试点方案锦集15篇

试点方案锦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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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篇1

根据《印发xx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xx〕48号)要求,我区被xx市政府确定为区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推动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建立与完善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备案包括区政府向市政府备案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我区今年将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制度: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五)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发动阶段(4月份)

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到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做好充分准备,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落实该方案,各单位原则上由分管法制的领导及法制员负责。人员名单请按附件格式于4月27日前报区法制局。

(二)实施阶段(4?10月份)

1. 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区法制局网站做宣传。4月前将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备案工作流程和报备所需材料及其格式放到区法制局网,既扩大宣传范围,也便于报备责任单位随时了解和运用。

(2)把法制员培训班作为教育阵地。拟于6月份举办南海区年度法制员培训班,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工作为培训主题,结合我区规范性文件没有报备和报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定授课内容。同时,为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以此促进备案工作由上级机关督促约束向下级机关自觉履行转变。

2.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区法制局继续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xx市政府备案的具体工作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法制局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报xx市政府备案。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备案情况做好统计分析,防止出现漏报、迟报情形,也便于及时掌握我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3.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区法制局备案。为防止迟报、不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建立规范性文件检查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

(1)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每季度在指定日期(即4月27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区法制局报送上一季度的发文目录。通过检查发文目录,发现存在规范性文件未向区法制局报送备案的,通知备案责任单位限期备案。逾期仍未备案的,按《规定》第24条处理。通过季检,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在平时重视备案工作。

(2)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8月份,由区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分析备案情况,及时发现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为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积累经验。

4.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报备不及时、应备不备、集中报备、年底突击补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报备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包括实行季度公布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

(1)实行按季度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法制局审查后登记,每季度通过《政府法制简报》、区法制局网站对外公布1次,并将公布的季度目录抄送区政府。

(2)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10月份,区法制局将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发文情况、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报送备案情况、目录审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全区进行通报。

5.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区法制局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中明确提出修改或废止要求,制发机关必须在接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改正,并将改正结果报区法制局。如对意见书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意见书不提出异议,又不自行修改或废止的,区法制局应报请区政府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

6.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在去年实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绩效与作风年度考评考核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情况、报备情况、法制审查情况和公布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量化为具体分值,直接与奖惩挂钩,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使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有目标、有方向,促其增强法制意识。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对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区法制局。区法制局综合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于10月下旬将试点的情况总结成材料报市法制局。

试点方案 篇2

根据《法学两院领导班子检查分析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经过两院领导班子的专题讨论,决定在重点解决检查分析报告中所提出的两个突出问题,即“探索和完善法学两院合作机制”和“完善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项与教职工利益和规范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以此切实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建设。

一、整改的具体事项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第三阶段将着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项规章制度:

《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

《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上述整改事项均在7月30号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体思路

完善《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作为全国优势学科的刑法学和诉讼法学带动其他法学二级学科发展的途径和举措;进一步完善两院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协同规定,使法学两院创新体制的潜在优势得以更加充分地发挥。

制定《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巩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并以此为平台提高法学两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扩大北师大法学学利的影响和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管理实施要点》,巩固本科教学评估的成绩,规范教学管理活动,推动教学与科研和教学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结合,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院内的良性竞争局面,尤其是为青年教工的脱颖而出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基于法学院青年教师的比重较大而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促进教师结构的优化,并适当缓解青年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压力,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共享学院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三、整改任务的分工及进度

前述整改事项的具体分工和进度如下:

整改事项 牵头人 直接负责人 完成时间

法学院与刑科院调发展实施纲要 赵秉志

张远煌 阴建峰

黄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夏利民 熊跃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实法学院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夏利民

刘志伟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张远煌

赵秉志 魏天经

卢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张远煌 20xx年7月20日

试点方案 篇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石狮市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狮委〔20XX〕69号)文件精神,决定由石狮市医院和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联合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30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成立招聘工作考务小组

组 长:许耀明(市医院院长)

副组长:蔡东华(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黄书琳、颜灿蓝、邱璇璇

下设监督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成员如下:

王清茂、李明理、颜峻、张栋梁、邱璇璇(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2017年石狮市医院和石狮市妇幼保健院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已被石狮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曾被石狮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⑧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经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2、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试点方案 篇4

       赫山区八字哨镇试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

       实 施 方 案

       (送 审 稿)

       为认真落实全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试点镇定为八字哨镇,试点村定为八字哨镇观音阁村、岭湖村(或其中一个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2022年3月15日—2022年4月15日)宣传发动的形式:一是会议宣传发动。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党员组长会议、户主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各层次会议宣讲法律政策,讨论研究统筹发展工作。二是印发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引导和教育广大镇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确保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全方位、主体式的广泛宣传发动,让干部群众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任务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步骤(2022年3月15日—2022年12月30日)

       (一)规划编制的调研和制定。3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的调研摸底;6月30日前完成八字哨镇区建设规划、农民试点集中居住区建设规划、试点村建设规划,包括农民建房和墓地建设应

       1 纳入规划控制范围;12月30日前完成八字哨镇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

       (二)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的确权颁证。6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村的“四权”确权颁证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八字哨11个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

       (三)土地流转和土地信托流转。在八字哨镇已完成土地信托流转7100亩的基础上,2022年12月30日前,通过新增土地信托流转耕地3000亩(以种养植业为主),实现土地信托流转率45%。进一步全面规范完善土地信托流转运行机制、定价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托管公司与农户信托流转合同的签订。同时,根据通过土地信托流转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转,巩固和扩大蔬菜、湘米、养殖、蜜柚四大产业。

       (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3月15日至12月30日,在八字哨镇以中技桩业拆迁安置区为主体开展集中居住区建设,并按照集中居住区建设要求,加强公共服务和设施建设。

       (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八字哨镇基本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加耕地面积2300亩。

