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规章制度(锦集五篇)

科室规章制度(锦集五篇)。

规章制度是企业和公司的行动准则,员工的遵行规章制度是保障其劳动权益的重要手段。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时,应注入一份人性关怀,以员工的福祉为出发点,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你知道怎样编写出一份优质的规章制度吗?希望这篇"科室规章制度"能帮助您对此类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的思考和决策产生一定的借鉴作用!

科室规章制度 篇1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科室规章制度 篇2

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工作质量,监督全科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 落实本科室职责,督促和检查本科室的体系运行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八、积极协调与其它科室的工作关系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科室规章制度 篇3

根据国家卫生方针与政策,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规范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编号与处方编号一致,14岁及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日志和处方编号不吻合或有逻辑错误的扣20元,不进行编号的每张处方扣1元,以此类推,住院病人要按时登记住院日志(住院登记薄),并进行编号,住院日志编号与相应的病历住院号一致,不按要求编号的扣50元,住院日志缺项漏项者每项扣2元。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发热、腹泻等病人必须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向防保组报告,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漏登漏报1例扣责任人50元。

三、按规定对入院病人进行病史采集和简要的体格检查,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严禁编造病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的,每例扣5元,一年累计病历书写及时率达不到80%,病历合格率达不到90%或编造病历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四、住院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并整理装订整齐,当月病历限于次月5日止交护士长收集,然后统一交本院合医科,合医科初审后上交镇合医办审核报账,次月5日未交住院病历的,每份扣10—15元,因报账材料不全、病历缺项漏项较多,被合医局退回的,视为不合格病历,一年累计不合格病历达10%的按第四条处理。退回病历务必在5天内将病历整改完毕,否则每拖延1天每份加扣1元,丢失病历则按该份病历所损失的医疗费用金额扣责任人的津贴或年终奖金。

五、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符合规范,处方中的药名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缩写或代号,必须有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不规范的每张扣2元。

六、每天所有出入院的病人结账必须登记清楚,漏登1例扣责任人20元、每天所有处方、治疗单必须整理装订保存,漏整理装订1天处方、治疗单扣30元。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以及“三查七对”制度,住院病人至少实测生命体征二次,分别是入院时一次、出院前1次,危重病人增加测量次数。

八、落实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遵循书面医嘱规定,落实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和诊疗核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九、认真落实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和销毁记录制度,不落实销毁消毒制度或无相关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诊断室、收费室、药房等重要窗口科室开放时间为:夏秋季8:00—20:00,冬春季8:00—19:00,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医生坐诊,药剂、护士及收费等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否则视为脱岗,发现一次扣10元,若因不遵守值班纪律被上级通报的扣100元,责任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十一、对于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若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医疗差错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00元—10000元,并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

十二、工作人员要加强精密仪器或重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若为可防范行为而责任人不履行防护措施而导致的损坏,责任人承担50%损失费用。

十三、规范药品管理行为,建立药品出库记录台帐,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和验收入库制度,每季度对药品效期进行清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上墙公示。对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损失,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四、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科室负责人或业务副院长,并征得院办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十五、两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每日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科室规章制度 篇4

根据国家卫生方针与政策,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规范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编号与处方编号一致,14岁及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日志和处方编号不吻合或有逻辑错误的扣20元,不进行编号的每张处方扣1元,以此类推,住院病人要按时登记住院日志(住院登记薄),并进行编号,住院日志编号与相应的病历住院号一致,不按要求编号的扣50元,住院日志缺项漏项者每项扣2元。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发热、腹泻等病人必须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向防保组报告,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漏登漏报1例扣责任人50元。

三、按规定对入院病人进行病史采集和简要的体格检查,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严禁编造病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的,每例扣5元,________年累计病历书写及时率达不到80%,病历合格率达不到90%或编造病历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四、住院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并整理装订整齐,当月病历限于次月____日止交护士长收集,然后统一交本院合医科,合医科初审后上交镇合医办审核报账,次月____日未交住院病历的,每份扣1015元,因报账材料不全、病历缺项漏项较多,被合医局退回的,视为不合格病历,________年累计不合格病历达10%的按第四条处理。退回病历务必在5天内将病历整改完毕,否则每拖延1天每份加扣1元,丢失病历则按该份病历所损失的医疗费用金额扣责任人的津贴或年终奖金。

五、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符合规范,处方中的药名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缩写或代号,必须有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不规范的每张扣2元。

六、每天所有出入院的病人结账必须登记清楚,漏登1例扣责任人20元、每天所有处方、治疗单必须整理装订保存,漏整理装订1天处方、治疗单扣30元。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以及三查七对制度,住院病人至少实测生命体征二次,分别是入院时一次、出院前1次,危重病人增加测量次数。

八、落实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遵循书面医嘱规定,落实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和诊疗核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九、认真落实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和销毁记录制度,不落实销毁消毒制度或无相关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诊断室、收费室、药房等重要窗口科室开放时间为:夏秋季8:0020:00,冬春季8:0019:00,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医生坐诊,药剂、护士及收费等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否则视为脱岗,发现一次扣10元,若因不遵守值班纪律被上级通报的扣100元,责任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十一、对于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若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医疗差错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00元10000元,并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

十二、工作人员要加强精密仪器或重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若为可防范行为而责任人不履行防护措施而导致的损坏,责任人承担50%损失费用。

十三、规范药品管理行为,建立药品出库记录台帐,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和验收入库制度,每季度对药品效期进行清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上墙公示。对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损失,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四、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科室负责人或业务副院长,并征得院办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十五、两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每日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科室规章制度 篇5

第一部分:介入科的基本配备

一、介入科设置

介入科是影像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卫生部规定属于临床科室,科室管理上可以隶属于放射科,也可以成为独立科室。在科室设置上应包括介入科门诊、导管室和病房三部分。

二、介入科人员

1、医务人员

⑴正规医学院校毕业,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聘任证书”。

⑵来源于影像科、血管外科、神经内外科及其他临床科室的医师均可从事介入治疗工作,但必须经过相应介入放射学科专业培训3年以上,取得介入放射学专科证书。

⑶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2、护理人员

⑴正规护理院校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⑵介入诊断和治疗涉及临床医学的各个系统的多种疾病,介入科导管室和病房护士必须具备扎实的内外科和急症护理学技能,熟悉各种临床急重症的围手术期处理。

⑶导管室护士身体须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3、技师与工程师

⑴介入放射学的专科性和特殊性要求技术人员既要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又要有全面的影像设备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基础。

⑵正规院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或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经过常规X线、CT和MRI专科培训,并取得DSA上岗证书。

⑶综合性介入放射学手术室专科培训2—3年,可以单独熟练配合医师开展血管内和血管外各种介入放射学技术,可以处理常见的影像设备技术故障和技术问题。

⑷身体适应X线环境下工作。

第二部分:导管室管理制度

一、导管室的基本要求

导管室是实施介入诊疗的重要场所,是医务人员在X线引导下进行有创性操作的手术室,它兼有手术室及放射科的特点。因此,合理设计和科学布局是对导管室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介入手术所必需的设施条件。

(一)导管室的建筑结构与布局

1、导管室的设置布局

导管室应尽量与介入病房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并自成一区。导管室应保证安静、清洁,人员走动少。所在区门口设置门铃及对讲设备,减少无关人员进入。导管室应设病人出入口与工作人员出入口,工作人员出入口有更衣室,病人出入口处有消毒垫。介入手术操作室的位置设置,要考虑到防止射线外泄及相邻工作室的保护。

2、导管室的内部设置

导管室主要由手术操作室、控制室及辅助工作间组成。手术操作室既要便于清洁、保证消毒隔离,又要便于放射防护。操作室四周墙体及顶棚必须使用防射线材料,墙面材料应坚实、容易清洁,地面无缝,可冲洗,不易留污渍。手术操作室入口处宽度设计应便于推车(病床)及各种设备出入,房门保证有效关闭,防止射线外泄。操作室不设直接对外窗户,应通过空气过滤装置通风。操作室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保证各种仪器摆入,方便操作和抢救时使用。

