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报告(范例13篇)

税务自查报告(范例13篇)。

总的来说,只有付出了努力,才能实现收获。对于我们来说,我们使用报告的频率不断增加,这些报告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工作和学习的规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在这篇文章中,“税务自查报告”是作者对社会现状的批评,相信读者在阅读后将受益匪浅!

税务自查报告【篇1】

20xx年,XX区地方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及区纪委的正确指导下,以20xx年市局10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六型地税”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现了全局干部无违纪、无违规、无案件、无失职渎职的“四无”工作目标,有力促进了区局各项税费收入计划的圆满完成。

一、抓班子,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制

抓好班子建设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各项顺利开展的有效保证。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抓好区局的两级班子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区局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责任分解,优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

(二)层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省、市地税局相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后,区局统一思想,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将任务分解细化,区局各领导与各自分管的22个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各自所在单位干部共185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实现了层层抓动员,层层抓落实。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干部岗位职责相结合,量化考核,绩效挂钩。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和党性分析制度,加强民主评议。坚持 “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在评先表彰、提拔任用、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抓学习,切实增强“廉洁从税”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放在“四廉”教育上,以“学习崇廉、典型树廉、活动兴廉、访贫体廉”的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以“廉政文化进家庭”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思想上培养干部的廉洁从税意识。

(一)学习崇廉。我局认真抓好各项廉政监督制度的学习和落实,开展了2次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促使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做到在权惑面前不失志,名惑面前不花眼,利惑面前不乱意,切实将手中的权力管好、用好。

(二)典型树廉。长期以来,榜样引导、典型示范是区局的重要工作方法。区局厂前税务所是全市“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厂前税务所的“3+3行为准则”的做法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推广。其“3+3行为准则”即“三不下户”、“三不刁难”。“三不下户”是指:每个工作日上午11点后和下午4点后不下户,节日前不下户,没有报告不下户;“三不刁难”是指:在工作中“不把点子、不绕弯子、不找岔子”。区局干部职工在学习先进典型的同时,积极对照典型,排查不足,见贤思齐。

(三)活动兴廉。为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区局开展了“以反面典型警示人,以正面典型引导人”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先后组织两批干部参观了湖北省琴断口监狱和洪山监狱,做到预防为主,施教于先,常为干部“吹廉风、敲廉钟”;廉政文化进家庭是我局廉政文化建设的特色工作,区局经常组织召开干部 “家庭助廉座谈会”,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0xx年,在省地税局廉政文化建设会议上,区局“廉政文化进家庭”的工作经验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得到了省纪委、省地税局领导的充分认可。为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20xx年区局组织了部分干部职工及家属到湖北省博物馆进行了参观学习,并在全局干部职工及家属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廉政文化作品的征集活动,共征集廉政书法作品14幅、绘画作品7幅、摄影作品88幅。通过几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区局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引导干部廉洁从税的同时,将监督视野延伸至8小时之外,鼓励干部家属既当“贤内助”又当“廉内助”,管好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

(四)访贫体廉。20xx年,区局与湖北经视台的《经视欢乐送》节目组和谭笑基金会,以“爱心在传递”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为主题,通过开现场会、听宣讲报告、到实地看望慰问等形式,资助了武汉工程大学双腿截肢的贫困学生韦庆秀、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贫困学生张念和黄石大冶双腿残疾的贫困农民潘东生,共计捐款3万余元及大量生活用品。通过此类访贫体廉的情景式教育,使区局干部职工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境界得到了升华,廉洁自律意识和工作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抓管理,推动惩防并举有效落实

区局在20xx年开展的查找风险点活动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337个风险点再次进行了认真排查,进一步深化风险防控,特别是对的“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清、销、欠”等十二大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将风险防控融入日常管理之中,防止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出现。

(一)强化“信息管税”,做到事前有监控。20xx年,我局将全部办税流程纳入“信息管税应用平台”,实现了全部办税流程网络化,尤其是将“征、管、查、减、免、罚、清、销、欠”等各项重点税收执法行为置于现代化的网络监控之下,以信息化的手段防控为税不廉。

(二)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事中有控制

1、深化执法责任制考核。本着“严管是真爱,放纵是祸害”的工作理念,区局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出台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将所有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廉政要求有机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并成立专班按月检查考核,做到执法有依据、考核有尺度、处罚有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有效制约了税务干部的权力运行,达到了为税清廉的目的。