       (六)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11个村清洁工程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镇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制定全镇农村污染防治工程的方案;加快全镇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化等基础建设和教育、卫生、2 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农民参与新农保、新农合率均达99%以上,农村特困家庭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七)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完善农村党员和干部管理监督、考核评议学习培训等制度,注重在优秀农民中发展党员;制定并实施以村党支部、村民议事会、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构架的新型民主治理机制建设方案,抓好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确保11个村公开率达100%、规范率达80%。

       (八)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全镇产业布局规划,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着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流转;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创新,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挂钩转换的方式,促进全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一定范围内异地高效集中利用;根据全镇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实施项目资金整合的方案及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八字哨镇试点工作在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工作,区统筹办下设7各小组,明确专人集中办公,并认真指导、协调、督促。八字哨镇党委、政府要明确专门领导、专门队伍具体抓,各有关站所、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落实每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部门联动保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工作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经费保障。区统筹办工作经费,区财政要予以专项安排,设立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八字哨镇及有关行政村也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办公条件保障。区统筹办办公室暂设八字哨政府机关,并添置必要的办公设施。

试点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纠风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提高我区纠风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关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职责制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及时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目标,建立集预防、发现、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为主要功能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把纠风工作寓于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在实践中应坚持以下五种原则,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坚持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原则。

三、工作任务

这次试点工作,确定区教科局、区卫生局、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为首批试点单位,可选择与本单位工作相对应的2-4个课题,其他各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景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依据相关的1-2个课题,进取参加全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经验交流活动。参加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职责落实机制

1、建立纠风工作职责制;2、建立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3、建立纠风工作考核办法;4、建立纠风职责追究办法。

(二)建立预防机制

1、建立政风行风教育制度;2、建立从政从业行为规范;3、建立公开办事制度;4、建立行政审批管理规范;5、建立不正之风处罚办法。

(三)发现问题机制

1、建立专项举报制度;2、建立不正之风问题举报受理和分析通报制度;3、建立纠风监测制度;4、建立热线受理制度。

(四)解决问题机制

1、建立不正之风问题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的程序规范;2、建立案件转办制度;3、建立案件督办制度;4、建立案件通报制度;5、建立纠风办案考核制度。

(五)监督制约机制

1、建立明察暗访制度;2、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3、建立舆论监督制度;4、建立纠风工作情景通报制度。

(六)建立民主评议机制

1、建立规范民主评议办法;2、建立社会承诺制度;3、建立问卷测评制度;4、建立工作考核制度;5、建立评议工作纪律。

四、时间划分

(一)5月初至5月中旬,学习调研,搭建制度框架。

(二)5月下旬至7月初,完成制度建设初稿。

(四)7月初至8月初,对制度初稿征求意见,修订完善。

(五)8月初至9月初,对制定的有关制度试行。

(六)9月初至10月上旬,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七)10月中旬,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__大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方针的实际步骤,是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健康、规范、有效运行的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要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职责,搞好组织协调;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景汇报,为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供给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进取稳妥、逐步深入。一方面抓好确定的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规划、重点和目标,在重点纠风项目和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一方面,要统筹兼顾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一是抓好现有制度的清理完善工作,搭建起本单位本部门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框架。二是抓好新制度的创立工作,针对新形势下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发生、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建立新的更加管用的制度。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注重对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实用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三)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进行;要坚持改革创新,对试点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指导和促进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试点方案 篇6

本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事部门及卫生局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各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要求,进取稳妥地开展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改革进展情景总结如下:

一、改革前医院现状及改革的主要困难:

(一)现状:

本院在20__年前只是一个人员不足30人、年收入不足30万元、业务用房不足400平方米的小型医院。1998年与县卫职校、县眼病所合并后,购置原印刷厂办公楼开展业务,现有正式职工55人,临时职工20人,床位60张,6个临床科室及3个管理科室,年收入近200万元。

(二)改革的主要困难:

1.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我院现有编制75人,按现有床位计算更多,而此刻实有职工才55人,竞岗的面太窄,人才可选择性太低。

2.起步晚,人员技术结构不合理。我院近半数人员来源于卫校和眼病所,并且由于原中医院条件限制,人员专业技术普遍较差,致使我院人才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中医人才溃乏,难以构成中医特色。

3.人员年龄老化,思想守旧。我院40岁以上人员约占50%,部分人员业务基础差并且思想保守,阻力大。

4.由于所购房屋结构不贴合医院要求,不利于科室的设置和业务的发展。

二、改革完成情景:

__年5月底,完成了改革的宣传动员、岗位调研工作,完成《县县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县县医院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县县医院搞活内部分配暂行规定》、县县医院岗位设置、岗位说明及定员方案》等四个方案制度的制定、经过与审批工作,完成《县县医院竞聘应试说明》的编写等全部前期工作。

__年6月完成了13个中层干部岗位、18个中高级职称岗位的竞聘工作。

__年7月完成了全体职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工作,以及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

三、改革的结果:

1.中层干部岗:院内16人参与竞聘,有12人受聘,1个岗位空缺。

2.高级职称岗:有5人参与竞聘,4人受聘。

3.中级职称岗:有16人参与竞聘,14人受聘。

4.初级聘为中级职称的6人,中级聘为初级的1人;中级聘为高级职称的2人,高级聘为中级的1人;转岗聘用的有1人,待岗培训3人,提前退休4人,内部退养1人。

5.总空岗28个,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招考,现我院临聘职工27人。

四、改革的成果:

1.体现了“职务职称能上能下,工资福利可高可低”的指导思想。

2.体现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原则。

3.使一批年轻技术骨干能够脱颖而出。

4.增加了单位用人和分配的自主权,理顺了人事管理关系。

5.促进了职工工作进取性,改善了职工服务态度,增收节支。

五、经验总结:

本院的改革较为顺利,没有过激言行等不稳定因素出现。总的来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我院召开了3次全院性宣传动员大会,十余次中层干部学习动员会,各科自行学习省州文件若干次,发放各种相关文件及调查问卷百余份,个别谈话十余人次,制度公示2次。