控制室与手术操作室以铅玻璃隔开,窗口可以尽量大一些,以便观察。控制室内设置放射人员控制台、监视器、心电监护显示器、对讲机、刻录机、录像设备等。

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辅助工作间:观察室、洗手间、器械室、敷料室、库房、污物处置室、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更衣室等。

(二)导管室的人员配备

导管室的工作人员主要由介入病房医师、护士、放射技师、心电和血压监测技师、护工和清洁工人等组成。

导管室医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介入病房工作经验,熟练的导管操作和介入治疗技能,无菌技术过硬并精通影像学知识。作为操作者,医师应首先熟悉病人的临床情况,提出介入诊治方案;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紧急抢救及并发症;术后妥善书写手术记录,做好术后处理。

导管室护士主要职责是围绕导管室的诊疗工作,提供术前术后消毒隔离、材料物品准备和术中配合等服务保障。导管室护士应具有丰富的介入病房护理工作经验,具备协助医师处理急、危、重症病人的能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抢救设备和药物,熟练掌握各种导管介入器材的使用及介入手术操作程序。

放射技师需具备放射技术专业任职资格,熟悉并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能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放射技师的职责是负责相关的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根据手术医师诊疗活动需要,进行技术设备的操作,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

护工主要负责介入手术病人的接、送工作,并具有消毒隔离的基础知识,协助护士做好术前、术后手术操作室的消毒处理。

清洁工人主要负责做好导管室日常清洁工作。

(三)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

导管室的设备及器材主要包括影像设备、心电和压力监测系统、手术器材和抢救及防护设备等。

1、影像设备

⑴为保质保量地全面开展介入放射学诊断和治疗工作,必须具备具有国家注册标准的专业性的DSA设备。

⑵X线设备具有足够大的功率(毫安600~800)和热效能,能够耐受连续长时间的介入放射学手术操作。

⑶图像采集与显示系统具备连续和脉冲功能,图像采集与显示速率在12.5幅/秒以上。具备直径、长度和狭窄率等多种测量和后处理功能。

2、血流动力学监测系统

导管检查和介入治疗时,医师需要借助心电血压监测仪获得反映患者生命情况的相关数据。多导生理记录仪能记录体表12导联心电图,并同步获得心腔内多导联心电图。多导生理记录仪和压力传感器、三联三通、冲洗装置相连组成压力监测系统,可用于测量患者有创血压。导管室还应配备自动监测患者无创血压及血氧饱和度功能的监护仪。

3、器材

主要包括用于导管手术的器械与材料。如器械台、方盘、刀片、药碗、止血钳、卵圆钳、麻药杯、弯盘、穿刺针、各种导管,指引钢丝、球囊和支架等。所有手术器械使用前应保证无菌,一次性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4、抢救设备

常用设备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人工心脏起搏装置、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给氧设备、吸引器、简单人工呼吸器、心包穿刺包、气管插管器械等。直流电复律除颤器应备两台,并由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5、常规用药和抢救用药

主要包括利多卡因、肝素、阿托品、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硝酸甘油、多巴胺、间羟胺、异搏定、三磷酸腺甘(ATp)、速尿、硫酸锌鱼精蛋白、度冷丁、尿激酶、胃复安、5%—10%葡萄糖、生理盐水等。

6、防护设备

介入手术进行中为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和病人受到X线损害,应向手术操作者提供铅衣、铅眼镜、铅帽、铅护颈等;对手术病人应提供甲状腺及性腺防护设备。

二、导管室的管理

导管室是实施临床介入性诊疗的专门场所,导管室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介入诊疗技术的发展,建立健全导管室各项管理制度,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是导管室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

(一)一般管理规则

1、凡进入导管室手术间者,应着导管室专用洗手衣、裤、鞋套,进入无菌区应戴好帽子、口罩。

2、手术人员暂时离开导管室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鞋。

3、手术区内不得带入任何食品,室内禁止吸烟,手术期间关闭手机铃声。

4、常规手术通知单,应于手术前一日,送交导管室,如需特殊材料应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

5、介入手术病人必须有抗—HIV、HBsAg、抗—HCV等检查结果,阳性患者安排在每日最后。

6、如有严重或特殊感染病人做介入手术时,医师应提前通知导管室,以便做出相应的准备,防止交叉感染。参加此类手术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

7、手术使用后的布类、器械、导管材料等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处理。

8、医用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放置。将利器放置在利器盒内,避免交叉感染,垃圾处理时应注意环保。

9、导管室各种物品固定位置放置,用后立即放回原处。由专人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运转正常,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报修。

10、各种抢救药品应配备齐全,用后立即补充。

11、导管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及防止交叉感染。

(二)接送病人制度

1、导管室配有专门接送介入手术病人的护工,按照手术排序用平车接送病人。对于危重病人由医师或护士接送。

2、护工在术前到病房接手术病人时,应认真核对科室、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手术项目等,保证确认无误。病人术后送回病房时应与病房护士按规定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三)护理制度

1、病人送入导管室后,护士再次认真进行“七对”,同时检查术前准备如皮肤准备、药物准备及各项化验等,以确保手术安全。

2、做好病人的心理护理。护士在术前主动向病人自我介绍,态度要和蔼,安慰、关心病人,消除病人的紧张情绪。

3、术中护士要根据介入手术操作程序,积极、主动配合医师手术,注意观察病人的意识,血压及心电变化情况,准确记录术中用药及介入手术材料。

4、术后护士要向病人告知手术注意事项,并进行简明的针对性健康指导。

(四)护士长职责

1、护士长主要负责导管室工作人员、物品、工作安全、无菌技术及手术安排等的管理。

2、负责导管室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标准落实。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组织好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

4、负责对导管室物品的管理,按要求建立物品使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五)参观制度

(1)参观者须经医院医教办或护理部批准,导管室科主任、护士长安排方可参观。

(2)参观者进入导管室需遵守导管室的管理制度。

3、凡进修、实习人员参观,只限于本专业手术。禁止在手术间内来回走动,应接受导管室医护人员指导。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距无菌区距离应保持在30公分以外,且不影响手术人员操作。

(4)参观人数应严格控制,保持操作间内安静。

(5)特殊病例、实习同学见习,应通过教学摄像进行观摩。

(六)DSA机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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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规章制度(锦集11篇)


企业的规章制度通常会分为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和公约四种类型,而这些规章制度的条款需要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以保证企业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规章制度的内容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而建立适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一份好的规章制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与“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1

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术前

1、将病历首页与柜台手术程序单核对。

2、手术病人的核对,包括:姓名、床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禁食、过敏史、血型和术前用药。

3、查对病历卡,包括:x线摄片、术中用药,皮试结果、术前医嘱、告知书、委托书、手术志愿书、用血同意书、自费检查及自费用药同意书、化疗术前谈话、麻醉术前谈话记录单、截肢同意报告(需有医务处盖章)等。

4、查验病人的备皮情况,有无首饰、活动性假牙等到禁带的物品、全身有无感染症状。

5、查环境(内用物、手术用物、功效、无影灯照明情况)

术后

1、将病人送回病房前,要查对带回的物,如:剩余的药、x线摄片、取出结石等,并通知所在的病区及家属。

2、若送往苏醒室,则应与麻醉师详细交班。

手术室差错事故汇报制度

1、在护理工作中,一旦发生护理差错事故,其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即刻调查核实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及措施、教训。

2、发生严重护理差错、事故后,经科护士长核实后于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核实后及时报院部。

3、发生严重护理差错或事故的当事人应在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原因、经过、结果递交给护士长。

4、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后,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差错或事故对病人造成的人身损害降至最低限度。

5、根据部门规章制度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将事故或差错定性。

6、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后,有关该事件的相关物品如输液瓶、血袋、药品、化验标本、手术器械护理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销毁、涂改、伪造。

7、根据护理差错、事故性质调查结果及本人的认识,结合差错、事故处理“五不放过”(原因、经过、结果、措施、教训)原则,做出相应处理。

8、建立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根据“五不放过”原则,及时记录所发生差错、事故的内容,由护士长负责并安排组织讨论,当事人做口头及书面检讨,并备案归档。

9、科内强化护理安全教育,加强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的学习与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10、实习护士发生差错、事故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经过及造成的后果等,由带教老师和护士酌情分别承担一定责任。

