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故乡读书笔记

2024故乡读书笔记。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作品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有些段落我甚至能背诵出来。在记录自我反思的过程中,我发现通过完善阅读体验,我能更深入地理解作品的内涵与情感。读后感是我思考、感悟后的文字记载,每一次写作都能让我更加深入地思考作品背后的意义,让我更加珍惜每一次阅读的机会。经过我们反复的打磨和修改,我们最新呈现的“故乡读书笔记”能够带给您更多的启发与感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故乡读书笔记 篇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能够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明白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十分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我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当然,在《呐喊》这

故乡读书笔记 篇2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书笔记 篇3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故乡读书笔记 篇4

《故乡滋味》读后感


《故乡滋味》这本书是我最近读的一本散文集,其中的文字如同一双柔软的手掌,轻轻地拂过了我的心灵。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品味着那些独特的滋味。


故乡,是每个人心中的一个名字,一个期盼。这个名字是一个情感的汇聚,是生命的源泉。在书中,作者以细腻灵动的笔触描绘了诸多熟悉的场景,勾勒出了一个个真实而真挚的故事。这些故事虽然具有个体性,但却触动了我对故乡的思索和回忆。


读《故乡滋味》,我最先感受到的是那种独特的乡愁。在现代城市的繁忙与喧嚣中,我们常常被工作与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内心渴望能够逃离其中,寻求一份宁静与安详。而故乡,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乌托邦,它是我们怀念、憧憬的地方。这本书通过描写故乡的风土人情、美食、家庭、友情等方方面面,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在故乡生活的点点滴滴,那些细微而珍贵的记忆如今都仿佛成了一碗碗滋味独特的故乡美食,一杯杯醇香的故乡茶水,带给我心灵的愉悦与温暖。


在《故乡滋味》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对家庭情感的描写。故乡,是一个家的代号,它承载了我们最温暖的情感。在现代社会的纷繁琐碎中,我们常常把工作、金钱放在第一位,忽略了和家人之间的交流与陪伴。这本书让我认识到家不仅仅是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和滋养。无论是那个年代的大家庭,还是现代小家庭,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是一个个细碎的细胞,细心呵护家人们的心灵,只有这样,家的滋味才会真正的浓郁。


故乡的味道,也是一种情感的表达。这本书中的文字如同一张张捧在手心中的老照片,带着岁月的波澜,储存着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细致入微的语言,描绘了故乡的风土人情和生活细节,使我感到仿佛亲临现场,置身其中。每个细节所包含的情感和回忆,使我感触颇多。这个味道,既是故乡的独有风景,更是我内心深处的一份情愫。不论是花朵的香气、农田的泥土味、还是家乡小吃的鲜美滋味,都使我不禁怀念起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池一塘。


读完《故乡滋味》,我心中升起了一股浓浓的思乡情愫。或许,乡愁就像是一张网,它将我们与故乡紧密相连,无法逃脱。无论身在何方,我们的灵魂都会与故乡牵绊在一起,那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寻找归属感的追求。


故乡的滋味,或许是苦涩的辛酸、甜蜜的记忆、或者自由的心灵。而这本书正是通过文字的描述,将故乡的滋味传递给了读者。读完之后,我仿佛品尝到了那份独特的滋味,感受到了家乡的温暖与慰籍。这本书带给我深深的思考,使我对故乡有了更深的理解。无论我身在何方,我都会牢记故乡的滋味,珍惜与故乡的联系,让这份滋味在我的心中永远生长。


《故乡滋味》这本书,充满了浓郁的人情味道,清新的田园气息。作者以细腻动人的笔法,勾勒出一个个真实而温暖的故乡景物,让我仿佛置身其中。这本书以其独特的方式唤起了我对故乡的思念和回忆,让我重新审视和体味故乡的价值与意义。读完这本书,我对故乡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更加珍视与故乡的联系。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再次去感受故乡的滋味,去感受那份深深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故乡读书笔记 篇5

前不久读过野夫(郑世平)的《乡关何处》,该作犹如乡愁诗文中的一曲《琵琶行》,低眉信手续续弹,弦弦掩抑声声思。由于年代久远,未曾经历,只能从那些特殊的符号中收获血脉喷张与精神洗礼的感时伤怀。

而今拜读王开岭的《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沉浸在一种深深的怀旧情结中。有时候,真害怕听到“日新月异”这个词。你曾经熟悉的地方,几个月后再去,或者几周,有时几天,可能已经面目全非了。你对这空间的消失毫无心理准备,待要细细回味以前在这里的生活,几无可能。

这何尝只是王开岭,是我,少数几个人的乡愁呢?我现在居住的地方,我不知道它的前世,但从小区周围还残留的菜地,我可以猜测这里其实也是他人的故乡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开岭用上了“每个”。在这样的时代,我们的故乡在沦陷,在消逝,在被他乡人占据,我们自己,却又在别人的故乡上,毫无知觉地侵入。

幸运的是,我们这辈人多少还留有一些故乡的记忆,而我们的孩子们,他们的乡土在哪里?他们住在被围墙、防盗窗包围的水泥囚室里,没有说共同方言一起长大的伙伴,没有“看着自己长大”的那么亲切的长辈街坊邻居。所以我理解他们的孤独,他们看电视,玩电脑游戏,说到底,其实只不过是在转移这童年的孤独。

王开岭的《每个故乡都在消逝》里有一段话:“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似乎与大师丰子恺的漫画异曲同工。

王开岭被称为中国青年思想家三架马车之一。他是个用心灵说话的人。就像一个孩子,凭愿望突然指认感兴趣的东西,且懒得滞留,懒得炫耀,抛出最重要的发现后就迅速跑向下一站,不贪功,不居奇……他说一个人要努力还原真实,还原自我和世界的真实,要做一个精神正常和精神明亮的人,而不要追求非常态、非本能的唯美与深刻。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消逝的不只在王开岭的文字里,不只在丰子恺的漫画中。在常态的消逝中,我们能做些什么?也许我们还能从这些符号和勾画中找寻恍惚的记忆,从邓丽君的音韵中回响曾经的故事,可我们的孩子仅剩下只有与时俱进!

故乡读书笔记 篇6

《故乡》这本书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7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1《故乡》是一部很有名的小说集,里面汇集了狂人日记、药、故乡、阿Q正传等有名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我想先介绍一下鲁迅先生让大家都认识一下。鲁迅,原来的名字叫周樟寿,后改名为树人,字豫才,是我国现代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从1918年就开始用“鲁迅”为笔名发表了第一篇现代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后来又发表了《孔乙己》等多篇著名小说。鲁迅先生的作品很丰富,以小说为主,他的小说充满了无数的艺术魅力,他语言表达得很精炼,对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刻画人物可以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入木三分”。《故乡》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一些也包含了对以前我们落后生活的讽刺。这本书以中国人的生活最为贴近,却意境深幽,外冷内热。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呐喊》这个部分了,呐喊中的作品,没有很丰富华丽的语言,故事内容和情节简练,却再简单中传递出强大的语言艺术和震撼力。《故乡》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在其中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写作方法。但里面的内容刚开始可能不会懂,可是多看几遍就会自然明白了。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2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毛泽东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3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4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5《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6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小说故乡读后感400字篇7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书笔记 篇7

我的故乡读后感


《我的故乡》是一部以故乡为主题的小说。在这本书中,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和真实的情感,描绘了他在故乡度过的快乐、痛苦和成长。通过这本书,我对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故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特殊的意义。它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部分,是我们成长的土壤,承载着我们的记忆和情感。而《我的故乡》生动地展现了故乡的美丽和独特之处。


书中描绘的故乡风景令人陶醉。作者生动地描绘了山川河流的壮丽景色,那些起伏的山峦,蜿蜒的小溪,清澈见底的湖泊,都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在我的故乡,也有这样壮丽的景色,每当我看到那一片山峦连绵,水流潺潺的场景,就仿佛置身于书中的故乡,感受到它的磅礴与美丽。


书中对于故乡人民的刻画也深入人心。故乡人民朴实、热情、善良,他们勤劳耕耘,忍受着生活的种种困难,却从未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他们彼此相互扶持,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创造了一个温暖而充满希望的社会。这让我思考自己的故乡,也是如此,那里的人们总是乐于助人,热心肠,他们不计较利益得失,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为故乡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书中描绘的故乡习俗和民风也让人陶醉。在这本书中,作者生动地描绘了各种各样的故乡习俗和传统节日,比如年夜饭、端午节、中秋节等。他通过对这些习俗和传统的描述,传递出了故乡人民坚守传统、珍视文化的态度。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故乡,那里的传统节日也是举国欢庆,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丰盛的食物,举行各种各样的庆祝活动,人们团聚在一起,共度美好时光,传承着故乡的文化和民俗风情。


书中也不乏对于故乡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的揭示。作者提到了故乡的环境问题、农村贫困等。这让我深思:故乡是我们成长的地方,我们不能袖手旁观,我们应该为故乡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改善故乡的环境和解决困难负起责任。同时,书中也展现了故乡人民拼搏、奋斗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改变自己和故乡的命运。


《我的故乡》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悟到了故乡的美丽和独特之处。通过它,我对故乡的理解更加深入了解,我对我的故乡更加热爱。我希望将来能够回到我的故乡,为故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的故乡变得更加美好和繁荣。

故乡读书笔记 篇8

《回忆故乡》读后感


《回忆故乡》是由中国作家鲁迅所著,展示了他对故乡的深情思念和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之情。这本书令人不禁沉思,也让我对鲁迅的文学才华和社会触觉更加钦佩。


全书以陕北农村为背景,描绘了农民的贫困、压迫和无助。鲁迅借助小说中的各个角色,生动地展现了农民们的辛勤劳作、与土地的亲密关系以及他们与外界的交往。通过这些形象的刻画,鲁迅向读者传递了深刻而真实的信息,引发了我对农村问题的思考。