2.发扬民主,健全制度。医院根据医院管理学上的要求,发放岗位调查问卷七十份,再根据80%以上职工的意见,科学编制各岗位说明书,并分别制定了前述四个方案,经两次公示和修订后,全部以94%以上的赞成票在全院经过。

3.公平公开,坚持原则。改革全程都处于职工和人事、卫生、纪检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了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县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领导十分重视,为我院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出了重要政策保障。

总之,经过人事制度改革,我院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构成了一个职务能上能下、待遇可高可低、任人为贤、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和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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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篇7

       威宁自治县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改革试验试点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程,率先闯出一条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的成功路子,使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喀斯特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争先进、创模式、树典型,全面实现“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现结合威宁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三农”及“威宁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一个转变”、“两个抓手”、“三个结合”、“四个同步”,即:调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从扶贫战略、方针、对象、目标方面推动扶贫方式转变;把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短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促使产业帮扶、政策帮扶、社会帮扶、智力

       帮扶四项措施同步推进,把“四到村四进户”(扶贫规划到村、项目安排到村、扶贫资金到村、跟踪管理到村,政策扶持进户、技术服务进户、产业培植进户、扶贫效益进户)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个载体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阶段扶贫开发新机制,努力打造喀斯特贫困山区扶贫开发新模式,在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

       二、基本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 县26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全县贫困人口脱贫速度明显快于全区平均水平;确保2022年全县基本脱贫,2022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三、改革内容

       充分利用“威宁试点”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支持威宁发展的有利优势,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构建“三大机制”、创新“五种模式”,强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战略,加快威宁扶贫开发的前进步伐。

       (一)大力构建改革试验“三大机制”

       1、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整县推进改革试验机制。以强 化基础、发展产业、农民增收和“减贫摘帽”为重点,总结威宁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经验,整合各方资源,以打造迤那、海拉等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区域性连片开发扶贫。制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力争提前脱贫、减贫“摘帽”。

       2、大力构建集团帮扶改革试验机制。完善威宁试点县“集团帮扶、整村推进、项目助推、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以26个贫困乡(镇)为重点,以规划为龙头,整合引导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管理要素向贫困乡村聚集。完善扶贫协作机制,深入抓好结对帮扶、党建“1+1”帮扶、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和“四帮四促”活动,组织实施好“春晖行动”,动员在外威宁籍人士参与威宁扶贫开发,开展“一企带一村”、“村企共建”试点,明确集团帮扶目标,落实帮扶责任制,确保不脱贫不脱钩。

       3、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投融资改革试验机制。建立财 政扶贫资金放大机制,搭建扶贫开发融资平台。以财政扶

       贫资金为资本金,鼓励按产业发展规划向金融部门贷款提 前实施项目,促进贫困户提前脱贫,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 还扶贫贷款。积极发展乡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制 定更加灵活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和信用评估机制,完善信 用乡村、诚信农户评定办法。积极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 组织,建立小额信贷扶贫和风险担保基金,促进信贷资金 与扶贫贴息资金的有效结合,降低和避免农户发展产业的 风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区划办、县危改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计生局、县交通局、县工能局、县城建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威宁试点办”、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

       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

       (二)全力创新扶贫开发“五种模式”

       1、创新产业化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建立农民脱贫的 收入倍增机制,围绕全县十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牧业、优质核桃、特色精品果业、特色烟叶、优质马铃薯、油菜、高山生态有机茶、特色杂粮),完善以“市场调节、龙头带动、基地示范、科技投入、农民主体”五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开发模式,按长、中、短产业相结合选定和培育35个贫困乡(镇)主导产业,努力构建“一乡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大力培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培育和提升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机制。巩固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滚动发展机制,推行“政府引导产业、企业申报贷款、专家银行评估、扶贫部门贷款贴息、企业承贷承还”的政银企合作模式。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和贫困农民产业发展基金,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和贫困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贫困户互助金扶持、贫

       困户创业贷款贴息扶持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工作。

       2、创新劳务经济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完善“三位一 体”培训、扶贫培训基地“送教上门”和中华职教社“1 +1+1”培训模式,稳定增加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人数。以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为手段,加大技术含量高工种的培 训力度,努力提升贫困群众素质,增加高收入群体。加大 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适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数量、需求、层 次和就业意向,建立区内外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注重本 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密切与深圳等经济 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联系,不断拓宽劳动力转移渠 道。积极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性收 入,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致 富带头人。

       3、创新非农产业助推扶贫开发模式。大力推进五里岗、金钟、二塘等新型工业园区进程,重点加快大项目建设,立足资源优势,抓住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产业园区聚集,增加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速推进迤那等重点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形成具有黔西北风

       格的特色城镇群和村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民变市民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实现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乡村旅游,打造草海、马摆大山、石门坎、百草坪等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产品加工,努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4、创新农村能人带动扶贫开发模式。加大对致富能 手、能工巧匠的培育扶持力度,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利益体,开展“以一带十”农村能人带动脱贫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引导农民走集约化、专业化生产路子,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有机结合。预计到2022年,力争县域内每个乡(镇)培育致富能手400人以上,每个致富能手带动农民10人以上,使14000个能手带动140000万农民致富。

       5、创新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模式。对全县农村贫困人 口实行建档立卡,实行分类扶持,因户施策。对生存环境 恶劣,居住在高寒山区、深山区、石山区等贫困程度深的 贫困群众,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对无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 人口(五保户和纯低保户)实行制度兜底,确保低保保障

       标准不低于国家贫困标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五园新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养老保险等,解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食有所给和老有所养的问题。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工能委局、县农委、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县人劳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地区旅游局。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试点,二年全面推开,三年取得明显成效”的总体步骤,分三个阶段推进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

       (一)广泛动员、全面部署阶段(2022年6月)

       召开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安排部署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改革试验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掀起威宁试点扶贫开发工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热潮。

       (二)开展试点、重点突破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

       结合威宁自治县试点工作实际,明确迤那镇作为试点乡镇,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其他各乡镇在选择一至二个村(东凤镇元木村、幺站镇新飞村、炉山镇新庄村)全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还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试验,率先突破。试点乡镇和试点村要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实施。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试点乡镇和村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威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要制定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真正起到试

