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总结

县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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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小池、界子墩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走过了2005年,迎来了2006年,风风雨雨的2005年我们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的工作。 一、依法上路,履行动物运输专项检查职能 按照省政府〔1998〕186号文件和省畜牧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依法依规在指定地点设站检查,一年来共检查验证活畜禽17228656头(只),其中猪1084766头,牛45321头,羊440398只,禽类14382219只,其他动物1275952头(只),查验动物产品144677.06吨,共计检查和消毒车辆21755车次,在检查工作中我们绝大多数同志对工作兢兢业业,仔细认真。今年5月7日小池检疫监督检查点负责站长陈勤,带领检疫员杨波、柳杰峰、梅舰等3人,检查从江西进来的一车生猪时,发现其中9头有W病的嫌疑,在省专家到场确认后,立即将该车54头生猪全部扑杀,并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效地堵截了疫病的传入,防止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为我省畜牧业的发展作出了一份贡献。 二、建章立制,保证检查工作的高效运行 建立和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有效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前提和保证,在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建立和健全了执法“三制”,即:《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对执法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每一位执法人员头上都有紧箍咒。县动检站对执法人员的职责、权利、行为规范等方面都有具体化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今年11月16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赶赴**,暗访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在小池暗访时发现该点执班人员(副站长熊青龙等3人)在值班室里打扑克,次日将该事在《楚天都市报》上曝光,这件事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俞书记亲自批示要严查此事,我局在县纪委的督促下,很快作出了处理意见,对熊青龙等3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和行政撤职、严重警告处分,对相关责任人也依规进行了责任追究。此次事件的处理给我县畜牧系统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课,特别是对小池、界子墩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教训尤为深刻,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此次事件的发生,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原来的《检查点管理制度》、《站(点)长岗位规范》、《检查员岗位规范》、《监督检查站点八不准》等制度的基础上,又与每个执法人员签订了《**县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工作纪律责任状》,对上班期间抹牌、下棋等违纪活动的处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签订责任状后,检查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检查工作有条不紊,检查效率大大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了动物产品14万余吨,检查和消毒装载动物产品的车辆6486车次,这在过去历年是没有过的。 三、强化票证章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规范使用检疫证、章、标志,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规范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法的重要凭证,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把票证章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票证的发放和回收严格按程序操作,票证的使用按农业部要求填写,票证的管理安排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一年来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所使用的票证无一遗漏。在经费管理上遵照我局财经纪律的规定,做到了日清月结。 四、杜绝“三乱”,为我县招商引资服务 按照我县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如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工作中发生“三乱”,势必影响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因此我县两个边境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点不但担负着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还担负着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历史责任。一年来的工作证明,我们没有“三乱”行为发生,今后也不会发生。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事,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服务全局。 **县动物检疫站 二〇〇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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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OO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G卫监督〔2012〕20号)和《NN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N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我县于2012年7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我县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我县的放射卫生工作按上级的工作部署,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防护等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
二、检查结果
按照NN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本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检查对象是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内容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
1、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5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12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2、监测情况
(1)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7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12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说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达到安全要求。
(2)今年未开展有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尚有部分的放射诊疗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突显不足,休假没有得到保障。
四、措施及建议
1、加强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的力度,对仍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责令停止放射诊疗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文书,要求立即整改。
2、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涉源单位、医用辐射机构及民众的放射防护意识,真正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维权保障。

TT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10月24日

县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所领导重视下,传染病防治工作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力度,取得显著的成果。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了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了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认真履行职责,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组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监测,投放大量人力、物力,有效控制相关疾病发生流行。
1、加强传染病管理,建立、完善监督系统。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全县医疗机构建立起以网络直报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疫情报告。设立了传染病报告系统,对疫情报告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对4家二级医院、20家乡镇卫生院、212家其它医疗机构检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准确率、完整率、报出及时率均能达到95%以上。
2、强化执法监督,依法管理传染病。为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卫生行政部门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每年都组织《传染病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并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医疗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每年对医院及诊所的消毒工作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对不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效果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单位要给予行政处罚。
4、实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门诊、病房设置设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各家医院按照要求执行 有关制度,完善患者登记、隔离病房设置、隔离消毒制度。
加强使用血液安全管理。目前全县已经全部实行了无偿献血用血制度,杜绝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发生。
二、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对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对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100张床以上的医院按要求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床以下的医院指定了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未重复使用,使用后按要求无害化处理。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的隔离措施。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按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及时率。
三、下大力气抓好抓实防治宣传工作
在宣传工作中首先做好了部门配合,广泛开展防治宣传,促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
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下,我们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自觉承担各自部门的职能责任。为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在中、小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和有关活动宣传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科普知识,培养孩子们良好的卫生观念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预防工作;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和部门间的多种活动,使我们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形成了强大社会氛围。从自身工作中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在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在医院对病人及家属进行传染病预防及治疗宣传,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预防常见病知识宣传,在服务行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疾病在公共场所的发生和传布,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了公共场所的卫生意识,在去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三、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12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AA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