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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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2010年以来,全乡共依法关闭经营户3户,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67万响,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包亚军负总责,乡长涂红祥任组长,全体安委会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内),由俞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承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治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乡安监所负责合法销售点的安全治理、换发证及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二、大力宣传 全面排查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 。我乡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乡共层层召开会议7次,悬挂横幅5幅,书写固定性标语9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1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隐患27处,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乡共进行集中整治3次,在乡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委会成员和派出所等工作人员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67万响。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熟悉,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乡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长效治理

今年,全乡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治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乡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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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篇一:2013年监管总结

2013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工作情况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13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13年5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办证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

[2013]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篇二:201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石院九年制学校

2013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县教委文件精神,采取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巡 逻监管的方式,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实,确保了节 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黎洪万校长任组长,邹良基为副组长,其他行政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贯彻落实《璧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生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二)、加强对学校闲置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及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在校园门口悬挂“校园及周边3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和禁放标示,在校内教师宿舍楼,教学楼张贴禁放告示。。

(三)、在散学典礼上,对全校学生进行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清楚禁放和限放区域、时段、品种等,不违规燃放;做好 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安全燃放意识,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到限放区域安全燃放。(四)、利用校广播对师生进

行了多次宣传动员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五)、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中,由学校的行政值班带队,校园保安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发现有违规燃放的,立即勒令其停止燃放。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13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群众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附近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除夕的晚上,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督促监管的人手不够,导致工作中存在盲点。三是部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安全不够重视,对孩子燃放烟花爆竹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璧山石院九年制学校

2013年2月25日

篇三:社区居委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社区社区居委会

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总结

社区社区“两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旺泉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旺泉街道对烟花爆竹管理的指示精神,采取强化宣传,突出居民自治,集中宣传检查,狠抓春节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社区辖区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居民群众度过了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一、基本情况

社区社区位于顺义城区西部,东邻京承铁路,南至西外大街,西接南白路,北靠顺义减河。建成于1996年,辖区占地面积255183.15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7468.76平方米,居民楼宇占地面积99886.65平方米。社区共有38栋楼房153个单元门1858户,共计4290人。其中户籍人口1193人,流动人口712人。辖区面积大,流动人口多,门店多且环境复杂、极易发生火患,针对这一特点,社区社区居委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思考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整个社区社区无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生。

二、提前部署,统筹安排,落实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区稳定,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

好、抓实,社区社区居委会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是维护社区稳定,保护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召开社区社区居委会2012年“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组织成立由主任王涛带队的社区社区居委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2012年社区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制定了社区社区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志愿者巡逻制度和工作纪律等,对工作人员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对辖区70家门店和社区居民签订《顺义区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燃放,人人皆知。把安全燃放工作纳入社区社区居委会春节期间工作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项落实”。

三、周密部署,以会代训,做好了安全监管的准备工作 社区社区居委会认真贯彻执行旺泉街道关于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指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燃放事故“零目标”的实现。在每周居委会周例会上总结一周工作,部署下一周工作目标。

四、加大宣传,舆论造势,增强了市民的安全燃放意识。深入开展了《北京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及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

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横幅、标语、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发生人身伤害。根据统计,2012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期间,共张贴宣传海报45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悬挂横幅8幅、张贴禁放、限放标志12余张、出黑板报2块。签订《顺义区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1900余份。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确保了工作进程的动态掌握。社区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了“两节”期间值班制度,加强了值班力量,增加了守护巡逻值班,及时收集掌握了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确保能随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保持信息通畅,及时作出决策,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证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圆满的完成了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部分辖区居民的法制意识淡薄,在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是在限放区域,不分地点和场

合,乱扔乱放以及无视禁放烟花的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不尽人意。有的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安全意识淡漠、参与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在一片平安、祥和的欢声笑语声中,社区社区度过了2012年的春节,总结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即取得了一些成绩,如社区社区“两节”期间安全事故零发生,同时也有一些不足。我们会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为社区社区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社区社区居委会