       点示范的作用。

       (三)全面推开、扩大成果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在加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2022年,全县有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到2022年,迤那、海拉等19个乡镇基本脱贫,全县35个乡镇力争实现提速发展、提前脱贫的目标,真正减贫“摘帽”,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扶贫开发这个中心,全力落实“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用主要精力具体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请地直业务指导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口衔接,力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早到位、早落地、早出成效。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

       建立鼓励脱贫摘帽机制,对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继续保留原有扶持政策不变,并给予奖励。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 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有关工作。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环节 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 效。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行地、县、乡、村四级联动 和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建立信息反馈 机制,确保信息及时、畅通。要实行月调度和季度通报制 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 决。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结合实际搞好 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制约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开展的问 题和困难。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县、乡镇及各工作部门要以《毕节试验区“十二五”扶

       贫开发规划》和威宁试点总规为依据,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贫困乡镇倾斜,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贫困乡镇聚集。县级财政部门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8%以上的增长幅度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乡镇财政安排扶贫开发的资金不得低于上级当年下达资金总额的30%,按不低于上年到乡镇扶贫资金总额3%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

       县、乡镇都要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科学设臵考核内容、标准和权重,将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纳入对县、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县级目标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改革试验工作督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把扶贫开发改革试验纳入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在扶贫开发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长期滞后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述职、政绩考核、职务升降的重要内容,对未如期实现脱贫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试点方案 篇8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3111”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技术系统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城市报警与监控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为充分发挥安全防范技术在各项公安业务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安全防范技术与公安业务工作的紧密融合,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科技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11”试点工程(简称“3111”试点工程),即在省、市、县三级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个市,有条件的地市确定一个县(区),有条件的县(区)确定一个社区或街区,全面开展试点工作。现就“3111”试点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意见》精神,以规范技术应用为重点,以增强技术设施的实际应用效能为核心,通过技术集成,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资源共享、综合应用的各级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的技术平台;通过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报警与监控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安全技术防范的整体效能。

       (二)基本原则。一是技术系统建设与报警、监控的警务机制建设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建设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服务公安业务与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六是探索创新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试点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一是解决“四大问题”。立足于实现资源共享,体现集成优势,致力解决资源整合问题;立足于提高应用水平,致力解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保障报警与监控系统质量,提高服务效益,致力解决科技支撑问题;立足于建立、完善报警与监控警务流程,致力解决长效机制问题。二是做到“四个实现”。实现报警与监控网络和报警与监控内容的广度覆盖,报警与监控网络应全面覆盖试点地区,报警与监控内容应覆盖试点地区主要公安业务的需求;实现运行过程和综合应用的合理投入,营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技术环境;实现公安业务与社会防控的有效链接,满足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安全性要求;实现报警与监控信息反馈的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的快速、高效和安全流动。

       (二)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形成较为完善的报警与监控网络,并实现较大程度的覆盖,初步满足一定区域内公安工作的需要。二是初步建立功能较为完善的报警服务中心和监控中心,基本实现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三是区域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

       2 解决,治安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四是建立起与报警与监控系统相适应的警务工作机制,报警与监控系统得到综合应用。五是形成对报警与监控系统动态监测的工作制度,科学评价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综合效益。

       三、试点工作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

       1.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的“3111”试点工程建设,提出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模式的总体要求,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建“3111”试点工程建设专家组,指导全国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2.负责审核、公布报警与监控的试点城市,统筹全国公安机关的试点和推广工作等。

       3.负责全国试点工作的考评、总结和交流工作。 4.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营造有关支持条件。

       (二)省级公安机关

       1.负责落实公安部的要求和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

       2.加强协调与沟通,做好本省试点建设的组织工作。 3.遴选、申报地市级试点城市,确定试点县(区),统筹、指导和监督本地的三级试点工作。

       4.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倾斜政策,营造有关支持条件。

       (三)地市公安机关

       3 1.负责落实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任务,制定地市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城市公安局),遴选、申报试点县(区),确定试点街区(社区)。

       2.统筹、指导和监督本地的县(区)和街区(社区)两级试点工作。

       (四)县(区)公安机关

       1.负责落实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和地市公安机关的要求和任务,制定县(区)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试点县(区)公安局),遴选、申报试点街区(社区)。

       2.统筹、指导和监督本地的街区(社区)试点工作。

       四、试点工作阶段安排

       1.试点准备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3月)。一是确定各级试点单位。公安部已确定22个试点城市公安机关,省级和地市公安机关要分别确定试点县(区)和试点街区(社区)。二是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本地区社会治安现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审批试点工作方案。22个试点城市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方案经省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公安部科技局审批;县(区)公安机关试点工作方案经地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审批;街区(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经县(区)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地市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审批。县(区)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方案报公

       4 安部科技局备案,试点街区(社区)的试点工作方案报省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备案。

       2.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一是各级试点单位要针对各项公安业务对技术防范的需求,按照各自建设规划的要求,依据建设方案,全面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的网络化建设,并建立系统运行的保障机制和警务处置流程。二是上一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要通过组织培训班、宣讲团、经验交流会、蹲点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三是制定试点工作考核标准。公安部科技局制定22个城市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考核标准,省级公安机关制定县(区)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考核标准,地市公安机关制定街区(社区)的试点工作考核标准。

       3.验收考核阶段(2022年7月至9月)。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依据试点单位的建设方案,分别对22个试点城市、试点县(区)和试点街区(社区)的试点工作进行验收。之后,科技局统一组织对22个试点城市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考核,省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组织对试点县(区)公安机关的试点工作考核,地市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组织对试点街区(社区)的试点工作考核。

       4.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并完善整体推进系统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制定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召

       5 开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表彰大会,对建设成果突出、应用效能优异、服务公安业务与平安城市建设效果显著的试点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加强试点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起面向基层、服务实战,防控高效、打击有力的报警与监控网络。