2、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内忧大于外患”。我局在大力推行各项执法监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重点加强对 “人、财、物”的管理。包括人事变动与调整、干部提拔与晋升、大宗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基建工程等方面。20xx年,重点对20xx年以来已开工在建的各项基建工程进行了专项清理,除已完工项目外,对在建项目一律要求补签“廉政承诺合同”并进行公示。同时还公布举报电话,专项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

(三)加强执法检查,做到事后有追究

1、开展欠税监察,严格欠税管理。为进一步压缩陈欠,防止新欠,区局开展了欠税监察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局所有欠税纳税人安排专班进行专项监察,逐户分析欠税形成的原因及征管现状,防止税务干部从中谋取私利。对检查出存在问题的19户欠税纳税户,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执法过错追究。专项监察工作的开展,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也使得全局的欠税规模得到进一步压缩。

2、推行“案卷评查”,严控自由裁量。在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上,区局结合自身实际,专项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共抽查了全局35户纳税人的征管资料,检查内容主要是涉及到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的减免税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重点环节。对检查出的2户有问题户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3、实行驻点管理,严把协税关口。今年,XX区成立了由区财政、区发改委、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工商局、街道办事处、区建管站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协税护税机构,通过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合力搞好协税护税工作。同时,充分利用街道税务服务站平台,有效拓展税务服务功能,增加开具完税证功能,区局选派了素质较高税务干部驻站工作,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同时,严把协税护税关口,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4、抓好专项治理,强化干群监督。在抓好内部管理方面,我局积极开展了“治庸问责”、“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清理和规范“三公一金”、“工程建设”、“庆典、研讨会、论坛”、“奋力创先争优严查失职渎职”和“红包大清查”等专项治理活动。为防止走过场,每项活动都制定具体方案并进行动员,确保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内容、要求、程序、政策办事。截止到20xx年10月,全局各单位共计拒收礼品12人次;拒收礼金、有价证券27 人次;拒吃请149人次;拒游玩5人次;通过区局监察部门上缴礼金共计1万元。通过一系列专项治理,区局干部职工做到了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坚决纠正 “慵、懒、散、软”等不良现象,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环境,营造了和谐的征纳关系,提高了征管质量,维护了地税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抓制度,不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有一个好的制度,好人可以充分做好事,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好人不仅无法做好事,有时还会变坏”。为了从制度方面管好人、用好权,20xx年我局对征管权力的运行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完善征管改革,建立制约机制。今年我局大力推行了税源专业化改革,采取“按事设岗、分岗管事”的方式,将原有的征管权限分解为“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涉税事项、零散税源、内务管理”等五个工作岗位,并且对部分涉税审批事项前置到办税大厅现场办理,各环节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约。扭转了过去因“分户包干、各事统管”而产生的“一员多责、一员多权”的不利局面,为纳税人节省了大量办税时间的同时,进一步对征管权力的运行进行了有效的制约,努力解决好纳税人“不要送”的问题。

(二)加强基层建设,优化纳税服务。基层税务所直接承担着税款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是地税部门构建和谐征纳环境的基础和保证。区局一方面不断巩固标准化税务所的创建成果,提升建设质量;另一方面,在巩固既有纳税服务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新举措,有效落实和不断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办税公开制、岗位责任制、开展纳税人学校“三创一建”活动等,对纳税人关心的政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辅导解答,努力适应纳税人的多元化需求,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无需送”的问题。

(三)建立巡查制度,内外监督并举。我局在原有的外部特邀监察员巡查制度的基础上,在各税务所均选取了一名为人正直、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组建成立了区局专、兼职监察员队伍,对税务所的日常征管进行定期巡查,要求专、兼职监察员每季度必须至少走访 3-5户企业,上门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同时对走访人员和谈话记录进行登记,使税管员与纳税人之间形成一道有形的隔离,时刻让干部在思想上紧绷廉政弦,努力解决好税务干部“不敢收”的问题。

一年来,区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区局纪检组也被省地税局授予“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系统内部执法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基层工作发展仍不平衡,有的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税收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合一起抓的方式,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廉洁从税”意识,将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