小说中的角色形象都令人难以忘怀。尤其是主人公醒世姑娘。她聪明、勇敢且独立,不受传统女性的束缚,敢于坚持自己的想法。她与农民的关系被描写得十分生动,从她对待田地的态度,到她与农民一起努力抵御灾难的精神,都反映出她对家园的热爱和责任感。她的形象使我想起了许多我认识的真实农民,他们与土地紧密相连,对家园充满热爱,同时也因为社会的不公而感到无力。


书中另一角色刘麻子则暴露出封建地主的丑行。他以权谋私,无视农民的利益和痛苦。他抓住了农民的渴望和无知,通过欺骗和暴力手段压榨他们的财产,使他们沦为奴隶。小说以这样细腻的文字展现了封建制度下农民的困苦和奴役,揭示了农民的苦难源于封建社会的腐败,令人痛心。


在《回忆故乡》中,作者对清末民初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度揭示。鲁迅通过对人性的观察和分析,暴露了人们对权力的贪欲以及尊重他人权利的缺失。他指出,这些问题并不是单一个体的问题,而是制度性的。这种触动人心的洞察力使我想起了我身边一些社会现象,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贫富差距日益加大,权力不公现象普遍存在。这使我更加关注社会,更加珍惜我所拥有的。


这本书不仅给了我对社会现象的新的洞察,也展示了鲁迅深邃的文学才华。他的文字简洁而有力,直指问题的本质。他运用铿锵有力的文字让那些被遮蔽的真相浮出水面,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


通过阅读《回忆故乡》,我感受到了鲁迅对社会的关切和他对封建制度的批判。这本书让我对自己所处的现实社会有了更深的认识,并激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同时我也深深地被鲁迅那种对故乡的深情所感动,对更多农民的困苦和苦难心生同情。我相信,只有通过更多的思考和行动,我们才能使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平等。

故乡读书笔记 篇9

故乡的野菜,这个标题不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美好回忆。在我记忆中,那里有着茂盛的山林和丰富的野菜资源。与城市中的蔬菜相比,故乡的野菜别具一格,自然生长,健康实惠,带给人们无尽的美味和满足。


故乡的野菜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它的多样性。在那片富饶的土地上,各种野菜自由生长,形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菜园。有嫩绿欲滴的蕨菜,美味可口的野葱,还有顽强生长的马兰头等等。每到春天,家人们就会带上篮子,一同走进山林,采摘这些美味的宝藏。回到家,妈妈会将这些野菜巧妙地加入家常菜中,让享受到大自然的味道。在忙碌的都市生活中,我常常思念故乡的野菜的清新和原始的味道。


故乡的野菜给人们带来了健康与实惠。相比于市场上的蔬菜,故乡的野菜成长过程中没有使用农药和化肥,绝对是绿色无污染的。它们依靠自然的力量生长,吸收着清澈的山泉水和大地的滋养,自然之美与健康无可比拟。野菜不仅价格实惠,而且数量也较多。有时候,一次的采摘就能得到一大篮子的野菜。对于生活拮据的家庭来说,它们是宝贵的天然食物资源。


故乡的野菜散发着让人忘怀的诱人的香气。我的味蕾总是对这些散发着草木的香味的野菜情有独钟。当妈妈烹煮着清炒蕨菜、炖马兰头的时候,整个屋子都弥漫着野菜特有的香味。那种味道既清新又浓郁,仿佛让人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中。每一口的吃下去,我都仿佛能够感受到土地的滋养和阳光的味道。


小编认为,故乡的野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们的多样性、健康与实惠、诱人的香气都让人忍不住陶醉其中。每当我想起故乡的野菜,就会不禁想起那片茂盛的山林和家人们一同采摘的快乐时光。希望故乡的野菜能够一直生长下去,为更多的人带来健康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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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书笔记集锦


阅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对里面丰富的剧情赞不绝口。而自己动手写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思辨的能力和写作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书笔记”,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故乡读书笔记(篇1)

鲁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笔作为武器,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他一生写过很多小说:《故乡》、《狂人日记》、《朝花夕拾》······等等的许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欢《故乡》这本小说。

记得我们这学期学过一篇叫《少年闰土》的文章,它就是节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老师说过,这本小说很好,放假后我迫不及待的把这本书买来了。

当我读完后,我心里好难受,因为像闰土那样可爱的孩子,天真无邪,三十年竟变成了一位面黄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泼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这三十年里,竟然连友谊都可以吞噬。当我看到鲁迅叫闰土“闰土哥”时,我不禁心一紧,因为闰土并么有回答什么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老爷”,他们当年的友谊是多么的深厚,可现在就如一碗清水。

当我读完时,不禁心里一凉,友谊是可以变的吗?我真的很害怕,当我长大时,我的那些朋友会离我而去,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吗?当时的社会竟然这么黑暗,可以将友谊慢慢的吞噬,把一个活泼的孩子变成一个冷酷的人。难道世界上的友谊都不是永恒的吗?

在鲁迅他们谈话时,水生和宏儿还在玩耍,但是他们的友谊保质期又有多长呢?当然鲁迅不想他们和自己和闰土一样,有变质的友谊。可是又何尝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让社会把一个天真的孩子变得冷酷,那么友谊呢,在社会的笼罩下,什么都会变。社会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将你从高峰推下低谷。

我终于明白了鲁迅的最后一句话:就像一条路,本来是没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条路。只要别人认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变得合理了。

故乡读书笔记(篇2)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读书笔记(篇4)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书笔记(篇5)

最近,不知道为何,我是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鲁迅的小说,关于鲁迅的散文,都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那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故乡读书笔记(篇6)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向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最新故乡读书笔记范例


时间不等人,我们迎来了最后的工作任务,到了撰写工作总结的时间点了,快速是现代生活的代名词,但很多情况下欲速则不达,更多的是需要做好盘点和回顾。那么,如何撰写工作总结?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最新故乡读书笔记范例,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故乡读书笔记 篇1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故乡读书笔记 篇2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杨二嫂也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之一。她绝不只是一个笑话。她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为什么?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贪点小便宜,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旧社会就是一条路,努力的改变社会的封建、迷信,改变人们封建的思想,新时代的大门才能打开。

而《故乡》种最令人伤心的,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观念罢了。

故乡读书笔记 篇3

故乡过年读后感

《故乡过年》是一部饱含浓郁乡土气息的文学力作,作者鲁迅通过对一个家庭过年的细节描写,反映了中国传统年俗、人情世故和乡土风貌,极大地激荡了我的情感波澜。

故乡过年,是每个中国人心中最渴望最期盼的美好记忆之一。腊月二十三,人们开始购买年货、准备年饭,忙碌而热闹。然而,对于鲁迅笔下的人物——孙少安家的情况却大大不同。瘦弱的孙少安因某次打架导致了残疾,娇媚脾气的母亲则因家庭贫困逼不得已做起了卖金丝绒花边的生意,家中贫穷悬而未决。鲁迅用令人感慨的笔触写出了一个为生计辗转而苦苦挣扎的家庭,这些都是我们摆脱贫穷远离故乡的人所无法体验到的。

更为让人心酸的是,孙少安和父母共同度过的最后一个春节,它既是一个团聚、热闹的节日,也成为了最终告别的场所。小小的村庄,鲜花和鞭炮的簇拥,人们的欢笑与哭泣,才是真正的年味。

通过鲁迅笔下人物的细节描写,我看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强烈的“亲情”和“乡土情结”。无论在怎样的陌生环境中,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最初的家乡和亲人,他们为我们付出过的一切,使这些珍贵的情感始终延续至今。

故乡过年,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思考什么是真正的生命意义和价值。是金钱和事业的追逐吗?还是回归心灵的净土,重拾亲情和友情的温暖呢?如果我们曾经有一个美好的故乡,那么也许应该珍惜这份美好,执意靠它回归心中的那些值得回忆的温馨时光。

总之,《故乡过年》无论从情感深度、文学价值、文化内涵等各方面都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它能够一次又一次引起我们对乡土情怀的共鸣,对人生价值的再三思考。阅读这样的作品,令人心潮澎湃。让我们珍惜所拥有的美好,努力创造更多美好的回忆。

故乡读书笔记 篇4

抛开课本很多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随着吱吱呀呀的小船一起,再划进那个叫鲁镇的地方。

小时候对故乡的印象总是特别的美好——亲人,同龄的伙伴,最熟悉的地方和无忧无虑的时光。我从初中开始便在外地念书,只有假期才能回家,一般离假期还有一段日子,便开始焦切的倒计着时间。记得有一次放假,我和同行的同学为了去几公里外的地方赶最早的班车回家,我们半夜起身,校门未开就爬上靠墙的白杨,然后跃下,步行至车站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开车。每每想起那份迫切的心情还让人激动。

年小的时候读鲁迅的《故乡》,也许无法完全理解一个中年人的感受,那时我也时常为村里一些外出的成年人而不解,不知他们为什么出去后很多年不回家,难道他们就真的不想家吗?他们在远方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鲁迅二十年没有回去了,脑子里都是童年美好的记忆:到处郁郁葱葱,还有月亮底下,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闰土。而实际随船缓缓进入眼帘的是:仓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让人心悲凉起来。人长大并且成熟,这是件很残酷的事情,幼时美好的记忆会渐渐的随时间褪去,每次回家,这样的记忆都会减少一分。

“豆腐西施”杨二嫂进来了,为了几件破木家具,尖酸滑稽,其实不管是旧体制还是当下,杨二嫂都无处不在。小时候留下无数美好记忆的人或事,长大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也并非都那样的纯粹,这和小时的印象截然不同。

闰土,是旧时代一个让人心酸的影子,鲁迅准备和这位儿时的伙伴聊上三天三夜的话题,却终难以开口,除了唏嘘和无奈,留下的只能是痛心的遗忘。小时一起疯玩的伙伴,见面时却客套含蓄,甚至回避。最多简短的几句寒暄后,便各自而去。村里每年都有几位熟识的老人离去,很多稚嫩的面孔出现在小时自己曾经玩耍过的地方。亲人们脸上的皱纹也随时日不断的增加——老家的样子确实让人越来越感到陌生了,不止一次的感慨。父母若也搬走后,这个地方更是找不到多少依恋的东西了,这是我的家么?我也纳闷,还是像鲁迅说的,它也许本就该是如此吧。

后来在草灰里找出十几个碗碟来,议定之后断定那必是闰土埋下的,想运灰的时候顺便一起运走。曾经的闰土已不存在了。人的变化,不怕容颜的衰老,更可怕的是人性的变化,人性的变化会将一切过去都撕裂的彻彻底底。只要那份善良还在,时间老了,但人心不会老。也许我们不该苛责闰土,他只是旧社会一个本分的庄稼人,但我们该向谁去追问呢?时间?环境?人的本性?还是仅仅是一份自恋的怀旧情结?