       五、试点工作相关要求

       1.“3111”试点工程建设实行申报制,分级管理。在组织形式上,三级试点单位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试点单位的上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要指派专人参与下一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以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2.要积极争取当地地方党委、政府对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并积极争取纳入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之中。

       3.省、市、县三级技防管理部门在选择试点地区、确定业务需求、制定建设方案、开展系统建设等工作中要切实加强调研,摸准情况,充分论证,科学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要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质量监督与审计监督制度。同时建立起保障有力的系统维护机制,将系统维护责任落实到位。

       4.各试点单位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要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协调,全力服务平安城市建设,防止脱离实际的“高、精、尖”,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系统建设必须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安部制定的技术要求与规范,对于新遇到的技术问题和涉及网络安全等重大

       6 问题要逐级上报,保证系统建设积极稳妥地进行。

       6.增强安全意识,开展适度宣传。各级“3111”试点工程的主管部门要与建设、施工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对于系统建设的细节、规划、架构等内容严格保密。在宣传方面,各试点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客观地宣传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功能与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提高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

       7.各级试点单位在试点工作中要边建设、边总结、边提高。通过对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价和分析,从理论层面深入研究报警与监控工作的各项规律,深入研究技防科技建设在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中的定位和作用,深入研究技防工作支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手段、方法和途径。

       广西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延长县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XX区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试点工作表态发言

试点方案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确保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3号)、《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0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8号)和《贵港市医疗保障局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贵港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贵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费用付费。

第三条 贵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住院医疗服务,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RG”)付费为主,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日间治疗(手术)、项目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相结合。

第四条本市采取DRG病组点数法与定点医疗机构就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付费,参保人员按原有医保政策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第二章 点数法付费总额预算

第五条 实行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基金收支预算为基础,合理确定纳入DRG付费管理的年度统筹基金支出总额预算(简称“DRG总额预算”)。DRG总额预算包括我市参保人员在本地和自治区内异地住院的统筹基金支出金额,不再细化明确各医疗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

第六条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基金分别纳入DRG总额预算,并向定点医疗机构公开。

(一)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预算总额包括以下项目: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异地)统筹支出预算、普通住院(本地及区内异地)结算统筹支出预算、按床日付费统筹支出预算、药店购药统筹支出预算、普通住院期间特药单独核算支出预算、区外异地住院结算统筹支出预算、住院手工结算统筹支出预算、职工大病保险支出预算、年度预算调节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预算。

职工医保点数法付费DRG预算总额=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预算总额-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异地)统筹支出预算-按床日付费统筹支出预算-药店购药统筹支出预算-普通住院期间特药单独核算支出预算-区外异地住院结算统筹支出预算-非DRG试点医院普通住院结算统筹支出预算-住院手工结算统筹支出预算-职工大病保险支出预算-年度预算调节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预算。

(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预算总额项目包括以下项目: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支出预算、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异地)统筹支出预算、普通住院(本地及区内异地)结算统筹支出预算、按床日付费统筹支出预算、药店购药统筹支出预算、普通住院期间特药单独核算支出预算、区外异地住院结算统筹支出预算、住院手工结算统筹支出预算、居民大病保险支出预算、年度预算调节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预算。

居民医保点数法付费DRG预算总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预算总额-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支出预算-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异地)统筹支出预算-按床日付费统筹支出预算-药店购药统筹支出预算-普通住院期间特药单独核算支出预算-区外异地住院结算统筹支出预算-非DRG试点医院普通住院结算统筹支出预算-住院手工结算统筹支出预算-居民大病保险支出预算-年度预算调节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支出预算。

第七条 年度DRG基金总额预算确定后,确因政策调整、突发重大疫情等客观因素造成基金支出发出重大变动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协商方式给予合理调整。

第八条 覃塘区医保经办可对覃塘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DRG付费等进行单独核算,经牵头医疗机构提出,医保经办机构可统一打包支付给牵头医疗机构。

第三章 病例划分和差异系数确定

第九条统一执行自治区及国家医保部门颁布的疾病分类、手术操作、诊疗项目、药品分类、医用耗材编码、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等标准。

第十条统一执行自治区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颁布的DRG分组和权重。DRG权重反映不同DRG之间技术难度、资源消耗程度或医疗服务成本等方面的差别以及不同时期医保政策的管理重点。某DRG权重=全区该DRG中病例的例均费用÷全区所有病例的例均费用。

第十一条  病组分为稳定病组和不稳定病组。组内病例数1的为不稳定病组,其他的为稳定病组。

稳定病组的病例可划分为高倍率病例、低倍率病例、正常病例,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高倍率病例:稳定病组中基准点数小于等于100且实际合规费用高于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病组平均费用3倍的病例;基准点数大于100并小于等于200且实际合规费用高于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病组平均费用2.5倍的病例;基准点数大于200并小于等于300且实际合规费用高于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病组平均费用2 倍的病例;基准点数大于300并小于等于500且实际合规费用高于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病组平均费用1.5倍的病例;基准点数大于500且实际合规费用高于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病组平均费用1.3倍的病例。

(二)低倍率病例:稳定病组中费用低于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病组平均费用0.3 倍的病例。

(三)正常病例:除高倍率和低倍率以外的入组病例。

第十二条在稳定病组中有部分病组为诊断相对明确,无并发症或合并症、医疗费用相对稳定、各级别医疗机构都能开展的基础病组,这部分基础病组由自治区统一选择确定。

第十三条差异系数的确定。差异系数是体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成本、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服务能力等差异,根据我市实际住院病例历史数据、医院等级等因素确定如下:

(一)稳定病组

统一使用等级差异系数,等级差异系数=该等级医疗机构本DRG病组的例均费用÷全区所有医疗机构本DRG病组的例均费用,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8位小数。原则上低等级医疗机构不得高于上一级医疗机构的等级差异系数,如出现该情况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讨论确定。