手术室管理制度

1、凡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衣服及口罩,离开手术室时,应更换外出衣及鞋子。

2、院外来参观、学习、实习者,须经医教科或护理部批准,并应有固定地点。

3、各科择期手术,应在手术前一日上午10点半以前送手术通知单,急诊抢救手术,可先口头通知,后补手术通知单。

4、手术按手术通知单时间进行,必须准时到位,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与护士联系。

5、术前30分钟接病人,随带病历,并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及_敏试验、术前用_。病员入室后,巡回护士应复查一遍,注意病人手术部位清洁范围,首饰、假牙、手表不得带入手术室。

6、严格无菌作技术。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特殊感染须进行特殊消毒灭菌处理。

7、室内保持严肃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手术期间不得聊天、看报等。

8、严格执行室内卫生清洁处理及隔离、消毒检测制度,落实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9、手术室应常备各种急诊手术包及抢救器材,手术器械不得外借,如外借的需医教科批准。

10、手术室器械应在清洁干净基础上消毒,各种_品器械材料应放在固定位置,贵重器械专人保管,每月清点、维修、保养。_剧毒品标志明显,专人加锁保管,普通_品每天清点并记录,每月检查一次,专人负责。

11、负责保管和送检手术中采集的标本,请医生及时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并作好送检登记,督促及时送检。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2

第一节手术室的.环境管理

手术室是为了病人进行手术治疗的重要的部门,不仅要求有科学合理的建筑位置和布局,先进齐全的仪器设备,还要有严格的无菌管理制度,以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和和高效性。

1.手术室的位置

手术室应安排在医院内空气洁净处,一般位于建筑的较高层,靠近手术科室,方便接送病人,与监护室相邻。

2.手术室的布局

手术清洁区附属房间包括:刷手间,无菌器械间,敷料间,仪器间,药品间,麻醉间等。手术供应区附属房间包括:更衣间,更鞋及洗浴间等。

3.手术间的清洁和消毒

为保障手术室的无菌操作环境,必须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应严格分开,若二者在同一手术间内连台,应先安排无菌手术。日常的空气净化,消毒可以使用层流洁净系统,地面及室内物品可用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病人手术后的处理:物品及地面处理,可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布类物品可不必焚烧,用含氯做感染手术标志,送洗衣房处理,空气消毒后封闭时间30分钟,然后通风,彻底打扫卫生。

第二节手术室的物品管理

1、敷料管理

1.1手术室布类管理

1.2手术室敷料的类型

1.3常见布类与敷料的名称及用途

2、手术仪器保管制度

2.1.建立档案:每台仪器领回后,应将仪器的名称、生产厂家、购买时间、价格、购买责任人等登记在账本上,或输入计算机管理。对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资料复印件集中保管,以便查询。

2.2.培训制度:新进仪器应请销售业务员介绍仪器性能、操作步骤、清洁消毒和保养方法,使人人熟悉。

2.3.设操作程序卡:每台仪器制作各自的操作程序卡,挂在仪器旁,随时提供使用操作提示。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3

1、一次性物品的购入需经过院管理部门的严格把关和审定。

2、一次性物品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作好使用前的细菌抽检和监测,合格后可使用,并坚持每月对一次性物品进行细菌监控留好记录备查。

3、对进入手术室内的一次性物品要严格把好包装、产品质量、消毒灭菌情况和价格关。对产品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项目逐一按要求确认。

4、每次使用一次性物品打开包装前,必须再次确认灭菌方法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有无破损、潮湿。

5、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存放在专用的无菌物品存放库内并设专人定期检查,进货、发放、管理,不许与非灭菌物品和其他仪器存放一起。

6、使用和开启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

7、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或毁形,不得随意丢弃。锐利的物品,血液及其他有机物污染的物品应单独专门处理。

8、开启但未使用的一次性物品原则上不得自行重新灭菌,制造商通过广泛的管理及测试无菌物品的清洁、无毒、无致热性,具有相容性,无菌并质量稳定,自行重新灭菌便解除了制造商的责任。如必须重新灭菌的一次性物品,就要对使用中的安全和效用负责。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4

一、停电或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1、接到停电通知后,了解停电时间,根据情况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筒、氧气枕、吸引器(蓄电池)等。

2、突然停电后,立即开启照明应急灯,并立即寻找抢救病人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任何人员不得离开手术间及病人。护士长或值班室人员立即与电工组联系,了解停电的原因及时间,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3、气管插管全身麻醉病人,备好氧气枕及简单呼吸器等,使用简单呼吸器维持呼吸。连硬麻醉及麻醉清醒病人,应做好心理安慰工作,手术人员在手术间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引起病人恐慌。

4、设备维修员与护士长要加强巡视,了解各手术间手术进行情况及应急照明情况。特殊情况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无法使用电刀止血的病人,应备好止血材料和止血药品,以备急用。

二、病人病情突然发生变化的应急预案

1、应立即通知医生、护士长或值班护士,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医师及麻醉师进行抢救。

2、立即准备好抢救物品及药品。

3、必要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会诊。

4、某些重大抢救或特殊病人抢救,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室。

5、做好病情及抢救记录。

三、病人坠床/摔倒的应急预案

1、病人不慎坠床,摔倒,立即奔赴现场,马上通知医生给予处理。

2、首先判断病人意识,并立即测血压、心率、呼吸等,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医生到场后,协助进行检查,提供信息,遵医嘱进行正确处理。

4、如病情允许,将病人移至手术床上。

5、遵医嘱开始鼻翼的检查及治疗。

6、向上级领导汇报(夜间通知院总值班室)。

7、认真记录坠床/摔倒病人的.经过几抢救过程。

四、病人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预案

1、病人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停止所输液体,更换输液器,并维持静脉通路,遵医嘱给予相应的处理。

2、情况严重时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3、建立护理记录,记录病人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4、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供应中心、护理部和药剂科。

5、输液器和药液及时封存以备检验。

五、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预案

1、病人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换输生理盐水,遵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

2、报告医师及护士长,并保留未输完的血袋,以备检验。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备好抢救药品及物品,配合医师进行紧急救治,并给氧气吸入。

4、一般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做好记录,安慰病人。

5、按要求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

6、怀疑溶血等严重过敏反应时,保留血袋及抽取病人血样一起送输血科。

7、加强巡视及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六、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尽可能多备用水。

2、突然停水时,白天与维修组联系,夜间与院总值班室联系,汇报停水情况,查询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遭遇坏人的应急预案

1、遇到坏人时,护理人员应保持头脑冷静,正确分析和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

2、设法报告保卫处,夜间通知院总值班室,寻求在场其他人员的帮助。

3、安抚病人家属,减少在场人员的焦虑、恐惧情绪、尽力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安全。

4、坏人逃走后,注意其走向,为保卫人员提供线索。

5、主动协助保卫人员的调查工作。

6、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护理工作,保证病人的医疗安全。

八、火灾的应急预案

1、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室。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好临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病人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病人情绪,保证病人生命安全。

6、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科技资料。

7、组织病人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病人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姿势快速前进。

九、地震的应急预案

1、地震来临,值班人员应冷静面对,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热源,尽力保障人员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2、发生地震时,需将病人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撤离过程中,护理人员要注意维护好秩序,安慰患者,减少病人的恐惧。

3、紧急情况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病人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好头颈、眼镜,捂住口鼻。

4、维持秩序,防止混乱发生。

5、注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十、发生差错事故的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立即通知护士长。

2、控制局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坏。

3、保留相关的物品或药品,以便化验检查。

4、事情过后,护士长组织相关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及发生原因。24小时内当事人写出事情经过、发生的原因。

5、按程序上报护理部。科室根据有关情况写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上呈护理部。

十一、停气的应急预案

1、突然停气时,消毒人员应立即询问锅炉房停气的原因,了解故障情况,汇报护士长。

2、护士长了解情况后,应立即与总务处联系,了解停气的时间及范围,如系局部故障造成的临时停气,应及时与供应室联系,考虑到供应室物品的灭菌。

3、如停气范围为全院性,了解情况后,应及时汇报医务部,护理部,总务处等上级部门,协商解决手术室物品灭菌问题。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5