2012年2月7日

以上就是《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的范文全部内容,涉及到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燃放、安全管理、经营、社区、企业等方面,希望对大家有用。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集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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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烟花炮竹专项整治行动(界防[20xx]50号),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监管,根据文件要求,我镇在全镇范围从20xx年5月20日至7月10日开展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危害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的隐患,根据我镇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的副镇长为组长,相关镇直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烟花炮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不发生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问题。

二、整治内容

对全镇所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摸排,共有2所加油站,3家瓶装液化气经销点和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对摸排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登记造册,注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三、整治方式

1、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镇安监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有关部门利用逢集时间段共宣传2次,利用下乡检查时机用车载宣传进村入户宣传3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道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2、逐一排查,拉网式检查,建立台账,限期整治

四、发现的问题及整治情况

通过逐一排查,共发现2处一般安全隐患,发现1家加油站存在灭火沙偏少,灭火工具体摆放不整齐;1家烟花爆竹零售店灭火器过期,当场责令两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

要继续坚持对易燃易爆场所检查的大量检查,强力整治的办法,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力争不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215号文件精神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度夏,切实履行烟花爆竹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8月13—15日,我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铅厂石底河县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经实地检查,该仓库设计符合安全规范,做到库外有防爆挡土墙,进库前需要先行释放人体静电,仓库顶安装了一排防雷击防护设施,仓库不同区域建有多个防火水池,在库外空坪,大量栽种了果树、绿化树及其他植被,较好的防止水土流失、有效降低室外温度,库内烟花爆竹分类存放、码放层数均没有超高,库区内物品存放有安全通道间隔,通风隔热措施到位、效果好。

二、存在问题

1、防爆挡土墙植被未长满,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2、靠山角消防水塘水位偏低、水量不够。

三、改进措施

1、对存在问题第1点,xx公司已在挡土墙上种上了景观树,下步将对裸露泥土进行植被覆盖。

2、对存在问题第2点,仓库责任人也一直在想办法,主要是会渗水而造成水塘不满,目前已在用水泥浆修补渗漏缝。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3)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4)

20xx年xx工商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昭平县工商局和木格乡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保平安、抓基础、赶先进、上水平”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地投入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经查木格乡20xx年具有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的经营户有9家,xx工商所执法人员集中精力全面解决当前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辖区良好的烟花爆竹市场环境。

一、继续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1)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安监部门审批的前置许可核发营业执照。

(2)对烟花爆竹销售主体实行专项管理,烟花爆竹销售主体全部列入A类企业严密监控,加强日常巡查。

(3)实行进货票据查验制度,监督检查销售单位经营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加强市场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工作中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期已到期,面临变更营业执照,杜绝商户违规销售的.现象。二是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节日后将恢复常态化经营,思想上会产生麻痹现象,忽视烟花爆竹存储的安全程序,大量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店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有此情况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直至烟花爆竹回收完毕恢复经营。

二、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加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强化经营户的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解决辖区风险问题。

三、对于刚开始营业因需办理其他审批事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的经营户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安全教育。

四、积极与乡政府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其它工作。

xx工商所在今年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次,检查辖区各类经营户60余户,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也未发现有制做烟花爆竹的小作坊,我所辖区今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5)

田坎乡2011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我乡自2011年3月7日以来,我乡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认真进行整治。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张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 1

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乡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保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到位。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乡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乡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乡层层召开会议,书写固定性标语,张贴小标语,出动宣传车。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立足之地;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村、集乡街道,对经营烟花爆竹个体户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乡共进行集中整治7次,在乡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监站、派出所等人员深入到村寨整治打击。在政府进行了

2训诫教育,使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目前我乡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无安全隐患。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今年,全乡没有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月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月在全乡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6)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来安县安监局《关于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字〔xx〕1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治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于后: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镇高度重视此次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XX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由乡长张宏同志主持召开了全乡乡村干部大会,专题研究部署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治理工作,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同志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XX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治理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摸排,宣传政策。

由镇安办协同各村干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对全镇境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摸底。XX镇通过摸排,在年前2月11日以及2月14日XX镇逢集时对XX镇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宣传烟花爆竹相关经营安全知识。在检查中共发现2户存在问题。对发现的2户烟花爆竹经营点都存在经营许可证过期和遗失,副镇长张建向2户经营点传达了安监字〔xx〕1号文件精神,要求他们立即补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整改迅速,严格审查。