无数的东西从我们的指缝里随时间一起溜走,都变成了回忆,我们只能宽慰自己“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可我们毕竟是普通的人,逃脱不了情感和记忆的折磨,我们需要心灵的安慰。

故乡已经远去,可新的家还等着我们去建设,把它布置得温馨而又美丽,拥着心爱的人儿,弹着熟悉的旋律,让鲜花,阳光,新鲜的空气,还有幸福的爱人一起歌唱,一起畅想希望。

故乡读书笔记 篇5

鲁迅先生通过闰土描写了“我”童年时美好的日子,又通过闰土描写了数十年后“我”的故乡的凄凉。

令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闰土的描写。少时的闰土是多么可爱,机灵又勇敢,讨人喜欢,与“我”是那样亲密无间,可长大后的闰土却变得苍老、忧郁,与“我”之间也砌起了一层厚厚的“墙”。他不再是那手捏钢叉,项带银圈的小英雄,不再是那个与“我”无话不谈的玩伴,不再是那个令“我”崇拜的偶像了。他以前是那么自在,无忧无虑,尽管有身份上的差距,他还是与“我”相谈甚欢,教“我”捕鸟,总给“我”带来惊喜。那一声声“迅哥儿”,带着孩童的天真,带着他与“我”的情谊。可是多年不见,他却已大变模样,整日鞠躬叫老爷,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的。儿时的玩伴如今成了主仆,他不再与你谈天说地,不再与你自由玩耍,只因别人对他的冷淡,只因当时社会的冷漠与腐败。闰土因为巨大的压力,和封建社会思想的毒害,开始不相信“迅哥儿”,这曾经令二人都毫不在意的身份差距,现在却成了一道隔阂,一道永远无法消除的隔阂。

闰土为什么会那么在意身份?可以从他的外貌变化上看出,他已受尽了欺压。原来他的脸虽然是紫色的,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可是现在他的脸却变成了灰黄色,不仅如此,还充满了苦涩之情。众多的子女让这个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贫苦,官绅、贼匪的迫害使闰土已经不堪重负,再加上当时时局动荡,战乱四起,封建思想的压榨让他变得麻木,除了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已别无所求。

是啊,“我”心中美好的故乡、快乐的童年和那少年的闰土都变得,模糊、陌生了,兴许它们早就随着一排排白浪荡去遥远的地方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故乡读书笔记 篇6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

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

,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

天空”。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故乡读书笔记 篇7

当我读完了鲁迅先生写的《故乡》时,真正的体会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鲁迅先生又是怎样费劲力气要唤醒人们被麻木的心灵。

我们学习了《少年闰土》,从中我们明白了闰土是一个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孩子,可几十年后,闰土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时侯的闰土有一张紫色的圆脸,一双机灵的眼睛和红活圆实的手。中年时的闰土是一个十足的穷苦农民,他的脸色灰黄,眼睛周围肿得通红,手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和小时的他构成了鲜明的比较。这时他的景况十分糟糕:饥荒、多子、苛税、当时社会的腐败把他折磨得像块僵硬的石头。

鲁迅写这一切的原因,不都是想要将沉睡已久的中国人唤醒。那时,中国人都在遭受着帝国主义的压迫,却没有人能够去反抗,只是默默的忍受,容忍那些强盗在我们的国土上肆虐。闰土的心灵就已经麻木了,许多人如闰土一样,在艰苦的生活下茫然的生存着。但也有如鲁迅先生一样的反帝国主义的人,这些人都有着清醒的头脑。人民学会去反抗,就不怕那些帝国主义,只要人民有打倒帝国主义的信心,没有不能成的事情。

鲁迅没有健壮的身材,但他能够用自我所写的文章去让人们复苏,不少人看了他的文章后都意识到了要坚强的去与敌人斗争,不能懦弱的等待被残杀。

小鸟在天空消失的日子是什么日子-----在战争时期。如果不是中国人觉醒了,至今日空还是没有小鸟的影子,到处是硝烟战火。

故乡读书笔记 篇8

《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读书笔记 篇9

《品味故乡》是一本描写故乡的散文集。深深地受到它的启发,让我从新的角度来看待我的故乡。通过读这本书,我发现故乡不仅仅是我的家乡,更是我心灵的故乡。

故乡是一个充满着记忆的地方。从我小学时起,我就一直生活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这里的风景、人情都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去回忆它,因为我认为那已经成了一种陈旧的过去。但是,通过这本书,我发现了我多年来在故乡里放弃的东西,让我更加爱南宁,爱我的故乡。

故乡的风景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中国是一个拥有着各种各样自然景观的国家。虽然我的故乡不能和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但是这里同样拥有非常美丽的风景。他们是如此地迷人,甚至在不经意间就能深深地吸引你。其中的莲花山,就像一个巨大的屏障,挡住了来自西北方向的暴风雨。在山顶上,你可以看到整座城市的景色。此外,那些引以为豪的广西美食,在我的故乡也是数不胜数。无论是糖葫芦,还是螺蛳粉,在这里通常都有自己特有的口味。这点让我更加感触到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幸福。

然而,仅仅是自然风景和美食还是不够的。当我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打开这本书时,我发现它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是对这个城市情感的描述。在这本书中,作者几乎没有什么字眼来形容这个城市的美丽,而是通过对生活和文化的解读,来构建了一个关于南宁的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比如说,南湖是这个城市的中心并指引着我们的眼光。它总是和故乡的一些特殊的习俗和文化相联系。像荔枝节和中秋节一样,南湖总是和故乡的传统文化相联系。相信当每个南宁人看到这里的夜景时,我们都会很自豪,因为我们的城市在异国他乡也能被有目共睹。

为何要在这里留下一些不好的东西?有那么多故事和地方,我不能全都说。但是,我相信对于南宁这个城市而言,它的发展不是没有伤痛。我记得,我看过有些拆迁户的博客,他们关于这座城市的批评是公开的。但是,希望他们看到这里的这个角落时能够看到那些美好的事物,像他们曾经看见的那样。尽管南宁不完

故乡读书笔记 篇10

《月是故乡明》是季羡林先生写的一篇散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篇文章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作者季羡林老人出生于山东临清,是著名的古文学家、历史学家、作家。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篝火、捉知了、故乡的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游历过很多地方,“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却始终比不上“我”心中的月亮。作者住在朗润园,那里“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即便是住在这么美的地方,作者还是见月思乡,仍旧想着家乡芦苇坑里的小月亮。

“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地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怅惘,有留念,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老先生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是一样的。“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让人非常的感动。

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季羡林对故乡浓浓的思念之情。

季老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这漂泊的四十多年里,季老曾到过将近三十个国家,他看过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月亮,那些高山上的月亮、大海上的月亮、非洲大沙漠的月亮都非常美丽绝伦,但是在他心中,不管离家多少万里,他都不忘自己家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成为他经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我不知不觉地想起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内蒙古。那里每家的房前都有瓜藤,瓜藤上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瓜,还有一大片玉米地。穿过树林,走过沙地,就到了大河。大河里的水时而多、时而少。水少时我们就去趟河玩,抓鱼,泼水,游泳,玩沙泥,真快活!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再也见不到故乡那样的美景,我多么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么想念那条大河!

季老在月亮中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微苦中有甜美。作者忘不了家乡的月亮,我忘不了家乡的大河。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最好的,我心飞向故乡。

晚上读书,读到季羡林先生的《月是故乡明》,忽然有些失落。

季老先生说,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

离开家乡十年。

十年,物是人非,家里老旧的房子,依然在城市的一角,灰*的水泥墙,斑驳着我的心。父母都已年近花*,因思念我的缘故,白发骤生,本已憔悴的面庞被岁月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寄希望于父母心情的开朗,身体的康健,我才能少些愧疚。

月是故乡明,让我想起了家中阳台上看到的月亮,还有儿时经常仰望的星空。那时的夏夜,治安极好,不关门,铺了席子睡在门口走廊上,不需费神,就可看到星星闪烁的表情。

不知是我内向还是家庭的原因,我极少与父母有语言上的交流,以至于而立之年依然不知如何与父母沟通,酿下了诸多矛盾。还好是我的亲人,他们原谅我,也让我在能够有勇气面对生活。

生活是快乐的,不管有多少困难,现实总是在矛盾中不断前进。幸福就是痛并快乐着。

月是故乡明,对家乡的思念愈久愈沉,沉在心底最深处,永远挥之不去的,是对亲人感恩的心。

月是故乡明,新的家乡也有明亮的一弯新月,这份感情,愈久愈深,深深地扎根于心间,开枝散叶。

月是故乡明,心中永远铭刻着的,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生活的憧憬。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我走出青*的岁月,渐渐成熟,这心头的天平才渐渐趋于平衡,希望它不至于颓然倒下,倒下了,将倒下我自己。

月是故乡明,永远的怀念,永远的憧憬。

现在的我,早已过了强说愁的年龄,总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人、一些事、一些言语所触痛,我想,这才是真实的我。

有关故乡读书笔记系列


最近读了一篇介绍“故乡读书笔记”的网络文章现在与大家分享,作品一书令无数读者感慨万千。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实感受,非常感谢您的阅读欢迎参阅本文!