为促进分级诊疗,对于基础病组各医疗机构采用相同的差异系数,实行同城同病同价结算。

(二)非稳定病组:差异系数确定为1

第十四条特殊病例单议。根据“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激励约束原则,对非稳定病组、无法分入DRG的病例、实际资源消耗与病组(病例)平均费用偏离较大、开展新技术(符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且为我市首次施行的医疗技术)、无相应历史数据等情况的特殊病组可进行整组单议。其它病组中因病施治的高倍率病例,可纳入特病单议。

 符合纳入特病单议范围的病例,医疗机构应在本年度内及时向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准备好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内容另行确定)。医保经办机构及时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合理超支或不足的部分费用,给予调整点数或支付标准。

第四章 DRG病例点数计算及确定

第十五条DRG基准点数以历史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数据为主要依据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8位小数。各DRG的基准点数=该DRG权重×100。

第十六条病例点数计算

(一)正常病例点数=对应的DRG基准点数×差异系数;

(二)低倍率病例点数=对应的DRG基准点数×(该病例实际发生医疗费用÷全区本DRG病组例均费用),最高不得超过该DRG基准点数。

(三)高倍率病例点数=对应的DRG基准点数×差异系数+单议后的核准追加点数。

其中:高倍率病例单议后的核准追加点数=核准追加倍数×基准点数×差异系数;核准追加倍数=(该病例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不合理医疗费用)÷相同等级医疗机构的DRG例均费用-高倍率判定界值。

(四)整组单议病例点数=(病例实际总费用-单议确定不合理费用)÷全区DRG例均费用×100。

(五)月度总点数=月度所有病例点数之和。

(六)年度总点数=年度所有病例点数之和。

第五章 基金结算管理

第十七条 年度预付。医保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给定点医疗机构预付2个月上年度统筹基金月均支付费用,以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预付费用在次年1月重新核定,差额补退。

第十八条月度预付。月度预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月度应预付金额的90%,其余部分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

(一)病例分组

  1.病案上传:医疗机构在每月13号前完成上月住院病例的病案上传工作。

  2.病例分组: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在医疗机构完成病案上传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病例数据分组、初审及分组结果下发工作。

  3.反馈调整:医疗机构收到分组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分组结果的核对及病案数据的反馈调整工作。

4.终审确认:医保经办机构在医疗机构完成反馈调整工作7个工作日内,完成病例数据分组、终审确认工作,并将最终分组结果下发。

5.医疗机构每月未能按以上规定时间节点上传或反馈后仍不能入组的病案,待补录上传后全部归于年底进行入组,并于清算时拨付。

(二)月度点值计算

月度点值=月度预算÷月度总点数。月度预算=DRG总额预算×该月份上年度住院统筹基金费用占比。月度总点数=医疗机构月度住院病例预核总点数。以上公式中“医疗机构住院”是指按点数法付费住院病例(下同),预核总点数是所有病例单议前最高点数之和。具体月度预算、病例点数计算如下:

1.月度预算参照上年度各月份统筹基金支出权重,对本年度纳入总额管理的预算总额进行分配;

2.稳定病组内正常病例点数=正常病例点数;

3.稳定病组高倍率病例预拨点数=该病例所在病组正常病例病例点数。

4.稳定病组内低倍率病例点数=低倍率病例点数;

5.非稳定组整组单议预拨点数预拨比例暂定为70%。

 (三)费用拨付

每月实际拨付医疗机构费用=医疗机构月度预拨费用金额+(特病单议核准追加点数×对应月月度点值)×预拨比例-扣除点数×对应月月度点值。

医疗机构月度预拨费用金额=(该医疗机构月度预拨总点数×月度点值-该月患者支付现金总额)×预拨比例-该月审核扣款。

 (四)各医保经办机构在终审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月度预算、月度病例总点数、月度点值进行月度预付并将费用拨付结果发布。需评审的病例由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病例费用在评审确认次月拨付。经办机构同时需加强对病例进行审核,并于审核次月扣减违规病例相应费用。

第十九条年终清算

(一)医保经办机构根据DRG基金总额、年度总点数、年度点值、年度基金收入、年度考核等进行年终清算。

年终清算金额=年度总点数×年度点值-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员应支付费用-已预付费用-其他资金应支付费用-年度考核扣除费用。其他资金应支付费用指职工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应支付的医疗费用。

年度点值=(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年度住院统筹基金费用+DRG基金总额)÷年度总点数

  医疗机构年度总点数=该医疗机构年度核准总点数-全年扣除点数

  (二)基于医疗机构点数法年终清算拨付费用,根据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的结果,按规定计算医疗机构年终清算费用并拨付。医疗机构点数法付费年终清算拨付费用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医疗机构年终点数法付费病例清算拨付费用=医疗机构年度病例总点数×年度点值×考核系数–年度患者支付现金总额(含医疗救助等非医保基金支付项目)–累计月度已拨付费用。

(三)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定点医疗机构按点数结算年结余率不得高于实际消费总额的30%,超出的不合理部分不予拨付;医疗机构按DRG点数法付费病例年度医疗总费用中自费费用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超出的不合理部分从年度应拨付统筹基金中扣除。

(四)执行预拨制度后,年终清算时,如果预拨费用大于年终清算费用,超出部分年终清算时予以回收。

(五)由于历史病案数据不准确导致的分组问题,年终时可采用当年数据重新计算病组点数差异系数。

第六章 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贵港市DRG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DRG付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医保部门要牵头做好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工作,积极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病案质量控制,提高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准确率。财政部门要会同医保部门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医保经办机构要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对应的考核指标设置,包括人次人头比、次均费用增长率、参保人员费用负担比例增长率、住院率、病案首页填写质量、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双向转诊率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年度清算费用挂钩。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督和过程考核,重点防范医疗费用增长、门诊和住院量异常增长、低倍率病例增加等异常波动,避免并遏制可能存在的分解住院、推诿拒收重症病人、升级诊断和服务不足以及向门诊或院外转嫁医疗费用等现象。依据《社会保险法》和服务协议等对违规医疗服务行为给予对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已收住院的病人,应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得人为减少必要的医疗服务而影响医疗质量。定点医疗机构应合理控制住院病人自费费用。病人住院期间实施的各项检查、治疗、用药和收费,应与病人的病情及病程记载相符合。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疾病诊断标准规范填写,不得人为升级疾病诊断。