一、手术体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1、手术前巡回护士应仔细检查病人皮肤,检查受压部位及手术区皮肤是否完整,对昏迷、消瘦、小儿(身体有无抓伤)、长期卧床及外伤病人尤其应该注意,如有异常及时与病房护士、手术医生沟通,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详细记录。

2、手术床单应平铺无折皱,病人的皮肤不能与托手板、尺布等橡胶物品直接接触,勿与金属床、头架、器械托盘等金属物接触,应用敷料阻隔以防使用电刀时导电灼伤。

3、摆放手术体位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暴露病人,并注意保暖。

4、给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手术病人眼睛涂眼药膏,防止角膜干燥划伤。头面部手术病人眼睛用保护膜保护,防止消毒液溅入眼内灼伤角膜。耳部手术病人用棉球堵塞耳道,防止消毒液流入耳内,灼伤鼓膜。

5、摆放体位时病人的骨隆突处应用软垫衬托,防止受压、破损。手术时间较长,如:心脏手术、断指再植等手术病人躯干及枕部应垫凝胶垫(圈)。

6、平卧位时颈下垫软垫保护颈椎,上肢外展不得超过900以免损伤臂丛神经。膝关节下垫软垫,避免膝关节过伸,造成术后疼痛或神经损伤。踝关节下垫软垫,防止足跟受压。

7、俯卧位时注意避免呼吸运动受限。在胸腹下垫俯卧位垫时注意腹部的位置置于垫子中空处,避免受压。小腿要垫高,使脚尖自然下垂,保持功能位。硬模外麻醉或清醒病人,巡回护士术中注意帮助病人变换面部受压位置,防止面颊部长时间受压。气管插管全身麻醉颈椎手术病人,面颊受压处垫马蹄形凝胶圈,并确保眼球不受压。术中严密观察病人防止插管脱落。

8、侧卧位胸部垫软枕,在垫高手术部位的同时,注意舒展健侧肢体,避免大血管、腋神经受压,保证输血输液通畅。肾脏手术时腰桥要对准手术部位摇起10~15cm,不要过高,防止腰椎滑脱,手术结束将腰桥及时放平。

9、截石位时髋关节外展应小于900在不影响暴露手术野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腿部支架对肢体的牵拉,固定肢体时要衬垫,松紧适度,观察双下肢末端皮温,保持静脉回流良好,术后轻轻拍打下肢,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

10、婴幼儿皮肤娇嫩,进行各种操作应轻柔,尽量避免拖、拉、推等动作。固定体位及束缚压脉带应用棉垫衬托,防止损伤皮肤。四肢不过分牵引,以防关节脱位。

11、体位固定好后,检查并妥善固定命脉通路,确保术中输血输液的通畅及静脉给药的方便。

12、手术结束应将病人手术区域皮肤的血迹拭净擦干,包裹敷料。

二、物品清点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确保清点物品数目的.准确

1、清点物品时,洗手护士、巡回护士必须看清实物仔细清点,巡回护士复述一遍,确保首次清点准确无误,并规范、准确记录。

2、清点纱布时,应松开纱布外包裹,将纱布都开,分块仔细清点,防止纱布粘在一起影响清点的准确性。

3、清点纱布垫时,将垫子充分展开,分块仔细清点,防止两块纱布垫粘在一起。

4、清点器械时,需重复清点两遍,对点和单点各一遍。缝针清点两遍,第一遍从针尖清点,第二遍从针尾处清点,一确保清点数目的准确性。

5、清点时,注意检查器械的螺丝是否松动脱落,电刀头是否完整、缝针是否弯曲,仔细检查器械功能,保证器械的完整性。

6、棉球、头皮夹、脑棉清点:棉球一个个仔细检查后清点,防止两个粘在一起。

头皮夹数量较多,易滑动,应五个一组,分组清点。脑棉应检查棉絮的质量、脑棉的缝线是否牢固,是否两块粘在一起。

(二)防止器械纱布等遗留体腔

1、手术开始前,按物品清点要求仔细清点器械、敷料、缝针等,准确记录。

2、随病人带入手术间的敷料、绷带以及消毒区所用的纱布、纱布球等与手术台上能够混淆的物品,应在手术开始前,全部送出手术间。手术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将纱布、缝针等物带入或带出手术间。

3、手术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手术创口周围整洁,暂不用的物品应及时交还洗手护士,不得随意放置或堆积在手术创口周围。

4、手术过程中,手术台上增加或去取下的敷料及器械等,应由巡回护士及时、准确记录。

5、体腔和深部手术创口内填入纱布垫或留置器械时术者要及时通知助手和洗手、巡回护士,体腔内的纱布垫必须有长带或用巾钳夹住,留于创口外。体内留置的物品需要带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详细记录,手术医师签字,并与病房护士详细交接。

6、从手术台取下或落在地上的纱布(垫)、器械、缝针等巡回护士要及时收回,放在固定的地点保养,便于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清点,术后交洗手护士刷洗或做好交接班。

7、缝合体腔和深部创口前,洗手护士要与巡回护士清点所有的器械、敷料,数量无误后方可关闭体腔。

8、缝合体腔和深部创口后,洗手护士与巡回护士要再次清点所有的物品。在护理记录单上双签字。

三、电刀使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病人的保护

1、使用绝缘、清洁和干燥的手术床布。

2、避免病人皮肤接触金属物品(皮肤暴露处用布巾包裹)及自身皮肤之间接触。

3、术中使用易燃性的麻醉剂、酒精类皮肤消毒剂或病人胃肠道在内存在生气体如沼气时使用电刀要慎重。

4、手术结束后将负极板整片水平自病人身体上揭除,揭除时一手固定皮肤、另一手慢慢揭除极片,负极片揭除后观察粘贴处皮肤情况。

5、避免在带电解质的液体内,如血液或生理盐水中使用高频电刀,因密集的电子束可传导其他处造成机体损伤。

(二)正确使用负极板

1、使用高质量的负极板:一次性使用,边缘完整,具有柔软度和较强的粘附力。

2、选择肌肉血管丰富的部位粘贴负极板,避免在骨隆突、瘢痕、皮肤缺损或受伤、脂肪较多的位置粘贴,并保证粘贴部位皮肤清洁、干燥、局部无毛发。

3、粘贴负极板时,其长轴应与身体的纵轴垂直,确保与粘贴部位皮肤完整而紧密接触。

4、负极板应尽量靠近手术区,避免越过身体的交叉线路,以便使电流通过的路径最短。

5、婴幼儿皮肤面积较小,注意负极板粘贴的位置,确保粘贴的效果。术中冲洗体腔时避免液体溢出浸湿极板处皮肤。

6、心电图电极片避免在电刀电流同路中,应远离活动电流至少15cm,安装心脏起搏器的病人,禁用高频电刀,以防心率失常的发生。

(三)正确使用电刀手柄

1、重复使用的电刀手柄开包前仔细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有效期、灭菌效果。

2、术前仔细检查电刀头、手柄及线的完整性,确保刀头无缺痕、弯曲,避免刀头段落体内。检查刀头、电线的橡胶外鞘是否缺损,以免漏电伤人。

3、使用过程中及时清除电刀头上的焦痂,以防止焦痂包裹电刀头,使绝缘性能增加,切割效果差,因此加大电流而造成切割部位组织烫伤。

4、停止使用电刀时,手柄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将器械或其他物品压在手柄上,造成放电击伤病人。

5、电刀头未与组织完全接触前不要通电。

6、不可直接用水冲刷电刀线,可用湿纱布擦洗电刀头及导线,擦洗过程中不得用力拽拉导线。

(四)设备的使用及保养

1、正确连接相关组件并插牢,先连接好负极板线、电源线后,再开电源开关。

2、手术结束后控制面板上电切、电凝的功率应复零,先关电源开关,再撤电源线,整理好各组件后,电刀归位,注意保持设备的整洁、干净。

3、仪器应定期检测及保养,以免漏电伤及病人及医护人员。

(五)腔镜手术使用电刀注意事项

1、应定期检查电极有无绝缘不良,如有漏电禁止使用。使用前仔细检查腔镜器械与电极绝缘情况。

2、防止电传导引起热损伤:通电时间不可过长;电凝时电刀头不可接触金属器械及夹闭血管和管状组织上的钛夹;主要组织附近如大血管、胆管、神经等慎用或禁用电刀。

3、电凝损伤可波及5mm范围,在电凝时,注意保持与空腔脏器的间距应大于5mm,电凝离断时应尽量靠近需要切除的病变组织,如电凝胆囊动脉时应防止损伤胆管,电凝分离粘连的组织时防止损伤肠管、输尿管等。