故乡读书笔记(篇1)

篇一:故乡读后感

作者鲁迅:1881-1936年,原名周樟舒,后由豫山、豫亭改名为周树人,后改名为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这里有很多著名的文章:琐事,叫喊,疯子日记,阿q传记,模仿损失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篇二:故乡读后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是青壮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飞跃地球,我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我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故乡读书笔记(篇2)

这篇**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要理解这篇文章,我们需要了解这个故事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国共产党。

但一方面,由于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同旧的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革命的结果不稳定;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人民群众,最终导致革命的不彻底。

这篇**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最后,夏瑜的墓被放在花圈里,暗示他的同志们将继续革命事业,这是革命力量的象征。试着理解文章中多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相似写作技巧。

故乡读后感(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一定要看瓜田,但他是自由和快乐的。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三)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我的家乡,我看到了闰土、杨二嫂等。我觉得跳跃的土壤变得麻木,杨二嫂变得刻薄,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和旧社会的可怕。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因此,我们应该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有责任感,利用现在努力学习,为祖国未来的建设做出微薄的努力。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

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作为一个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族的财富,也没有鲁迅的高待遇,但他有鲁迅小时候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

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一次家庭的大牺牲中,飞跃地球和鲁迅结识了,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的家庭背境不同,但在当时,虽然闰土的家庭背境不是很好,但他知道很多事情,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告诉他很多奇怪的事情:獾、刺猬、野猪、角鸡、松鸡让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

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

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

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当闰土在海边时,他们和我一样,都能看到院子里高墙四角的天空。从这句话中我感受到鲁迅当是多么向望自由!

与现在相比,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衣食无忧。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故乡读后感(六)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但在过去,我不懂得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台非常好看的电视。我想:这是个机会。

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七)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

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

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故乡读书笔记(篇3)

《故乡》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其深刻而犀利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道德的败坏。小说通过一个回到故乡的青年人的视角,展现了他对家乡的回忆与重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

小说以青年人杨显林回到故乡的场景开篇。故乡的农舍、河流、树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让他充满了温馨的回忆。然而,在一个叫伍缺书的智障男子的带领下,杨显林逐渐认识到故乡已经沦为庸俗、偏狭和黑暗的社会。

作者通过杨显林与伍缺书的对话和观察,揭示了故乡众多丑陋的一面。他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无理取闹和傲慢无礼,映射了故乡人们狭隘的思维习惯。故乡人们的动作、言谈、习俗和乡土气息也表明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排斥和保守。比如,对于留学归来的田汉的嘲笑和谩骂,以及对紧跟时代潮流的卷烟的避讳,都是对现代文明的无知和偏见的反映。

与此同时,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道德败坏的现象。例如,伍缺书的恶言恶语、伤人行为以及故乡人对他的崇拜和听命于他的不合理要求,揭示了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伍缺书的凶残和飞扬跋扈无疑是对杂乱人心的一种嘲讽和讽刺。

《故乡》的生动描写和鲁迅独特的文风使人难以回避。作为一个年青的知识分子,杨显林对家乡的陈腐习俗和迂腐风气深感窒息。他的回忆和对故乡变化的评价,都透露着一种痛心和无奈。例如,他泪水模糊了故乡山间的布谷鸟的声音,展示了他对家乡变化的无力和悲伤。

通过对故乡的再认识,杨显林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社会,是否应该离开这片土地,并倾向于远离这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这种思考和成熟的表达,使读者产生了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思。

通过《故乡》这篇小说,鲁迅表达了对社会丑陋和道德败坏的拷问和担忧。他对故乡的重新认识和思考,表达出了其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于人性的思考。小说以犀利的笔触和深沉的思考,带领读者深入思考社会的诸多问题,尤其是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当代,社会变革与发展之际,我们也应该通过对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的阅读和思考,深入思考我们所处的社会现象以及自身的处境,努力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对《故乡》的阅读,我们有机会认识到社会的问题,思考现实的精髓,以及加深对于人性的思考。这对于我们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是非常有益的。

故乡读书笔记(篇4)

读《故乡》有感

读了鲁迅的**,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

如果人们为希望而奋斗,那么他们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幸福的新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只有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就必然失败,这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

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二是说这句话只是对故事中人物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

鲁迅的希望是提倡白话文,提倡封建礼教;飞跃大地的希望是有足够的食物和幸福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这些希望不是对是错,是好是坏。它们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

但命运就像一条路。如果你不走,你就不会知道这一切的结束。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

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想谈谈这句话与鲁迅毕生信仰之间的联系。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

白话本是中国语言文化长期积累和发展的产物。我们不能说它发展的所谓时间、地点和人。换言之,白话文的形成与否无所谓,它只是自然形成的。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也认为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要求。前辈自然会触摸、探索、行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

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2024《狼王梦》读书笔记


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经过精心整理,为您准备了一份关于“《狼王梦》读书笔记”的相关资料,请您不妨浏览一下。在我们的学生时代,我们经常被要求写读后感,而读后感则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的文章。这本作品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因此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写出一份认真的读后感。相信这个网页的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灵感!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荆

在我们眼里,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攫取与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

我很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触动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狼的六亲不认吗?如果人类也懂得“六亲不认”的话,恐怕也不会培育出那么多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难,体验竞争的无情,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人类,对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爱转换成另一种能助他们成大器的情感,长大后他们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狼王梦读后感(一):

<狼王梦>这本**的主角是一匹叫紫岚的狼,当初爱上了一匹叫黑桑的大公狼,之后黑桑被野猪用它那常又尖的獠牙捅向了自我的喉咙,失血过多而导致窒息死亡,从此紫岚就过上了独立生活的日子了。

不久,紫岚在一个挂着大风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第一只、第二只……当第四只狼崽快要被带到洞里时,最终一只狼崽握着自我的身体,大风吹着他,它好像很冷似的,紫岚担心了,他迅速把第四只放回山洞,想立刻赶到最终一只狼崽那里,可惜已经晚了,它死了,它的全身都已经僵了,并且十分的硬,紫岚把它带进洞里,悲痛地看着那匹死去的狼崽,她哭了,她不明白该怎样做,不知不觉,她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地叫了,她饿了,此刻没有可充饥的小动物,她想了想,最终想出了办法,可是,这个办法或许是有些太残忍了。

她想把那只死去的狼崽作为充饥的食物,可是她每吃一口,心就会痛一下,最终,她还是把它吃了下去,别提此刻有多悲痛了。

紫岚剩下的四个小狼有三公一母,最大的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最小的是个母狼,叫媚媚,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最让紫岚疼爱的,就是黑仔,因为她想让黑仔……成为狼王

以上是这本书故事的一部分。虽然经历了许多曲折,但四只狼都没有最终登上狼王的宝座。

这本书我每一天都会读上几页,看得是惊心动魄的。我总结的道理是: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不能事事依赖别人,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否则我们就无法在未来成就伟大的事业。努力

狼王梦读后感(二):

这个暑假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下子就被书里的精彩情节给吸引住了,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完后很受启发。

在很多人眼里,狼是一种残忍、冷酷、狡猾的动物,但在沈石喜笔下,狼是非常聪明、温柔、可爱的。

这本书写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将要分娩的时候和一只大狗做生死拼搏,最终赶跑了大狗。然后生下了四匹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这一群小狼中,黑仔十分成熟、机智。于是紫岚就想让黑仔去争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中了人类的计谋,被猎人的铁夹给夹住了。

为了不让猎人的计划得逞,齐岚只好咬了蓝色的灵魂。双毛又在争夺王位时被狼王给咬死了。紫霞只能让媚媚生下自己的后代为王位而战。

就在紫岚衰老的时候和金雕展开了一场殊死拼搏。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我震撼于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匹母狼:媚媚。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三匹小公狼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色的薄雾,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和坚持所感动。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5·12大**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母亲已经停止呼吸,身体僵硬,但她紧紧地拿着一部手机。

搜救队员抱着孩子,另一名搜救队员想把母亲的身体放平,但僵硬的身体却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而跪在地上鞠躬的姿势也成了永恒的雕塑。

搜救队员将手机拿了出来,“啊!上面有条短信!”他惊讶道。

其他搜救队员迫不及待地说:“写的什么?快念念!