第二十三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牵头医疗机构要落实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分级诊疗和医保政策执行的规范运作。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因医保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牵头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四条引入第三方监管服务,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定期组织DRG支付改革技术专家和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对住院病案进行交叉抽样检查,抽样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不断加强智能审核,提高对医保大数据的挖掘分析能力,切实提升医保智能监管水平。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新规的,从其规定。

试点方案 篇10

县地税局稳步推进 “两评一树”试点活动,采取六项措施促使评树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一是宣传公开。

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利用内外部网站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两评一树”活动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热情,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是监督渠道公开。

紧紧围绕评工作、评作风的内容,通过局长服务日、发放调查问卷、印制监督卡、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撰写自查报告。

三是承诺公开。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别县局班子、基层站所、机关科室和重点岗位人员,围绕德、能、勤、绩、廉以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标准和岗位风险等不同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公开自查报告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述职述德述廉公开。

由班子成员、中心所长、科室长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开向干部职工述职述德述廉,接受干部职工面对面的质询。

五是群众评议公开。

按照工作评价和作风评价,设计县局班子、班子成员、基层站所、中层以上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四种评议票样,根据述职述德述廉情况,分层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

六是整改措施公开。

结合自查自评、调查问卷、监督卡、民主评议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和评议结果,认真梳理分类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项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全过程的公示化运行。

试点方案 篇11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照无锡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无锡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推进方案》(锡DRG试点办〔2021〕3号)要求,制定相应DRG付费方案,稳妥推进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具备条件的观察点医院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

二、进度安排

(一)付费方案

1、2021年2月,按照无锡市医保局要求,扩大观察点医院数量,确保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观察点医院全覆盖。

2、2021年3-4月,制定我市DRG试运行付费方案报无锡市医保局备案,确定两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启动DRG付费试运行。

3、2021年4月-12月,按照无锡市《关于印发无锡市2021年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锡DRG试点办[2021]1号)文件要求,借助无锡DRG业务系统对我市试运行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按月按DRG试结算,同时与现行结算办法并行比较,持续监测指标变化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年中适时进行综合评估,测算具体费率。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100%和病案抽检准确率70%以上的机构当年可转为按DRG实际付费。加强对其他9家观察点医院的督促指导,力争年内基本达到DRG结算试运行要求。

(二)信息建设

1、2021年2月-2021年4月,督促各观察点医院严格按照市局贯标文件要求,每周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贯标工作。

2、2021年4月至12月,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导组的规范要求,做好CHS-DRG分组版本的更新测算、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2.0版本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宜兴DRG数据标准始终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3、积极和无锡市医保局、市卫健部门对接,开展试点医院、观察点医院电子病历关键信息的共享开发工作,夯实DRG监管信息数据基础。

(三)监管培训

1、积极组织各观察点医院参与无锡统一开展的结算清单线上培训、DRG理论基础及付费测算和DRG相关的医保编码标准等相关培训。

2、每季度分别组织全市观察点医院开展DRG专题培训和工作研讨,总结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讨DRG推进过程的问题困难,并鼓励医疗机构内部积极开展DRG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3、积极协调配合无锡市医保中心对观察点医院按季度进行的病案抽检,结果记入综合评估。

4、2021年4月起,专门组建宜兴病案抽检专家组,重点对新纳入的9家观察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和病案抽检准确率。按季度对实行DRG付费医院进行病案抽检,抽检结果记入年终清算,涉及违反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进行处理。

5、组织各DRG试点医院和观察点医院选派一名病案质控人员加入“无锡市DRG数据质量管理交流群”,及时交流结算清单等医保关键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病案质控质量和填报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根据无锡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内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重点,所有统筹区都要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各观察点医院要高度重视,由院领导要亲自挂帅,专门组建DRG改革工作专班,配强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加强组织保障,确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各观察点医院要按照DRG结算的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最晚与4月底前完成医院端与医保端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结算清单实时上传。同时,要严格按要求规范临床病历信息、医保收费信息等行为,提高病案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医保经办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好付费方案制定、信息建设和监管培训工作,为医院尽快具备DRG付费试运行条件提供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医疗机构是开展DRG支付改革的主战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各观察点医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支付方式改革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开展DRG付费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平稳推进。局行政、医保经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当月DRG推进落实情况,督促观察点医院做好信息对接、清单上传、病案抽检等工作,及时通报各医院工作进度,鞭策工作后进单位,确保DRG付费各项工作平稳

试点方案 篇12

(一)正确把握方向,坚守入市底线。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努力破解理论和实践难题,不断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土地制度。

(二)维护农民权益,兼顾公平合理。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反映农民利益诉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夯实集体经济组织基础,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公平合理,使入市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三)坚持重点突破,综合配套推进。紧扣入市主题,加快编制镇、村级规划,抓好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深入分析发展遇到的核心问题和矛盾焦点,科学设计入市步骤和方法,配套推进农村产权、财税、社保、金融等改革,着力在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

(四)坚持试点先行,循序稳步渐进。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点上试验与面上推广”相结合,着力入市与推动发展相结合,综合各方关注,凝聚社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试点工作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结合实际,蹄疾步稳,大胆探索,循序渐进。

试点方案 篇13

根据省、市、县有关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通知精神,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镇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加快镇小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农民低成本就近转移创造条件。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的省级试点示范小城镇工作总体要求,围绕把建设成“乡村秀美、人文善美、物产丰美、民生康美、社会和美”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特色立镇、靓城兴镇、商贸活镇、产业强镇”的发展战略,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区位优势,凸显特色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优化空间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小城镇建设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以规划统筹各种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谋划空间布局,注重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四大要素关系,明确功能定位。