4、使用脚踏开关时通电时间尽量短,不需要通电时应移开脚踏开关,以免烫伤患者。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6

一、凡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衣服及口罩,离开手术室时,应更换外出衣及鞋子。参加手术者应认真洗手,严格按照洗手的消毒方法与步骤进行。

二、院外来参观、学习、实习者,须经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同意。见习和参观者,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或鞋套)帽、衣服(或参观衣)及口罩,并应接受手术室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动及出入。

三、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不遵守手术室工作制度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

四、手术通知单必须手术前一天送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诊手术通知单须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五、手术室按时接手术病人,并带好病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标记,防止差错。病人要穿医院衣服进入手术室。

六、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七、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的正常进行。手术室常规准备急症专用器械、敷料等。如用完时,可动用其他择期手术器械、敷料等。如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急诊手术。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并经科室及医院相关人员批准方可办理暂借手续。

八、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避免交叉感染。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或助手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并及时处理干净被血污染的器械和敷料,一切物品用后必须进行清洁和检查工作并归还原处。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夜间及节假日应有专人值班及备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九、手术室应对手术病人做详细登记,按时统计上报。

十、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等)。如有感染,应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的原因,及时纠正。

十一、手术室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一律不传私人电话。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须先向科主任或护士长请假,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十二、手术室内严禁吸烟。疖肿或急性呼吸道感染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可戴双层口罩方可进入。

十三、爱护一切器械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避免损坏。一旦损坏,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酌情处理。精密仪器要设专人保管,1月以上不用者,要定期保养。

十四、建立常用手术器械卡,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手术包必须标明消毒日期或有效日期。

十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得在手术室留宿。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7

1.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全面负责手术室管理。

2.工作人员管理:

2.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

2.2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专用的隔离衣、裤、拖鞋、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2.3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许可,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使用。

2.4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有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他的手术间。然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2.5手术室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由护理人员陪伴,保证患者安全。

2.6手术室工作人员暂离手术室外出时,需向护士长请假,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

3.环境管理:

3.1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需要就餐者应在指定地点就餐。

3.2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有接台手术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两台手术间进行空气消毒。

3.3手术每周彻底清洗、消毒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如果超过标准,应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如有特殊感染应及时上报感管理科。

3.4感染性手术应放置感染手术间,术毕严格按消毒程序处置房间及物品。感染性手术未做细菌培养,手术后按特殊感染手术处理。

3.5接送手术病人的推车应严格区分内用和外用,不得混用。

4.手术室的药品、各科手术仪器、急症器械物品及特殊手术用品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修、补充,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5.手术室按时接手术病人,持手术通知单,核对病房、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床号、手术名称、手术时间、手术部位,询问是否禁食、是否注射术前用药,带好病历及X光片等。

6.手术室应对患者做详细登记,按各科手术统计并上报有关科室。

7.手术切下的`标本妥善保存,由专人负责送检,与病理科严格交接。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8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或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三、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整洁,肃静,调节空气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四、负责手术后病员的包扎、取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五、按分工做好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和药品的保管,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六、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9

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九、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立方米。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10

1.成立消毒隔离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和制定有效预防感染的措施。

2.专人负责感染监控、评价、资料储存和信息上报工作。

3.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包扎、消毒,做到包包监测,确保灭菌合格率100%。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防止切口感染及交叉感染的发生。

5.严格区分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手术人员按要求着装。

6.严格控制进出手术室的人员,认真落实参观规则。

7.无菌物品分类放置、标签醒目,每天检查、定期消毒,无发霉、过期现象。

8.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污物管理,落实环境保护。

9.认真落实卫生清洁制度,保持手术室清洁、整齐、有序。

10.实施特殊感染手术时,严格按特殊感染手术后处理要求执行。

手术室规章制度 篇11

一、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室所备衣裤、口罩、帽子、鞋,连续进行两台手术时,在一次手术后如口罩已湿透应更换。外出时应更换外出鞋。手术完毕,衣裤、口罩、帽子、鞋须放到指定地点。

二、手术室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除参加手术及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一概不准入内。患有上呼吸道感染者,面部、颈部、手部感染者不可进入手术室。

三、手术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可大声谈笑,禁止吸烟。

四、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污染手术,禁止同时在一室内实施无菌及污染两种手术。

五、施行手术先由住院医生提交手术通知单,应于前一天上午10时前提交手术室。如需特殊器械应预先注明。

六、急诊手术有值班医师通知手术室,同时送手术通知单,以免发生错误。如急诊手术与常规手术安排发生冲突时,优先安排急诊手术。

七、手术时间为手术开始时,经排定后,参加手术人员均应在预定时间前20~30分钟到手术室做好准备工作,因故必须更改,增加或停止手术,应预先与护士长或值班护士联系。

八、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接受急诊手术,不得擅离。

九、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手术室内各种器械、设备的固定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用后放回原处。急救药品、器材必须随时做好准备,以便立即取用。一般药品、器材必须随时检查,及时修整、补充。

十、室内一切器械物品未经负责人许可,不得擅自外借。

十一、手术完毕,用过的器械物品应及时做清洁或消毒处理,然后放回指定地点。严重感染或特殊感染手术用过的一切器材,均应作特殊处理,手术间亦重新消毒后方可使用。

合作社规章制度(集锦十五篇)


在众多阅读资料中栏目小编挑选出了一篇极有用的“合作社规章制度”。制度规章是企业公司生存与发展的一个保障,公司或者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能自己任性而为。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工作规范化,制定合理的适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比较有难度。感谢你留意我的作品我们一起看到世界的不同之处分享生命的感悟!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营。规范运营可以从登记注册,办公室布局,社员管理,决策规范,业务规范,荣誉添加等几个方面努力改进,目标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规范发展。

(一)登记注册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是合作社规范运营的第一步。合作社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个法定注册登记证件。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局和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证。

(二)办公室布局

办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也是发展社员的门面。规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外部分:门头上要悬挂合作社全称横排,大门两侧门框边上挂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门上一般要贴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样,窗上要贴合作社的口号和服务,比如“服务三农”“民主管理”“造福社员”等。室内部分主要是在营业窗口设计上,要避免装修成银行的样子,不要有大的封闭玻璃墙。一般要体现亲民性。在墙上要挂上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节选、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领导人照片等。

(三)社员管理

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管理社员。凡入社农户,都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复印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发放社员证。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在成员账户和社员证同时记录交易信息,作为年底分红以及申报国家补贴的依据。社员退社要提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以合适的形式退还社员股金以及公积金。总之,无论是入社、交易、分红、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决策规范

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制定和执行决策事项。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用来修订章程、分红、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制定来年发展计划以及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社员大会表决要经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每个社员签字生效,要留有会议记录。理事会一般由3到5人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召开理事会决策要由二分之一多数通过,并留有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审查合作社财务安全、投资安全等方面的事务,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业务规范

业务规范主要是日常开展业务中,管理流程要完善,各部门都要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完善业务手续,规避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要谨慎安全,财务账目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要求来做账。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记账。

(六)荣誉添加

在申报国家项目补贴方面,规范性主要体现在是否获得了一些社会荣誉,比如是否是示范社,是否获得过产品奖牌,是否受到政府表彰等。合作社要在积极参与各种荣誉比赛,为自己增光添彩。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2)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xx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xx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xx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3)

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____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 ____,总股本____。本社住所设在____县(市)____乡(镇)____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维护社员利益,促进社员增产增收,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采购生产、生活资料;

(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

(三)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

(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

(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经工商注册登记后,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本社志愿加入____合作社联合社,承认其章程,享受社员社的权利,履行社员社的义务。