”那位搜救队员念道:“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其实,母爱是一种真挚的情感。母爱如水,母爱如源。不管你在哪里,仍然有无尽的水源。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有展现春的快乐的《笑猫日记》,夏的蓬勃的《暑假奇遇》,秋的多彩的《狼王梦》,冬的忧伤的《森林报》……其中令我感触非常深的要数《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感人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的,一只母的,最后一只却不幸身亡了。慢慢的,母狼紫岚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一天长大,它觉得是时候要实现自己和黑桑多年没有实现的梦想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活得更好,不被别人侮辱。但是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的三个孩子都相继死去了:长子黑仔死在了凶神恶煞的金雕嘴里,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富有心机的猎人手里,三儿子双毛却因和现在的狼王抢王位,被洛戛的一声吼叫而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让洛戛和众狼给咬死了。

儿子们的相继离去,紫岚十分难过,实现当狼王的梦也更难了。自己慢慢老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女儿媚媚生下的小狼孙身上。

我无法想象动物们之间有多**,紫岚这个平凡的母亲面对生活的艰辛,面对同胞的自相残杀,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强大起来,现在如果不狠心,吃亏的是他们。在狼群中,如果你不努力学习,很难生存。为了让他们的孩子更好地生存,齐岚对他们进行了魔鬼训练。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训练我的小儿子双毛。双毛很胆小,即使有饭也不敢上去抢。小时候的心理阴影很重。但是紫岚常常怂恿媚媚去戏弄和侮辱双毛。

有一次,媚兰抓住一只青蛙,让它的双毛在烈日下踩在上面。她既不能让它逃跑,也不能把它踩死。因为是夏天,炽热的阳光差点把双毛的毛给烧焦掉。经过长时间的魔鬼训练,双毛的野心终于被激怒了。在狼紫岚的支持下,他去和狼王洛戛作战。然而,双毛因为优柔寡断最终死在洛戛手中。

读到这里,我十分惊讶和疑惑,这可是紫岚的亲骨肉哦,怎么能下的去这个狠心呢?但我想,也许这是母爱的另一种表现。为了让它们更坚强,生存得更好,齐岚别无选择。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的,父母为了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变得强大,能够在当今这个现实残酷的社会上更好的生存,不断教育、鼓励我们,有的时候甚至会骂、打我们,但这何常不是种爱。

爱是无私的、是温暖的、是可以让一个人重振精神,继续努力奋斗的,世界上是因为有别样的爱,才会变得更加充实。不管父母给你什么样的爱,都记得和他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朋友在一家外企工作,同事间竞争非常激烈,她入职三年内见证了无数员工来来去去,而部门内最后只剩她一个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加班、出差、同事刁难都没有逼退她,她反而越过老员工抢先加了薪。我问她制胜法宝。

本以为会得到职场真经,她却说是跑步。每天早上5:30起床,去健身房跑8公里。一年四季都在下雨。不要给自己任何借口。她说,不要往下看8公里。三年来,两双跑鞋坏了,睡不着觉,但身体素质越来越好。她没有因为生病请假一次。她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耐力逐渐提高,抗压力能力越来越强。

更重要的是,每天早上挤地铁的40分钟里,当她看到周围同龄人惨淡的眼神时,她觉得自己赢了,站在了起跑线上。推开公司的大门,她看到了疲惫而肥胖的同事。她觉得自己赢的的不是年轻,而是毅力。她说,当我自律,人生无敌。

听过这样一句话:哪怕对自己有一点小小的克制,人也会变得强而有力。我对此深有感触。

做了近四年的职业写作人,我从自律中得到了太多好处:早上6点半起床、晚上9点半**的作息,给了我健康的身体和足够的精神。每天的运动,让我减掉了30斤的体重,守住了20岁的腰围。

严格的时间管理,给了我月写6万字、年读150本书、看100部电影的成长……我的人生发生了真真切切的改变,肌肉和骨骼变得强壮,一份时间有了双份的价值,耐力得到了锻炼,自信心逐渐地提升。我越自律,便越能感受到内心的强大,更想去深挖自己的潜力。这份约束,让生活走入一个良性循环。

我踏上的是从未被浪费的昨天;我要走的总是比今天更好的距离。我们羡慕那些能作出杰出成就的人,但你知道吗,他们并不都是天才,他们相信自律的力量。美国年轻企业家马克?

扎克伯格每年年初都有一个个人挑战计划,他全年都坚持这个计划。他曾经在清华大学用汉语言讲半小时,不是因为他天生的语言天赋,而是因为他相信坚持的力量,愿意努力工作。作家严歌苓每年都有一本高质量的书出版或上荧。

她在一次采访中说到写作秘诀:“聪明人,用的都是笨办法”。靠铁一般的意志力,30余年间,她每天在书桌前写作6、7个小时。

我们更应看到,自律给普通人提供的“逆袭”机会。自律,让一个人通过意志力,不断改正缺点,在积累的坚持中变得坚强有力。这是一个人面对命运,主动选择的竞争力。

你一定有过类似的体会。一个早起运动读书的周末,虽然给你即刻的挣扎,但在一天结束时想起,内心是充实的。而一个躺在床上煲剧的周末,虽然当下是快乐的,但睡前想起,内心却是愧疚的。

我们也可以这样看待一生。相信自律的人最终会笑到昨天,而肆意挥霍的生活只能让人在生命的尽头后悔。从20岁到30岁的10年间,我看到身边很多朋友的生活方式逐渐分化。

一类热忱追逐即刻的享受;一类面向未来,在**面前自律节制。人生在世仅数十载,为什么我们不选择容易一点的生活方式,而要如此苛刻地对待自己呢?因为,这十年让我看到:

不自律,终会向生活妥协。而自律的人则用行动来表达:当我自律时,生活无敌。

关于学***念。作者指出,学习像电脑一样在白纸上记录不是一个刺激互动的训练过程。笔者接受建构主义的概念,认为学习重建知识。在著作中的三个部分,作者不厌其烦的对这个观点进行了阐述和强化。

作者认为学***有知识背景的,学***据这个知识背景对需要学***是进行判断,选择是否接受新的知识,在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与原有知识结构进行挑战,在冲突中吸纳新的知识,对原有知识结构进行重组,形成新的知识结构并以此循环。关于文化与环境背景。作者强调了这个观点,从生物学和社会学多个角度来强调背景的战略意义。

背景会促进也有可能排斥新的学习,也就是原有的知识结构会形成“学习墙”,如何突破“墙”需要借助“教”的技术手段。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从逻辑上对这个观点进行证明,只是不断的重复、阐述和强调。作者认为,教育者应该充分了解、尊重学***知识背景,扮演引导者、约束者、导演等角色来帮助学***破“学习墙”。

要创造环境来帮助小朋友加深印象。根据小朋友的背景,借助多**环境创造对知识点的不同体验,引发小朋友间相互的观点冲突,调动小朋友的兴趣,才能更好的帮助小朋友进行学习。学***程不是线性的,是波动的。

学***程是一个冲突、质疑、争论和接受的过程,学***都不是简单的过程。作者的观点得到了印证。在交流中,希望达到交流的效果,就必须对受众的背景进行详尽的了解,教学本身是一种交流,作者的观点在实际中得到了印证。

关于学***的波动性。越接近物理原型的理论感觉越接近科学的本质,作者用了波动性来解释学***程,个人觉得特别形象,有助于读者的理解。这个观点很有现实意义,当下付费知识、碎片化学习、网络直播、网络课程的概念和演绎层出不穷,快餐式学***盛行,任何真正的学***要经过一个冲突的过程才能够实现的。

我读过两本记忆方法方面的书,对于记忆来说的确可以有些窍门,但这种记忆不是知识,应付考试什么的可以,用来作为学***行的,知识要组织进了自己的知识体系才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学***得投机取巧,学***能够帮助学***教育者发掘学***机、突破“学习墙”、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来形成知识冲突、引发思考、引导学***墙而出,并不能帮学***考,也不可能像电脑一样写进学***大脑 。“墙”的形象比喻。

年龄越大,学***坚厚,这可能是造成成年人比青年更难接受新鲜事物的原因,因为成年人在经历中不断强化了知识结构,更容易对新的知识进行排斥和挑战,学***会成本对于成年人来说也相对较高,在动机方面阻碍了成年人接受新的知识。例如在老年人接受储蓄卡方面,首先就会担心资金安全,不相信冷冰冰的机器会吐钱,如果吐出来的钱不对怎么办,这些都会让老年人本能的排斥储蓄卡。

冲突是学***点。 只有引发冲突,在冲突中辩论思考,学***能够对原有知识体系进行审视、更新和重构。我们接受职能手机替代pc,接受屏幕键盘替代实体键盘都经历过这个冲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实现了学习,接受了新的知识,改变了我们原有的对互联网的认识,改变了我们对键盘的认识。

终于明白了这本书讲了个啥玩意:学***个人的事,学***能一个人学习。全书围绕着这两个观点展开。

尽管围绕的是两个,但其实核心论点只有一个:学习是……,也就是说与学***关的学***么才是最为核心的论点。第二部分共讲了四个事儿:

1.什么是学习;2.如何开始学习;3.

如何正式滴学习;4.学***一个人儿学首先,说什么是学习。焦尔当认为学******人的个体知识体系炼制的过程,或说学***我发问,学***现实对质,学***他人对质,学***我表达,学***辩,学***立网络。

所有的这些意思,已经在第一部分提到“先有概念”时暗示到了,学***个人的先有概念受挫而发生接受、塑造或者炼制的过程,这一个观念是焦尔当反复讲的,是本书的最核心观念。其次,如何开始学习。开始学***要动力与欲望的,这种动力焦尔当认为,要是内在的可持续的,要来自于学生主体,当然,切到好处的打动学生的教学也是一门艺术。

再次,如何学习。.学***想前提:焦尔当认为在学***要解构我们的“先有概念”,在这过程中常会遇到阻碍,阻碍有时在感性、理性、无意识层面。

他把这种阻碍称为“墙”。我们应该理解墙,它是思维的组成部分。2.