二是功能齐备。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小城镇。

三是设施完善。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四是生活便利。以效、便捷为目标,着力引进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型态,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五是环境优美。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围绕城镇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六是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点,提升小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三、创建目标

通过试点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开展,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向镇区集中和转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各具特色的产业基础长足发展;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利于发挥小城镇特色优势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优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宜居新区综合体基本建成,在20xx年以前,城市化率达到60%以上,努力把镇打造成为市的“历史文化名镇、特色产业强镇、宜居商贸新镇”。

四、发展思路和试点任务

(一)起点编制发展规划

紧抓试点示范发展机遇,起点、标准、质量编制发展规划。在严格按照镇总体规划(20xx-2020)实施建设管理的同时,抓紧完善由城乡规划设计院在20xx年8月启动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同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20xx年6月完成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20xx年4月份前完成天府村和元田村的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和切实可行的原则,在20xx年全面完成给水、排水、电力、通讯、数字电视、环卫、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布局、联建共享,适度超前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加快路网建设。在20xx年年底全面完成天元路和天府大道3.5公里道路的人行道铺装、排污管道安装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在20xx-20xx年分批完成12个村的通村公路整修、拓宽工程,在20xx完成105个村民小组的组道公路改造工程;完成双桥街0.8公里的街道硬化及下水道建设工程;规划在20xx年前建设长云路过境绕城公路3.5公里,改善城区交通条件。二是完善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地下管网、路面养护、路灯照明、农贸商场、镇文化中心和公路沿线停车点等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其中规划新建农贸市场一个占地xx亩、新建市政广场一个占地12亩,进一步增强城镇的服务功能。三是建设饮水工程和垃圾处理设施。抓紧完善扩建镇区集中供水系统和三八村等6个村的联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中心镇区垃圾中转站二个,在市场、车站、主要干道沿线等公共活动地区设置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充实环卫队伍,增配环卫工具,确保城镇保持洁净亮丽。四是加强教育和行政设施建设。在20xx年启动实验小学校迁建工作,增添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在20xx年前完成镇政府办公服务大楼的迁建工作,改善为民服务条件。

(三)强化产业支撑

强化产业支撑,围绕豆腐、板鸭,做强做大饮食文化产业,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的相对集中,为镇小城镇进一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以引资建设豆腐美食文化创意园为中心,加快推进总投资2.5亿元的招商引资及建设启动工作;在20xx年启动总投资20xx万元的胡二娃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在20xx年完成园田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做强做大华硕园生态农场示范项目,以项目建设和发展带动建成分类成片的三大农业综合示范区,既万亩蔬菜种植示范区、万亩水产养殖示范区、万亩经济作物种植示范区。二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务工经商办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项目向小城镇规划区内聚集;鼓励非公有制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到小城镇工业规划园区落户。三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南岸农贸商场升级改造工程、新建一个农产品综合贸易市场、规范老农贸市场、运输市场和生猪屠宰市场,巩固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形成以物流、商贸、交通运输、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为发展方向的市场发展格局。(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加快教育均衡发展。以实验小学校和幼儿园迁建为契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省级示范校、幼儿园”为标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和校区美化项目建设。二是发展公共卫生事业。加快中心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提综合服务能力。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以上、城镇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加大投入,健全流行型疾病、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三是加快公共文化休闲设施建设。以文化广场为中心、天府广场和文化站为依托,建成文化、体育、娱乐功能为一体的文体休闲场所,提升小城镇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公共安全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交警、消防、司法、城管等队伍和相关设施建设,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劳动保障服务队伍及阵地建设,提升全镇就业服务水平。

(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天府村、园田村新农村综合体建设为依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家园清洁、家园整理和家园绿化行动,精心建设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水、电、气、通信、路灯照明等设施建设,实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资源共享,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编制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屋、白庙为重点,分批实施24个村的农村土地恢复整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镇小城镇建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成立小城镇建设试点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狠抓管理,强化督查。建立科学发展试点示范长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使试点示范工作符合要求,达到标准。

(三)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小城镇建设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界到小城镇落户发展。

(四)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对发展建设中出现的典型及时做好宣传和报告,总结先进经验,在全镇范围内加以推广,促进试点示范工作的扎实开展。

试点方案 篇14

一、基本情况

__村位于__县城以西__公里,“__线”和“__线”公路交汇处,是__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境内有__高速公路服务区和__高速互通出口,并有__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__村下辖__个村民组,共有__户,__人,全村耕地面积__亩,茶园面积__亩,山林面积__亩,全村常年在外务工约__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务工、根雕、茶叶为主。2__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__万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完善村级公共服务,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推进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力争到2022年,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不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真正把村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二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在致富带头人、年轻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培养后备干部,通过现任__村干部“传帮带”提升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让后备干部提前介入到__村级事务中去,熟悉相关工作与__村情况。三是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不断发挥基层自治基础作用。一是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善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二是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提高乡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 “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村民议事会,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重要参考条件。三是完善村务决策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制定完善运行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明确党务村务公开重点内容、公开形式,时间要求,加强党务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

(三)不断发挥基层法治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村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设施“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完善村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监管帮扶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城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队伍在土地纠纷、林产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村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一村一警”战略,建立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四)不断强化村德治引领作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乡村精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内化为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村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村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村民崇德向善。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好家风”,发展村志愿服务。加强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村两委会议,广泛宣传建立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部署安排试点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0__年__月前)

(二)项目实施阶段。对照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清单,倒排工作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__年__月至__月)

(三)检查总结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类,落实整改方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优点、亮点,为下一步乡村治理提供经验基础。(20__年__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__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__为组长,党委副书记__为副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__、副乡长__、司法所__、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切实增强试点建设工作组织领导。

2、保证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制定__村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项目进度督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项目。

3、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会议,结合微信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群众积极融入到乡村治理试点工作中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试点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正一方风气,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城建设,为浦北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2022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江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钦州市全面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