第七条 凡从事____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八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退社须提前____个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股金在年度结算后退还。

第九条 社员的权利:

(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

(三)参与本社年终盈余分配;

(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二)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

(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

(四)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为本社提供产、加、销信息和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员资格,并按规定退还其股金:

(一)不履行社员义务;

(二)经营上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不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

第十二条 本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社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须有全体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为有效。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一)理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会建议时;

(三)五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出时。

第十四条 社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的表决实行1人1票制(或比例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1名社员(代表)只能代理____名社员(代

表)。各项决议须有全体社员(代表)半数以上同意,重要事项须有全体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需提前____日向社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六条 社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本社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五)审查和决定对本社的盈余分配,对理、监事及社员的奖惩;

(六)决定有关本社合并、分立、终止等重要事项;

(七)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理事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____名、理事____名组成,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主任为本社法定代表人,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提交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本社机构设置,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四)负责本社日常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五)聘用工作人员,决定其聘期、报酬和奖惩;

(六)批准接纳新社员或原有社员的退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社员资格;

(七)负责管理本社资产,努力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八)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会议必须有文字记录。

第二十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____人、监事____人组成,任期____年。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依法经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本社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受理社员及农民来访,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决议须有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提留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

(四)银行贷款;

(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六)捐赠;

(七)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社年终盈余按下列次序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____提取,用于增加积累、增强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____提取,用于社员集体福利事业;

(三)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按____提取,用于次后年度的弥补亏损;

(四)按社员与本社的交易数量(额)返利;

(五)股金分红;

(六)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社如发生亏损,以公积金、风险基金(或发展基金)、社员股金依次弥补。

第二十六条 本社财务公开,接受社员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社资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侵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本社合并、分立和发生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化、调整注册资本金等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社由于合并、分立、解散或破产等原因决定终止时,理事会应制定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置。

第三十条 本社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清算小组同意,不得处分本社资产。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区农村村级(行政村,下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民合作社,是指行政村依法设立的全体村民参加的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合作社的名称统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市、区)××乡(镇)××村村民合作社。

第三条村民合作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依法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村民合作社承担村级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职能,实现保值增值。

村民合作社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村级集体所有和使用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组织村级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等;

(二)经营管理政府划拨给本村集体的资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三)提供社员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

(四)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运行制度;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五条村民合作社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村民合作社章程,尊重和维护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设立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村民合作社应当召开设立大会。设立大会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两委”)组织召开,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含委托)或全体农户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含委托)参加,所作决定事项需经到会人员(含委托)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设立村民合作社应当制定章程,并经设立大会通过。

第八条村民合作社设立后,应当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九条村民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的,应当召开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办理相关变更、注销等手续。

第三章社员

第十条户籍在本村,且符合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农村居民,依法一般为本村村民合作社社员。

村民合作社社员资格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编制社员名册。

第十一条社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对村民合作社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权利;

(三)享受村民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收益分配和集体福利;

(四)监督村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社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本社章程规定;

(二)执行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及其执行机构的决议;

(三)维护村民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村民合作社设置村民合作社社员大会(以下简称社员大会)、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会)、村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监会)。

社员大会是村民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十八周岁以上的社员组成,依照本办法和村民合作社章程行使职权。村民合作社可以设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权。

社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村民合作社日常工作。社管会设社长、副社长、委员,社长可由村党支部委员会(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

社监会是社员大会的监督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社监会设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第十四条社管会、社监会的组成人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村“两委”成员可以与社管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与社监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得与社管会成员交叉任职。

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和财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员由社管会选聘。

第十五条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审查社管会、社监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村民合作社经济发展规划、生产经营重大事项,选举、罢免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等。

第十六条村民合作社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不称职的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社管会或社监会应当在收到罢免议案30日内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逾期不召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组织召开。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村民合作社应当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自办企业、入股企业、物业租赁等经营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村民合作社收入来源主要包括:

(一)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水面等资源开发收入;

(二)村级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门店、厂房、仓库、校舍、停车场等资产经营性收入;

(三)村级集体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等产业收入;

(四)村级集体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所取得的服务性收入;

(五)村级集体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接受他人捐赠的财产入股或参股分红收入。

第十八条村民合作社应当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得将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型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变卖或用于经营性抵押等,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第十九条村民合作社的收入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村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成本(含经营管理人员报酬);

(二)村民合作社发展积累资金;

(三)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四)社员的利益分成;

(五)其他应当开支的项目。

具体分配办法按照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或经社员大会决议确定。

第二十条村民合作社应当实行民主理财和“村财乡管”。村民合作社可以委托乡(镇)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但不得改变其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村民合作社应当按村民合作社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第六章指导监督

第二十一条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村民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用地、交通、供水、供电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予以扶持,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民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革。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村民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二条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村民合作社的扶持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村“两委”应当支持村民合作社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保障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两委”依法对村民合作社财务进行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村民合作社的合法财产,非法干预村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强迫村民合作社接受有偿服务,造成村民合作社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村民合作社或村民合作社违反规定向社员收费、集资、罚款、摊派的,由县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村民合作社工作人员及会计委托代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以及有其他损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检举揭发侵害村民合作社及其社员权益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县级以上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5)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6)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洪江市万紫万红柑桔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五、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六、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八、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7)

第一条 为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由、等人发起,于x年X月X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是从事生猪养殖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五条 本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生猪饲养、销售,为本社成员提供畜禽养殖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咨询、技术指导、及饲料、兽药产品。

第六条 本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

(一)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

(二)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生猪品改,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统一推荐种苗、饲料及饲料原料和药品等;

(四)统一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的产品,按高出本地市场价0.1元/斤的价格收购;

(五)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和市场开拓;

(六)统一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森林食品等,提升产品品牌;

(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服务。

第八条 本专业合作社的经费由发起人筹资。

第九条 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不需交纳会费。

第十条 本专业合作社须向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 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或畜牧兽医人员,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请,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社员。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相同产业的农民为主。

第十二条 社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联合认购股份的社员由推选代表行使相应权利;

(二)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售权;

(三)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四)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本专业合作社的权利,有权对本生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

(六)有权申请退出本专业合作社;

(七)股东享有本专业合作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三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社员大会的决定;

(二)严格履行与本专业合作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和交售;

(三)按照本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策略,积极组织实施,开拓市场,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积极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社员之间互帮互学,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积极向本专业合作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五)维护本专业合作社利益,保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爱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设施;

(六)依其缴纳资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社员退出本专业合作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证明,并经社员大会通过。退出专业合作社后,其加入合作社资金于该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专业合作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专业合作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社员大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出专业合作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社员义务;

(三)6个月以上不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活动;

(四)其行为给本专业合作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第十六条 社员死亡的,可由继承人继承其社员资格,办理有关手续后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继承人不愿意加入合作社的,可按本章程规定申请退出合作社。

第十七条 本专业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和理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社员大会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经授权,社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社员大会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社员总人数的十分之一,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二)除名社员;

(三)决定增减认购资金和资金转让;

(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

(五)决定生产经营方针、投资规划和工作计划;

(六)决定社员认购的资金总额、每股金额和单个社员认购最大份额;

(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八)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其它需要社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社员大会:

(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提议;

(二)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股东、代表提议。

第二十一条 社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社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二条 社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量较大的社员股东,可享有附加表决权,但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第二十三条 社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召开社员大会前,须提前3天向社员告知会议内容,否则社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是本专业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4人组成,理事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4人、监事1人。理事长为本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三)向社员大会提交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退出专业合作社、除名、继承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五)讨论决定社员与职员的奖励和处分;

(六)代表本专业合作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七)根据本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八)聘用或解雇本专业合作社职员;

(九)管理本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

(十)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负责经营本专业合作社业务,保障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九条 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定事项和执行情况,采取适当形式按时向社员报告。

第三十条 社员应根据与本社签订的生产协议(合同),足额交售符合要求的产品。除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未交足额的,须缴纳不足部分20%的公积金。

第三十一条 社员出售的产品(生猪)价格按高出本地市场价格0.1元/斤收取。

第三十二条 社员产品结算可以待本批产品销售完毕后付款。

第三十三条 非社员交售给本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其作价政策和结算方式,可以按批次由理事会临时决定。