学***具包:形象化、具体化,包括角色扮演、比喻、类比、隐喻等,还有一个工具包就是建立模型,我不太会最后,学***一个人的事。这其实也在重申教师的重要性,也在重申交流的重要性。

因为学***着对“先有概念”的解构,而我们常需要在“先有概念”的操作下进行我们的行动,这是困难的,我们需要媒介。需要突破学***于处理的情境,过渡到一种对思想程序更广泛的调用上去,这是在突破局限,同时也是学***质。我的读书反思:

上次那位前辈说的读书法确实很好,但我觉得有点儿不适合我。因为每本书的写法不一,每个读书人的读法不一,这样导致笔记差别很大。我之前纠结过一段时间,现在整理了第二部分后,有些解惑了。

这本书可以从教师的角度做笔记,可以单从学***的角度做笔记,可以梳理学***在法国理论家那里的特点…一本书的内容所带来的侧面太多了,一种读书笔记法,其实不能涵盖,还是如同璠所说的,如水赋形。我上次其实想的,要把焦尔当说的所有话都会在某类,某某类中。发现他说话乱七八糟归不了,这就是我错了,我不知道我在找什么,我不知道这本书对我哪方面有用哪方面是枝节。

正如他所举的博物馆的例子,博物馆就是很多很多的答案,你没有问题或者没有主要的兴趣,要么你忘记它,要么在它里面忘记自己。我不要第一种,不要第二种。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狼,在你眼里是什么?是杀人不眨眼的**?还是凶猛异常的怪物?

或是恐怖的恶魔……翻开词典,关于狼的词语有这些:狼狈为奸、豺狼虎豹、狼心狗肺……在故事书里,有《狼与小羊》、《小红帽》等写的狼都是最坏的,恨不得斩尽杀绝。再看这“狼”与“狠”两字,只有一点之差,是不是只要狠一点,就是狼了?

在人们眼中,狼比过街老鼠更可恨,可怕。

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子女培养成狼王而付出努力的故事。

齐岚是一只怀抱六颗钉子的狼。她应该在狼王的照料下养育五只小狼。她的丈夫,本应是狼王的海桑,在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在没有狼王陪伴的夜晚,紫岚被迫去鹿场捉鹿。她被白狗袭击,提前一半产下了孩子。

当她把五只狼崽带回洞穴时,最后一只被冻死了。她忍着悲伤,吃掉了死去的狼崽,用牛奶喂养了剩下的四只狼崽(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为了实现丈夫的愿望,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紫岚开始提前教育孩子。

第一个培养对象是黑仔。结果,训练得太大胆的小狼崽,在妈妈外出打猎时提前走出山洞,被金鹰抓住。二仔蓝魂儿在捕猎中,误入猎人陷阱而死亡。

紫岚在最后一个儿子身上,满是奴性的三仔双毛上的狼格,让他的狼性彻底爆发,在狼王的比赛中,三毛险胜。却在最后关键时刻,被狼王洛戛的王者之气所震撼,死在爪牙之下。紫霞曾希望在后世,她还有一个女儿,叫媚媚。

在媚媚分娩时,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她装作死了,将金雕诱向自己。在空中,她与金雕斗智斗勇,一起摔死在乱石滩上,用自己的生命唱响了一曲母爱悲歌。

读完后,我思绪万千。一头狼的梦想是什么?它是怎么向着梦想努力的?

也许没人知道。齐岚的三只幼崽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拼搏牺牲。但作为母亲,她依然不屈不挠,这到底是一种可贵的坚持,还是一种可怕的固执?

无人能回答。但我能读懂那份无私的深沉悲凉的母爱。

生活中许多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且竭尽所能,为子女设计并铺设一条逐梦之路。把你的梦想强加给后代,忽略他们孩子真正的爱好和想法。家长忙着赚钱,送孩子上各种兴趣班和补习班,而孩子晚上和周末都没有自己的时间,只能盲目地跑各种培训班。

大人小孩都过得很忙碌很艰辛。若成绩不见好转,或考级没过……家长不甘心,便对子女施加压力,导致子女反感,家长再压制,子女便反叛,导致悲剧发生。这不也是《狼王梦》的翻版吗?

不过转念一想,父母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让他们的孩子更好,让未来的生活更美好。他们收获了什么?

索取了什么?什么也没有。父母只要付出,不求回报,无私奉献,是没有错的。

关键在于互相理解与沟通吧。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转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生活不是单行道。你可以转弯。

删除关于你的一切,但不能删除关于你的记忆。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别放弃,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

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目标,承受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磨难和挫折,不断奋斗,成功终将属于你!既然爱,你为什么不说呢?有些东西丢了,不会回来了!对于人来说,问心无愧是最舒服的枕头。

嫉妒他人,表明他人的成功,被人嫉妒,表明自己成功。在人之上,把人当作人;在人之下,把自己当作人。人们不怕卑微,怕失去希望,憧憬明天,憧憬太阳,人们会从卑微中站起来,用封存的梦想拥抱蓝天。

成功需要付出代价,时间也是代价。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成本。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6】

读完狼王的梦,五年级(1)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激动人心的动作...让我对“狼”有了更深的理解。这本书的主角是狼王的母亲子兰,她有野心,也想成为一个儿子。

全书讲述了子兰生下一窝四只狼崽,让其中一只被培养成生活在狼世界的狼王的故事。当希望一个接一个地可悲地破灭时,子兰对狼王的渴望和对“狼王”地位的野心逐渐消失,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子,子兰和金鹰同归于尽...

从一个绝对的美女,被无数公狼爱过的子兰,到一只断了脚,彻底放弃了婚姻,几颗门牙都断了...她完全牺牲了自己,为了孩子,她变成了一只丑陋的狼。权力支配着她的心。这不就是人类母亲希望儿子成功、女儿成功的想法吗?子兰不仅失去了美丽的外表,还在内心的力量下毁了自己的一生。

当今社会,有能力的人很多。所有父母的想法都是孩子能更好的学习,更好的创造未来。作家沈把这种想法扩大化,放到这个凶猛的狼族身上,让我不断觉得,无论是温顺的羔羊;无论是凶猛的狮子还是豹子;或者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多少诗人、名人、宰相都赞美过自己的母亲。回头看看眼前的这只母狼,不管她的心是否被权力扭曲,子兰都用她独特的母爱维系着一切。即使方法和目的过于极端,也足以看出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表现出意想不到的方式。目的:为了孩子!

母爱,狼王梦,这个梦很神奇。在这个梦里,我无数次看到子兰因为孩子的意外,流下两行属于母亲的伤心泪水...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7】

范文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

于是,紫岚有了一个想法,要把她生下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继承父亲的遗愿。为了实现这梦,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幼儿。可是梦中就是梦。

她的幼儿也陆续死去了:黑仔出去捕食,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因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和狼王洛戛打斗时,也牺牲了。但紫岚很快把最后的一丝希望交给了媚媚。

盼望着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为了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她还和金鹰一起死去。

这本书将狼的所有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记得有一段是期很残酷,但也最让我感动。蓝魂儿在捕食的时候,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被捕兽笼给夹住了,蓝魂儿在弹簧旁呜呜地低叫着,用怜悯的目光注视着紫岚。紫岚也焦急地看着蓝魂子痛苦不堪的脸,于是她拿着一颗坚定的心,咬着蓝魂子的喉咙,热血溅在她的脸上,也让蓝魂子在幸福中安详地死去。

在表面上看是残忍的,但我想紫岚内心是那样的悲痛,因为没有一个不爱儿子的母亲。那景象就如我小时候被母亲打一样,那都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啊!

紫岚那种奋勇直前、一心一意、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但是,紫岚的教育方式是残忍,是自私还是伟大呢?在第一次读《狼王梦》时,我觉得她是伟大的,但后来再想想,原来说她残忍和自私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为了继承黑桑的遗愿,竟想在短时间内把狼儿培养成“超狼”,不但没有成功,还把孩子的性命给白白地赔上了。

就算狼儿们都当上了狼王,那又怎样,狼又不是

人,它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将捕到的猎物给她吃?不会的。双毛弄

断她的腿,媚媚把她赶出家外……难道这也是伟大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起来……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选择这种教育的人并不多,但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导致不再自己操练,不再自己工作,全部交给父母。长大后,他却怨恨父母,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好好管教他,使

他现在一事无成。这种爱比紫岚的那种爱更加危险!可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呢?我想很久了,发现母爱是多方面的,紫岚的那种爱既残酷又伟大。

一开始还不明白她的爱。现在明白了。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8】

《爱的教育》读后感

贾静怡《爱的教育》是一本关于生活中描写各种爱的书,里面讲了一些了不起的人物,他们为了爱,可以忽略自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看过之后,内心深受感动。我看到封面上写了一句话,叫“要坚强,要善良,要经得住绝望和庸俗悲痛的磨练”。我觉得我以后也能做到。

《爱的教育》里面有一个故事叫卡罗内的母亲,里面讲述的是一个叫卡罗内的孩子,他的母亲生病去世了,然后他的老师在卡罗内没来上课之前对同学们说:“卡罗内的母亲去世了,你们不许对他开玩笑,也不许惹他”。老师多细心啊,真是好老师!

今天早上,卡罗琳来了,眼睛因泪水而发红,脸色灰白,双腿不稳,好像病得很重似的。上课时,他还在想念妈妈,老师叫他聊天。放学了,我看到母亲,跑过去要抱着母亲,母亲把我推开了,她看着卡罗内,最后,我和卡罗内一起走。

我们应该关心他人,温暖朋友,让他们感受到爱。

不止这一个,还有很多令人感到的故事,有的看到都哭了,也想到自己有时候好像做错了,有时候还伤害到了身边的人,这些故事让我懂得应该珍惜自己身边的人。这本书我看了好多次,真的值得大家都去看。

《小王子》读后感

李赢今年寒假时,我在家读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在这里,我想推荐给你。

《小王子》这本书虽然是儿童文学书,却它是本写给成年人看的童话。书中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飞行员“我”因为一次飞行故障而遇到了一个神秘的小男孩,在与小男孩交谈的过程中,“我”了解了他的一些经历,并与他产生了深深地感情。这本书,通过简单的语言,讲述了小王子对爱、责任和生活的理解。作者用小王子的话来表达一个现实而深刻的人生真理。

合上这本书,小王子天真的话语总时萦绕在我耳边。福克斯是对的。只有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才能承担起爱的责任。爱的责任应该由每个人来履行和承担。

这也是要通过我们之间的感情和友谊来实现的。

《小王子》是一本好书,让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许多道理。它让我懂得了爱的责任,要有勇气,要学会承担。

《爱的教育》读后感

吕浩东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爱的教育》读了一遍。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本书的故事里有一种共同的情感,那就是爱!