税务自查报告【篇2】

篇一:纳税人发票自查情况报告表

袁驿国税所纳税人发票自查情况报告表

自查所属时间: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单位:元

篇二:发票检查情况报告表

发票检查情况报告表

税证号码:纳税人申请购买:( 位) 业 联发票 (本、份)(大写) 经审核已供应该纳税人:(位) 业 联发票(本、份)(大写)

起止号码:第 号至 号 纳税人经手人签章: 验审、售标员签章:

供发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见背面。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纳税人验旧换新时填写,如发票跨月份开具的, 则按月份分别填写开具份数、开具金额及税额。

2、“开票日期”栏按该月最后开具的日期填写。

3、“使用情况”栏填写“正常填开”、“填用作废”或“剪 角作废”。

4、普通发票验旧换新时“填开金额”栏按价税合计填写, 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换新时“填开金额”栏按不含税价填写。“填开金额”栏按纳税人适用税率换算:

(1)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填开金额”为10000元, 则“填开金额”为(10000/1.03)×0.03=291.26元; (2)如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填开金额”为10000元, 则“填开金额”为(10000/1.17)×0.17=1452.99元; (3)如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 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金额”(不含税)为8547.01元,则“填开税额”为(8547.01)×0.17=1452.99元。

纳税人普通发票自查报告表

地税局发票自查报告

地税局发票检查自查报告

国税收购发票自查报告

税票自查报告(共7篇)

国税税务自查报告

税务自查报告【篇3】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哈尔滨哈xx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xx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东

检查时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

经营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88-9号

主营:奇瑞品牌车辆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口业务

负责人:马东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xx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47895.32元,上缴增值税205729.38元,其中包括缴纳20xx年度增值税41290.29元。20xx年度税负达到0.6%的标准,虽然没

有达到全省平均税负0.63%,但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高的税负水平。通过对本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401.06元,包括上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2890.32元。

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6171.89元,其中包括上年度教育附加1238.71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0xx.3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地方教育费412.90元。

三、地方各税: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职工33人,20xx年工资收入517884.00元,我公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20xx年前10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804.66元。

2、土地使用税:1200.00元

四、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568份发票。

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xx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

税务自查报告【篇4】

税务自查报告写作方法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xx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xx年3月12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xx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堤防费:我司20xx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司20xx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司20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司20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

税务自查报告【篇5】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 ,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 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 ,先后分两期建设 ,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xx年5月完工,截至20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 ,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 ,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 ,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 ,实际销售商铺908间 ,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 ,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

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 ,截至20xx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 ,于20xx年 5月

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税务自查报告【篇6】

税务自查报告写法格式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篇7】

当税务局通知要检查时,你首先要搞清楚,来的是国税局的,还是地税局的

1.如果是国税局的,哪就是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说明书,

2.如果是地税局的,哪就是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你应该准备好如下资料: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税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进行税前扣除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计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税务自查报告【篇8】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自查期间,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内容和要点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账。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存在开办费摊销期限与税法不一致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18.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9.是否存在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无批复文件,或不按批准的比例和数额扣除,或提取后不上交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20.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自查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重点自查项目如下:

(一)为职工建立的年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补贴、通信补贴。如果所在省制定了免税补贴标准(税前扣除标准)的,在标准限额内的部分可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标准外以发票方式为职工报销费用的,计入当月个人收入征税;未明确税前扣除标准的,应合理确定补贴中因私用形成的个人收入部分,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为职工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xx年4 月12 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xx 年1 月—XX 年12 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 年度-20xx 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 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 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为职工150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 年度-20xx 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以上自查,请**税务局审核,因水平有限,不当之处,请多批评指导。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xxxx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XX年至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XX年至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务自查报告【篇9】

我公司与20xx 年3 月12 日对公司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20xx 年1 月—20xx 年12 月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xx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xx 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xx 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xx 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司20xx 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司20xx 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 20x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xx 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司20xx 年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xx 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 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司20xx年度为职工4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xx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

税务自查报告【篇10】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税务自查报告【篇11】

市地税分局:

20xx年6月2x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zhíshuì:……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3、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务自查报告二

我公司与20xx年4月12日至20xx年5月10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

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200X年1月—20xx年12月

应缴教育发展费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0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0x年度-20x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200X年度-20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0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0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0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0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企业税务情况自查报告的基本格式: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前几个月(或者一年,看税务机关检查的期间)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

3¥如果税负低说明原因

4¥企业在对自己的收入交税等进行自查的情况,有无问题。

税务自查报告【篇12】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

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