第三十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应依照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定本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二)盈余分配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

(三)银行贷款或借款;

(四)政府扶持资金及接受的捐赠;

(五)其它来源。

第三十六条 本专业合作社接纳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专业合作社的自有资产。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参加社会公益捐赠。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本专业合作社资产。

第三十七条 本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费用开支范围,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日常办公费;

(二)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宣传、推广、项目申报、认证认定等支出;

(四)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五)社员和职工的奖励;

(六)福利事业费用和特别困难社员的补助;

(七)其他本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而又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三十八条 本专业合作社按公历年度进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一季度终了时将上期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员大会提交上年经审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同时,提出本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交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第三十九条 扣除当年经营、服务成本,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奖励及亏损弥补;

(二)公益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风险金,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用于本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风险。

(四)盈余分配,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净利润按股金比例分配。

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四十条 本专业合作社需列支的社员交易成本、盈余分配、聘用职员工资、社员和职员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

第四十一条 本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组织、个人赠予资产,应当用于本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盈余部分按股金比例分配。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农业部门的年度审计和专项、换届审计。

第四十三条 本专业合作社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认购资金、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 本专业合作社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社员大会决定解散时,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一)本专业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本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本专业合作社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本专业合作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专业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四十五条 在确认解散或重组后,理事会应在1月内向社员和社会公布解散或重组。

第四十六条 本专业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社员大会选出5人组成清查小组,对本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大会批准。本专业合作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3)缴纳本专业合作社所欠税款;(4)抵偿债务;(5)按社员认购资金比例还款;(6)按社员认购资金比例进行分配。清算完毕后,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 ,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票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_____%;

(四)积极参加本合作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合作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合作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不得以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入社出资;不得以已缴纳的入社资金抵消其对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八)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承担个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_________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不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_____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八)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

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代表)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七)代表本合作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合作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一条本合作社监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三条本合作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理事、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不得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不得将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据为已有;

(四)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五)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其它活动;

第三十五条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本合作社成员有权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章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三十六条本合作社是经济核算主体,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自主,盈亏自负,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与个人平调、挪用本合作社资产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本合作社财务年度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___日(或每季度第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合作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合作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八条本合作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财产账户,用于分类记载本章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员出资和应当量化为成员名下的个人财产份额。

成员与本合作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实名专户记账,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盈余二次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合作社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条本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合作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社会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一条经理事会审核,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合作社其他成员,但不得转让给非本合作社人员。

第四十二条为实现本合作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增加出资时,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补充资金。

第四十三条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出资的份额或者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的份额,依比例折股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记入成员个人账户。

第四十四条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根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本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风险金,用于弥补成员生产经营中遭遇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第四十六条本合作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合作社的共有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合作社的发展。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七条本合作社独资或者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合作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和承担责任。所获收益按照本合作社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第四十九条本合作社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费用。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日常办公费用;

(二)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技术推广和服务以及质量认证、产地认证、商标注册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理事、监事的误工补助以及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五)成员的文化、福利事业支出和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六)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七)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十条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十一条本合作社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公积金、风险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或者采取减少资本金总额的办法弥补。

本合作社的债务由成员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十二条监事会负责本合作社的日常财务审计监督。根据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定、监事会的要求,本合作社委托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审计机构对本合作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换届审计。

第五十三条本合作社根据_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第五章变更解散清算终止

第五十四条本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即向________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五十五条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合作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本合作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本合作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本合作社宣告破产;

(六)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七)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

第五十六条本合作社决定解散时,由成员(代表)大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选出_________人组成清算小组,对本合作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均已接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本合作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所欠债务;

(四)归还成员入资;

(五)按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本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合作社清算完毕后,于___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报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员(代表)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代表)提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由本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9)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四)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0)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四条:建立现金出纳岗位职责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记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十六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全拒付。

第十七条: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资产及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算,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定期清查和核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其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二条:大型固定资产构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构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则,保障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五条:按照农业部、检查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开暂行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财务公开。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凡是本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1)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贷款

(五)存款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2)

为提高村级合作组织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一村一合”管理工作,推进村级合作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程,同时也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村级合作组织财务会计核算工作,5月24日下午,由扎仁镇财政所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人员召开了“一村一合”财务管理培训会。

会上财政所旦增群培同志围绕合作社会计制度的现实意义、合作社与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异同、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等主要内容做了详细讲解,同时重点强调了本次培训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必须环节,要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培训,切实提高合作社财务管理水平。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XXX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XXX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XXXX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扎帐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经过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特订立本章程。

第四条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的宗旨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现行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从

根本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股民的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1、以改革基准日计算,本社实有总资产*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

第八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向每位股东发放股权证书。

第九条股东权利:

1、有权推选股东代表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股东代表对本社的事务提出意见及建议;

3、依据所持有的股份获取本社收益及享受本社的各种福利待遇;

4、认购本社新增股本;

5、合作社终止后,依法享有本合作社剩余资产的个人应得部分;

6、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

1、依据规定与合作社签订有关协议,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2、依据所拥有的股份份额承担本合作社的债务;

3、遵守本社章程和本社的其它规章制度;

4、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代表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较强的政策文化水平和议事能力;

2、年满18周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关心集体,熟悉情况,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十二条股东代表的产生:股东代表由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股东联户推选产生。

2、有权参加股东代表大会并享有每人一票的表决权;

3、有权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参与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4、有权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股东代表的义务: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合作社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合作社的各项决议;

3、关心和爱护合作社的财产,维护合作社权益和利益;

4、积极参与合作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5、定期征求、真实反映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选举和更换监事;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增加、减少净资产,以及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9、修改本合作社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代表大会做出决议时,采用一人一票方式。

①股东代表大会对第十五条第2、3、4、5项做出决议时,须经半数以上股东代表通过;

②股东代表大会对第十五条第1、6、7、8、9项做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代表大会由本合作社董事会召集,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6个月召开一次。遇

有以下情况时,应召集临时会议:

1、30%以上的股东代表要求时;

2、董事会认为应当召开时。

第十八条股东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做出书面决议,书面决议应由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签字。股东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做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股东代表大会的董事会成员签字

第十九条本合作社设董事会,成员3人或5人,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本合作社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3、批准本合作社的规章制度;

4、审定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5、审议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本合作社增、减资产方案;

7、制定本合作社分立、合并、终止方案;

8、聘任和解聘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及支付办法;

9、股东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为本社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签署本合作社股权证书、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处理有关协议、合同及其他须以法人身份处理的有关事宜;

4、提名本合作社管理人员人选,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5、审查本合作社的各项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讨论、确定;

6、在紧急情况下,对本合作社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行使该权利须符合本合作社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报告;

7、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了解和掌握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状况;

8、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应对所议决的事项做出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并由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

第二十五条本合作社设监事会,成员3人,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常设监督机构,执行监督职能,向股东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列席董事会会议;

2、监督董事、经理的工作;

3、检查本合作社财务工作情况;

4、对董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作社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5、要求董事纠正其损害本合作社利益的行为;

6、监督董事会对股东代表大会所做决议的执行情况。

2、列席董事会会议;

3、代表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和合作社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社的监事。

第二十九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接受区、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条本合作社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税款和其它费用。

第三十一条本合作社在依法缴纳税(费)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1、冲销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应交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本合作社五年以上年度亏损;

3、向股东支付股利或者配(送)股。

第三十二条集体股分得的股利,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分配:

1、用于集体福利支出、“以丰补欠”和奖励对本合作社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

第三十三条个人股红利依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并由本合作社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年度亏损时,按国家规定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不足部分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可依

次以公积金、集体共有股金、个人股金进行补偿,同时按相同比例在集体股和个人股股本金中减除。

2、破产;

3、不可抗力;

4、股东代表大会决定终止。

第三十六条 本合作社终止时依据有关法规对财产进行清算,成立资产清算小组(清算小组成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并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1、清算所拖欠的工资;

2、所欠税款;

3、所欠贷款和其他债务;