这本书记录了四年级学生阿姆利柯的生活和他周围的事件。它以爱为核心,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对祖国的爱,对父母的爱,对恩师的爱和对人民的爱……

总而言之,这本书就是教会我们如何去爱。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卖炭者与绅士》和《义快的行为》。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尊重、去爱身边的人。一个叫诺斯的孩子看不起培谛,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个卖煤的,并称培谛的父亲是一个乞丐。

他父亲知道后,命令他向培谛和儿子道歉,最后他们成了朋友。从这里可以看出诺瑟斯的父亲是一个多么正直的人,他用他的方式教会儿子如何成为一个优秀且受人喜爱的人,教会诺瑟斯如何去爱别人。

《义快的行为》讲的是一个经常受到欺负的孩子克罗西。他受不了同学们的辱骂。他气冲冲地朝同学们砸墨盒,但没打中老师。老师想让克罗西主动站起来承认错误。

可是义气的卡隆却站了起来想要替朋友顶罪,老师知道不是他干的就放过了他并问他事情的原因。知道老师要惩罚羞辱克罗齐的孩子,克罗齐站起来,请老师原谅犯错误的学生,并说他已经原谅了他们。克罗西的宽容得到了大家的称赞,在班级也受到了欢迎。

克罗西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周围的人。

《爱的教育》这本书使我受益良多,不仅教会了我什么是爱,也教会了我如何去爱!

读《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有感

张毅晨读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位狐狸爸爸为了维持生活每天傍晚去鸡场、鸭鹅饲养场和苹果园偷一些食物。而三位场主博吉斯、邦斯、比恩都是抠门而卑鄙的农场主。因此,那三位小气的农场主已恨透了狐狸爸爸。

每次狐狸爸爸出来,博吉斯、邦斯和比恩都在洞穴门口等狐狸爸爸上钩。但每次狐狸爸爸都能嗅到三个农民的位置。虽然狐狸每次都能从三个农民手中逃脱,但他有侥幸心理。

有一次粗心大意没有观察仔细就出了洞口,三位农场主暗中观察狐狸出了洞口,就朝它开了一枪,它就立刻逃回了洞里,三位农场主看到全是血迹和一个烂尾巴。说明做事不能粗心大意!

我必须学习陈先生的冷静和沉着。就像我在考试的时候,如果我有问题,我需要深呼吸,冷静下来,搜索我的大脑数据库,我相信我会找到答案。我也要学习李明博先生的勇气、坚定、乐观、自信、敬业、团结、友好的精神。

今后,如果我的同学有困难,我会热情地帮助他们,与他们分享学习的快乐。

《了不起的狐狸先生》这本书,我读后,受益无穷!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杨熠轩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柴斯特的蟋蟀,有一次因为贪吃意外被带到时代广场的地铁里,在那里,他被一个叫玛利欧的男孩艰难的收养下来,还认识了两个新朋友-塔克老鼠和塔克老鼠的朋友亨利猫,在他的两个好朋友的帮助下,柴斯特成为了一个在时代广场很有名的**家。但是,他并不觉得快乐,反而觉得很累,于是,他决定要回到自己的家乡。

他知错就改,有一次他不小心把玛利欧家的两美元给吃掉了,玛利欧的妈妈很生气,于是,柴斯特好不容易从塔克老鼠那里要来了两美元,还给了玛利欧家。

他也愿意帮助别人。他扮演**帮助玛利奥一家卖报纸。虽然他不喜欢在很多人**的时候演奏,但他演奏是为了帮助玛利奥一家。

他还很坚强,虽然玛利欧妈妈一直想赶走他,但他还是坚持下来。最后,他用**感化玛利欧的妈妈,被留了下来了。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坚持的。他在玛利奥的帮助下坚持要这样做。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们要像柴斯特蟋蟀学习,柴斯特是一只出了名但还是不忘追求自由的蟋蟀。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周欢溪大家现在的生活都是和平的,人人平等的,但在黑奴时代的人可不是这样,我老是抱怨这不好那不好,可自从看了这本书,我才开始觉得一定要珍惜这个和平年代。

汤姆叔叔是一个奴隶主的黑奴,名叫希尔比。汤姆叔叔非常能干,而且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地跟着奴隶主希尔比,可是希尔比欠下了政务,所以就把汤姆叔叔和女黑奴艾丽查的儿子哈吉卖了还钱。艾丽查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小就去当奴隶干粗活,于是他就带着哈吉逃跑了,并且在路上又碰到了多年未见的丈夫,一家人就几经辗转逃到了加拿大。

至于汤姆叔叔,他被几个奴隶主卖了一次又一次,最终他被卖到了在南方的一个种植园,但他又不肯说出艾丽查和哈吉所在的地方,被狠毒的主人用又粗又扎的鞭子打死了。

汤姆叔叔是一个乐于助人,善良,忠诚的人最可贵的就是他那为别人着想的精神,这个是我们都应该学习的

《小王子》读后感

王靖博小王子这本书出自于法国的作家圣埃克絮。佩里,他出生于1900年的里昂,是法国20世纪最富传奇色彩的以为作家。让我们看一看吧!

书中的主人公是作者和小王子,小王子向他件数自己的旅程。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叫做b-612的小星球,有多小呢?基本上小王子一天可以看四十四次日落,只用移个椅子就可以了,在他的星球上有一座不会喷发的小火山和两个会喷发的小火山,还有一朵骄傲的玫瑰花。

小王子有一天自认为他得罪了那朵骄傲的玫瑰花,于是他就去旅行了。他先后去了七个星球,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没有子民的国王,第二个星球上有一位自大狂,第三个星球上有一个浑浑噩噩的酒鬼,第四个星球上有一个忙碌的计算着财富的实业者,第五个星球上有一个严格遵守规则得不到休息的灯夫,还有一个写伏案的地理家,最后,他来到了地球上的非洲沙漠,他又碰到了一条被他咬了可以回家的毒蛇,一只渴望被驯服的狐狸和扳道工,在他们的交谈中小王子明白了许多道理,又想回去照顾那朵傲慢花,他让毒蛇咬伤自己,终于让他如愿以偿的回去了。

小王子这本书又有一本分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的确,在这部履带忧伤的童话作品中,作者用通俗的语言道出了一个一个的意蕴深刻的哲理。

《爱的教育》读后感

王远昕我今天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这是一本日记体的**,写的是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安利柯一个学年的生活与上学期间老师每月给学生讲述的“故事”,还有父母为他写的许多具有启发意义的文章。《爱的教育》这本书很好,读了之后让我很受启发,这本书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通过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单独的故事和安利柯所亲身经历的过程,使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一个11岁的少年,他为了自己祖国尊严,为了祖国不受别人的侮辱而放弃了自己的利益,这一点使我肃然起敬。

书中还有一个文章叫《弟弟的女老师》,我非常尊敬文中的女老师,老师为了对学生负责,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学生身上,使老师的青春和汗水都挥洒在了老师的教育事业上,在这个故事中把老师对学生的爱展现的淋漓尽致,使老师的光辉形象在我心中发出了无限光芒,使我联想的了我现在的老师,老师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时刻守护在我们身旁,给我们传授知识,给我们讲解为人处世的方法,使我们在老师的关怀和教育下快乐幸福的成长。

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时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爱是博大的,无私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不能缺少的。

《小王子》读后感

贺天聪我在小思学院精心挑选了两本书:《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和《小王子》。

假期开始了,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城,很快我们就在四楼入口处买好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网络搜索一下《小王子》很多版本,我们从四楼找到一楼,终于在导购叔叔的帮助下,找到了我喜爱的《小王子》版本,在我刚刚拿到《小王子》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精彩的故事呢?

我怀着好奇心快速的翻看了一遍又一遍,晚上回到家我就开始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它伴随我整个假期旅行,陪我坐高铁,也陪了走进了长隆海洋王国......

这本书讲了一位来自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和一朵他深爱的玫瑰花闹别扭,他就想去其它地方转一转,然后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来到了地球,在沙漠上遇到了一位善良的飞行员:

“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

“可以!”

“你可以帮助我把飞机修好吗?”

“可以!”

再以后,他们一起飞回了地球。

生活在地球上的小王子对世界、对生活、对爱有了新的认识。小王子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有独一无二的人,有独一无二的大树......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开始悉心照顾玫瑰花,就像妈妈照顾我一样,花儿一天天生长,我们一天天长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9】

《狼王梦》是人教版六年级上册必读书目之一。它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部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爱,关于梦想的小说。

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从自己的孩子中培养出一个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的梦想一次次破灭,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有把梦想寄托在狼外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和以前吃过自己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故事写得情节跌宕起伏,读来让人感慨万千。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站在教育的角度来看这本书,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天下的父母来读。它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大有裨益。

是谁让四只小狼崽死于非命?