存在问题的2家烟花爆竹经营点业主按照上级要求,在镇专项治理小组的指导下,暂停销售烟花爆竹,现已将烟花爆竹存放柜摆放整齐,等待补办先关手续后重新销售。下一步,XX镇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7)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xx、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篇8)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二、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

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015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与计划


为贯彻落实宁政办发[20xx]183号《全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以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XX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可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我区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安排,严格执法,顺利完成了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纪增龙为组长,副区长郭明雁、公安分局局长张勇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有限开禁工作。随即区政府召开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大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烟花爆竹市场销售、监管,依法打击私售、私存、私运烟花爆竹工作提出要求。
为全面落实区政府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安监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执法工作方案》、《20xx年XX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社会保障工作方案》和《20xx年XX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文件,牵头组织召开市场执法、市场保障和社会保障等相关专题会议。对有关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在整个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组建了联合执法队,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对区域内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了取缔。
二、认真组织,科学布点,把好市场准入关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年烟花爆竹的临时许可证由各区安监局负责发放。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工作,我局认真研究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结合区情,制定了我区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意见。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主渠道依然是商场、超市、卖场和法人单位。在许可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坚持原则。耐心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相关政策解释,使因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理解并放弃许可申请。对烟花爆竹许可申请单位一视同仁,按照申报条件和安全标准会同市安监部门和安全专家逐一审查,今年共有9家单位顺利通过审查。并对拟定许可的9家经营单位40名从事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做到统一持证上岗,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了临时许可各项工作。
1月25日,在烟花爆竹正式销售前,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管人员专项工作会议,结合往年工作实际,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应急处理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析,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会后,整理发放了“烟花爆竹存放及销售注意防范事项”和“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还召开了加油站安全负责人安保工作会议,专题布暑了有限开禁期间的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热情服务,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结合我区商业街区人员密集,非法销售形势依然严峻的特点,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告居民一封信》、《购买燃放烟花爆竹需知》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教育,要求居民不买非定点销售的烟花爆竹,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职能部门利用节前开展安全检查的时机,到街道、社区、单位,宣传烟花爆竹的相关安全知识,正确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规定安全燃放。还在重点部位张贴禁放标志,悬挂禁放横幅,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严格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禁放区域的防火安全,维护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在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做好销售安全等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安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安监、公安、城管、工商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私储、私运、私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x月xx日,联合执法第一天,我局召开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全体执法人员会议,明确联合执法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强调烟花爆竹收缴纪律,特别对执法中各单位配合做出要求。联合执法期间,全区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车辆30台次,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237箱,查处非法经营摊点71处,下达行政执法文书71份,教育劝阻非法经营人员282人次,警告96人。各街道、社区也加大对辖区内私储、私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全力做好本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烟花爆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三牌楼大街、银城街农贸市场、凤凰东街、铁路北街等非法销售的“重灾区”今年非法销售的小商小贩明显减少,从而保障了销售主渠道畅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9家临时许可经营单位销售总额为230余万元,占全市六城区销售额之首。
五、认真抓好有限开禁期间社会保障工作
有限开禁期间,区安监局还牵头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社会保障工作,下发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保障工方案,要求相关部门、街道认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安监局牵头制定区级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由分管区长挂帅的协调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现场保障组、治安维护组、交通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新闻组,全方位多手段地保障全区人员民过上一个平安年。
六、存在不足
1、由于烟花爆竹临时许可安全条件的提高,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单位在逐年减少,给居民购买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带来不便。
2、宣传氛围不够浓,特别是覆盖面大的媒体宣传不够。今年虽有市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但宣传的比较晚。不少市民对烟花爆竹作为专营产品的有关政策不是很了解,少数市民贪图便宜助长了非法商贩的违法行为,对政府取缔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行为有抵触情绪,增加了执法难度。
3、从总体上看全区联合执法今年的效果好于往年,收缴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也是六城区最多,非法销售的行为在全区大部分地区得到了的控制,但在少数街区无证经营的情况还是存在,特别是漓江路口、镇江路农贸市场等处违法销售情况还比较严重。少数街道的巡查、取缔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