4、清算工作所需的其它费用。

第三十七条 本合作社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各股东股份比例分配,其中集体股分得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根据需要或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本合作社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章程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股东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原登记机关批准和备案,涉及变更事项的,同时应向本合作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本合作社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合作社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4)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合作社规章制度(篇15)

一年来,我站在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蔬菜办的业务指导下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把我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与发展现状有机的结合起来,完成了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照农业局的统一部署安排,顺利的完成了局里交给的工作。一年来重点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在4月份会同局综合科对我局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可研报告进行修改,到吉林省国家项目投资评估中心进行重新评估。该项目省发改委原批复400万元,现修订为300万元,目前已经完成项目的申报、评估、批复工作。

二是做了安图县棚膜蔬菜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此项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完成安图县20XX年科研育种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该项目在5月份由县财政局农村科上报。

一是做好棚膜蔬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我站于5月份下到各乡镇进行棚膜蔬菜种植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明月镇、松江镇和二道镇进行重点调查。全县棚膜蔬菜建设面积11亩,其中温室大棚74.4亩,大棚1079.7亩。在大棚1079.7亩中,钢架大棚859.4亩,木架大棚220.3亩。对明月镇的河东村、福林村、光兴村、龙林村等几个棚膜蔬菜种植专业村进行调查。其中龙林村属于韭菜种植专业村,韭菜种植面积达到120亩,其销售70%销售到延吉市,20%销售到敦化市,10%在安图销售。福林、光兴为水芹菜种植专业村,种植面积达到345亩。

二是做好20XX年棚膜蔬菜建设工作。我站在5、6月份对全县棚膜蔬菜摸底调查,经实地调查全县温室实有面积74.4亩,大棚面积1078亩。截止目前,全县完成温室建设25亩,完成工作任务的36%,完成大棚建设130亩,占总任务的82%。就目前此项工作进展来看,今年要完成70亩温室建设任务困难较大,大棚建设基本能够完成。

三是认真完成蔬菜产销情况调查与上报工作。按照州蔬菜办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蔬菜产销情况调查工作,能够按时完成上报工作。

(三)蔬菜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及科技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科技培训工作。

20XX年,共举办农村科技人才培训4次,发放培训资料300套,培训科技人才300人。重点开展了以蔬菜、马铃薯、水稻为主的实用技术培训,多渠道、多样式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圆满的完成了培训任务。

按照省农委监管处的统一部署,制定了《20XX年安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20XX年安图县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会同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张贴宣传标语,对高毒高残留农药进行检查。年底,我站联合县食安办到县大市场、东市场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共检测15个样品,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汇集五篇)


规章制度应当符合企业文化或要求,同时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用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行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制定规章制度必须考虑员工的需求和要求。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适应企业文化和要求: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企业的文化和要求,体现企业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

3. 公平公正:规章制度要公平公正,不能偏袒某一方,要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障。

4. 明确具体:规章制度要明确具体,不应存在模糊和歧义的表述,以避免引起误解和争议。

5. 可操作性:规章制度要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被员工理解和遵守,不能过于复杂和繁琐。

6. 及时更新: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以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

综上所述,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考虑法律要求、企业文化和要求、员工需求等多个方面,以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如有想要了解“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的相关资讯,请参考本篇文章,但仅供参考使用。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篇1】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理解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供给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篇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园林局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三条单位印章包括:园林局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专用章、非税专用章、等涉及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单位印章由局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局领导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六条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

第七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局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出,并做好登记。

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八条单位的公文格式应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

第九条公文的发行由办公室负责。包括各类红头文件、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第十条各科室自行打印的涉及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审核后发送。

第十一条各科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四节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二条办公事务用品类别:

1、办公用品(桌椅、活页夹、专业器具等);

2、印刷品;

3、纸张(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等);

4、杂物器具(杯子、茶叶及办公用相应物件等);

5、办公自动化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

6、其它第十三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一)办公用品的购发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造好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购买、分发给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回。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可由办公室确定购买。单件价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二)计划外办公用品的申请领用,必须经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会签后方可购发。

(三)新聘工作人员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正常工作。

(四)办公用品应建立账簿,购发手续清晰、规范。

第五节公务车管理

第十四条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联系业务、报送文件、外地出差接送、接送其它人员的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十五条车辆调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驾乘人员凭其派车通知单用车或以其派车电话用车。

第十六条申请用车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应严格按规定派车,不得随意扩大用车范围;向同一方向的用车,以节约为本,能合用的,不另派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安全驾驶,爱护车辆,文明行车。

第十八条特殊情况无车或车辆不足时,由办公室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可向社会租车公司租用。

第六节邮发管理

第十九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为各科室收发信件、邮件。所有公发信件、邮件都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登记、收发。第二十条各部门的报刊订阅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公费报刊的征订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并符合单位工作实际,由办公室统一报批订购。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对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档案要做好保密管理,防止泄密。同时做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

第二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尽量不要查阅,确因工作需要查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二十三条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局领导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篇3】

1、室内办公物品摆放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2、办公桌上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抽屉及柜内物品要分类摆放。

3、文件柜内文件、资料分类装盒,盒外侧打印标签并编号有序存放。

4、室内办公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卫生实行轮流值日,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会议室布置须科学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洁。

6、会议室定置、物品应放置整齐有序,指定专人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良好。

7、卫生员每日对会议室进行清理,负责会议室设备、物品的保管,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随时提供使用。

8、使用会议室者应注意爱护公用财物,会议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卫生员清理会议室。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篇4】

一、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二、教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的办公室负责人全面协调,其他教师协助。

三、每一位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打扫和整理工作,开水须由教师亲自冲泡,严禁让学生代教师冲泡开水。

四、办公室内要注意整洁。办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的摆放要有条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

五、办公室要定期布置,布置要以简洁大方为原则,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

六、办公室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讲团结。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七、办公室电脑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上网聊天或玩游戏。

八、要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要节约用电用水。放学后要注意关锁门窗。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脑的显示器、主机和电源。

##结束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篇5】

1.职员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闲聊、大声喧哗,以上每次罚款5元,不听劝解者给予记过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2.职员工作时间不得离岗、串岗,需要处理什么事情需征的部门主管同意。离岗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第一次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3.职员工作时间不得做私活,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于劝解不听者公司作辞退处理。

4.职员的工作区间要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前及下班后对于工作区域内物品摆放整洁、整齐,对于不经常处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做书面检讨并处于罚款。

5.职员确实落实“5S”理念,注意节能环保。离开工作岗位注意关闭照明、空调,下班后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发现一次罚款5元。

6.职员不得打印已工作无关的图纸及文件。对于作废的文件、图纸,纸张可以循环利用的一定要循环利用,注重节约,杜绝浪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5元。

7.职员不得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对于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合计1个小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对于一年累计迟到、早退合计8小时的给予辞退。

8.职员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上,下班应退后5分钟,在此区间对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清扫、清洁。

9.职员要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杜绝拖沓,对于劝解不听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做相应的罚款。

10.职员工作区间应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也不要打扰其他人的工作。

11.职员接打客户电话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面对客户要及时准确的给予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记录下来,及时找相关人员咨询并反馈给客户。

12.职员上班区间不得上网聊天、下载文件、看电影、玩游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于劝解不听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于相应罚款。

13.职员相互之间沟通要在指定区域,谈话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14.职员相互之间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内容,私下不得在公司内,讨论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工资待遇。(公司的例行会议上可以集中讨论)

15.职员相互间严禁打架、语言侮辱,一但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劝解不听者作辞退处理。

16.职员之间相互遇到可以互相打招呼(点头、微笑),保证公司的氛围融洽。

17.职员有客户来访,要在接待区完成,严禁带客户到工作区域,发现一次警告,劝解不听者给予记过处分。

18.职员应保护好客户资料,严禁把客户资料提供给其他公司,如有上述行为给予记过并处于罚款,严重者辞退处理。

19.职员不得向竞争对手提供公司的产业规划、方案、图纸及一切影像资料,如有需要需征的直属领导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未得同意私自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公司做辞退处理。

20.职员不得向其他公司提供公司的采购渠道、原材料价格,如有需要需征的总经理同意,未得同意私自有上述行为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1.职员接待客户要礼貌周到,不卑不亢,注重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