除了在出生时被冻死的小狼崽外,另外三个公狼崽在紫岚的调教下,为了夺得狼王的宝座,都死于非命。紫岚最宠爱的黑仔,和紫岚死去的老公黑桑一样,最具有当上狼王的潜质,紫岚最偏爱这只狼崽,把最好的奶头给他,把最好的食物给他,享有其他三个狼崽不能享受的特权。溺爱带来的悲剧产生了,黑仔独自跑出狼穴,成了饥肠辘辘的金雕的美餐。悲痛不已的紫岚又把狼王梦赋予了另一个孩子蓝魂儿,蓝魂儿经过紫岚的精心喂养,成为一匹出色的大公狼,谁知在狼群面对诱惑的时候,蓝魂儿为了出人头地,结果中了猎人的圈套,被铁夹夹断了腰,紫岚为了狼的尊严,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头,让它在母亲的安抚中,毫无知觉地死去。当紫岚把目光落在双毛身上时,瘦弱干小、奴性十足的双毛成了紫岚实现狼王梦的又一个希望。

于是,紫岚开始用上等食材喂养双毛,让双毛的体型可以和黑仔、蓝魂儿媲美。紫岚让双毛经受一次次屈辱,终于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和统治欲。在尝到了当上头狼的甜头后,双毛向狼王发出了挑战,衰老的狼王洛戛即将败北,仰天长嚎,盛气凌人的狼王气质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让它突然失去了战斗力,死于非命。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是谁之过?是紫岚不该让孩子们有梦?是紫岚的教育方式不当?是紫岚之错?读者在为紫岚的孩子们叹息的同时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四个狼崽死于非命,错不在母亲紫岚,根源在于这个不完整的家庭!所有悲剧的起源来自于家庭的不完整!紫岚深爱自己的老公黑桑,黑桑是狼群中出类拔萃的公狼,可黑桑却英年早逝,在自己的孩子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狼世。黑桑的离世让这个家庭破碎,让紫岚的心变得扭曲,一心让自己的孩子完成亡夫的志愿,致使悲剧接踵而至。

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成长是多么重要啊,家庭完整了,孩子人身就会安全,家庭完整了,家庭成员就不会产生扭曲的心理和极端的想法。由此看来,是谁让四只小狼崽死于非命,不完整的家庭是罪魁祸首。

此外,家庭教育中溺爱过度也会给孩子带来致命的危险,黑仔就是溺爱的牺牲品,母亲对黑仔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当上狼王,只要你能实现我赋予你的愿望,你的所作所为我可以不闻不问。当溺爱过度的孩子走出家门的时候,危险就如影随形。

其次,过度的表现欲也是成长的绊脚石。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大家瞩目的对象,不管什么场合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受到关注。时间长了,孩子就会以自我为中心,什么事情都要抢在前头,都去出风头,蓝魂儿被猎人的铁夹夹住就是太急于表现自己造成的悲剧。

孩子的成长环境对其一生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从小受排挤,受冷落,受欺负,内心自卑的双毛在长大成人后,表面看成为一匹优秀的公狼,可内心的自卑和奴性无法挥去,终究难成大器。

当前社会环境下,不少家长都忽视了家庭教育,把孩子的成长教育全推给学校。日常教学中,不少孩子身上的问题往往折射的是家庭的问题。如父母过度溺爱孩子、父母离异或长期在外工作缺少和孩子的沟通、家长过度重视孩子,导致孩子为人处世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受不起挫折,孩子缺少承受压力的能力、家长对孩子的关心、鼓励不够,致孩子自卑,没有竞争的勇气和意识。

读完狼王梦,我感受到的不仅是母爱的'坚韧和执着,还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是一门高深的课程,是所有家长们终生需要用心学习的课程。家庭教育不仅仅要有爱,还应该注重方法。尤其是独生子女居多的时代,对于孩子的教育,家长更应该承担更多的任务。因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家庭幸福的重要指数之一。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0】

范文《狼王梦》是一部自然主义动物**。讲述了在伽玛草原和卡里克雪山的背景下,女狼兰如何抚养三只公狼成为狼王的故事。它生动地描绘了狼在自然界中为生存而挣扎,以及为生存而发展的“狼的方式”。

假期里,爷爷推荐我读一本好书,名叫《狼王梦》,这是动物故事**之王沈西施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名叫子兰的母狼抚养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关于狼的知识。狼是动物。

同时,我被伟大的母爱深深打动了。

子兰是一只失去丈夫的母狼。为了实现丈夫的愿望,子兰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和生命,把孩子们培养成狼王。她生了四只小狗,三只雄性小狗,黑色小狗,蓝色精灵和双毛小狗,还有一只雌性小狗。

其中,公狼黑泽最像她死去已久的丈夫黑桑,她最爱狼崽。结果,这只狼崽在成为狼王之前,因擅自外出而被金鹰吃掉。读到这里,我深深为子兰感到难过。

原来黑仔是一只具有狼王气质的狼崽。结果,它毁了黑泽的生活,因为它是如此的被爱。

黑泽死后,子兰以蓝魂为第二狼王的训练对象。蓝色灵魂由于缺乏生活经验而被埋葬在猎人的陷阱里。当蓝魂被猎人的铁夹子夹住时,作为母亲的子兰并没有把孩子留给狼,而是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试图营救蓝魂。

然而,天快亮了,大批猎人来了。蓝色灵魂只是一条死胡同。子兰不得不忍受失去孩子的痛苦,选择了杀死她的蓝色灵魂。

我埋葬了他,而不是看着猎人剥去了蓝色灵魂的狼皮。当我读到这封信时,我真的流泪了。我为失去了有两个孩子的母亲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子兰失去了两个精神支柱。

然而,子兰并没有放弃她的理想,而是开始专注于培养狼王气质最差的双发。为了刺激双毛狼的天性,她折断了一条腿。双毛已经成为一只优秀的公狼,有能力争夺狼王的王位。

不幸的是,在与老狼王争夺狼王地位的斗争中,他最深的自卑感摧毁了他的未来,成为狼王洛加的食物。读到这里,我真的为子兰感到难过。她连续失去了三个儿子和天堂。事实上,齐兰可以选择嫁给卡鲁鲁,过上舒适的生活。但为了培养孩子,她甚至放弃了爱,选择了最艰难的人生来实现孩子们的未来,成为狼王。

只有母爱能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

只剩下一只母狼谄媚。她有一只名叫刁刁的公狼。子兰杀刁刁,是因为她恨刁,没有好公狼的品质。

为了讨好后代的遗传,梅梅还患上了抑郁症,报复母亲。虽然梅梅视自己为敌人,但在得知梅梅怀上了卡鲁鲁的孩子后,子兰希望能培养出狼王。这时,子兰已经是一只丑陋的老狼了。除了生活之外,她没有其他的资本来养活她的孩子。

梅梅是一个安全快乐的母亲,她有五只小狗。其中两个是雄性狼。一个很像黑桑爷爷,一个很像紫雾奶奶。

我希望他们中的一个将来能成为不屈不挠的狼王,死紫雾也能平静地死去。

读完这本书,我意识到母爱是非常伟大的。我母亲宁愿牺牲她的爱和生命也不愿养育她的后代。我也明白一个道理,父母批评我,其实是想让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以前父母批评过我,我也不喜欢不懂,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感内疚,争取将来有好的表现,不要让爸爸妈妈太担心。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1】

狼,在我的眼中一直是冷酷的、残忍的,拥有一双可以洞察一切的眼睛,在《狼王梦》中,我更是感受到了狼的残忍与爱。

紫岚是一匹母狼,一匹怀有梦想的母狼,她希望能让自己的孩子中的一位成为狼王,可一匹匹小狼都在紫岚的无限期望中死去,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以及媚媚的孩子,与老雕同归于尽。

沈石溪在写《狼王梦》时的手法与他写的其他**有所不同,他很少再以一个叙述者的身份来讲述这个故事了,而是以狼的角度去看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沈石溪揣测着狼的想法,狼的形态,栩栩如生地描写向我们展示出了一幅野心、阴谋、望子成龙,母爱、仇恨、希望与绝望交织在一起的画卷。人们常说父爱是深沉的,可这份母爱分明也是深沉的,还带着那么一丝毁灭性。

这本喜忧参半的书,在喜剧落幕后又拉起了一幕悲剧,如此循环往复,我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感受,自然界本来就是残酷的,可谁又不希望结局永远像童话故事里一样永远都是幸福和快乐呢?也许只要紫岚没有这种野心的爱,或许她的孩子会活下来,成为狼群中普普通通的一员,可我确认为,这一种爱也许才算是爱吧,一种理智的爱,就像紫岚可以为了活下来的孩子而去吃死了的孩子,就像紫岚可以为了不让猎人得逞,而亲手停止了蓝魂儿的心跳。爱情是一把双刃剑。没有对与错,但有时爱的方式是错误的。

其实,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的结局的,“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也许,这个梦会一直做下去,至少希望还在。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被称为动物之王。曾获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奖等多项奖项。

这本书主要写的食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我想说到狼,你会说狼是一群自私残忍的食肉动物。不过,虽然紫岚很残忍,但它对自己的幼崽充满了母爱和期待。齐岚有五只狼。其中一个一出生就被无情的风雨冻死了。剩下的四只狼还活着。紫岚,母狼,决心把它们中的一个培养成未来的狼王,实现他父亲的愿望。

大狼仔叫黑仔,被紫岚培养成了一只健壮有野性的小狼,可是有一天因为一个意外,黑仔被金雕给吃了,伤心的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二宝蓝魂儿身上,不到一年时间,蓝魂儿被紫岚培训成了一头有勇有谋的狼,可是天不遂人愿,蓝魂儿中了猎人设的圈套,被紫岚亲口咬死埋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三宝双毛的身上,把不自信的双毛培训成了充满霸气的狼,在双毛和狼王比拼的最后阶段,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导致失败,被群狼吃掉了。年老体衰的紫岚被最后的孩子媚媚赶出洞穴,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偷吃,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道理,第一,就是我们要有梦想,然后付出行动,才有可能成功;第二,做事要选对方法,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第三,要有感恩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