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8篇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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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1)

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全市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如期完成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任务,将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根据市扫黑办工作要求,聚焦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突出问题,发挥“三书一函”作用,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乱象,确保完成“六清”目标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深挖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使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围绕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涉乱8个方面问题,全面落实“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工作机制,找准难点、重点、乱点问题,严查重处各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乱象行为,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非法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暴力强征、抢占耕地进行违法建设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二)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征地,寻衅滋事、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等其他有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三)非法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特别是在耕地上非法采砂、取土、破坏农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开发利用二科

(四)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出租等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二科

(五)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科、土地整理中心

(六)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主体:开发利用一科、收储中心

(七)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行为。

责任主体:法规科、监察大队

(八)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职权力的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责任主体:办公室、党办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梳理排查(20XX年5月13日至5月31日)。

围绕“六清”百日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梳理近3年在自然资源领域发生和发现的纠纷、信访、举报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切实掌握突出问题底数和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收集研判线索,并深入分析线索中出现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监管问题。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20XX年6月1日至7月31日)

各责任主体对容易出现反复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符合立案标准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顶格执法、上限查处、坚决杜绝乱生恶、恶生黑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一案一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六清”行动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经常性的巡查检查,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和情节较为严重的非法占地、违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责任主体要对自然资源领域“六清”百日攻坚行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找准工作中的监管短板,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明确今后工作应该注意的环节和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局扫黑除恶“六清”百日攻坚行动在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大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重大部署、重大战果,扩大社会影响面,以赢得各界对专项斗争攻坚行动的广泛拥护和支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攻势,持续扩大专项斗争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机制建设。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百日攻坚战,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推动机制建设落地见效,为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2)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对联合整治行动的领导,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建设、人力社保、工会、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又无力进行整改的企业,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改善行业整体安全生产状况。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和工伤保险各项规定。积极发动工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相关部门要及时填报月报表(附后)。

附件: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联合行动情况月报表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3)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后一年,为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决心,打赢收官之战,奋力夺取全面胜利,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六清行动”为重点,紧盯当前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线索及长效常治机制建立,迎难而上、集中攻坚,奋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①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六清”阶段性任务,此后日清月结;②确保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全部建立;③确保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明显提升,打赢收官之战,夺取全面胜利,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全县进位争先。

二、行动步骤

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清理欠账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按照制定的行动方案,动员部署,基本完成“六清”欠账。

2、攻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逐月明确任务,逐月完成任务。

3、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当月新增任务,全面查缺补漏,全面巩固提升。

三、行动任务及措施

(一)线索清仓

1、工作目标:自9月起,中央、省、市、县交办线索在规定时限内核查清仓,确保核查率100%。

2、工作措施:

①目前尚未查结的1条线索,由镇扫黑办逐一督办,一是召集核查村委进行专门督办;二是由镇纪委督促线索督办,于10月14日前必须查结,并将核查报告上报镇扫黑办;三是核查村委加强对线索办理阶段性进展的回复。

②镇扫黑办进行统筹、调度,在核查村委每周一报核查进展情况的基础上,镇扫黑办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一是核查村委对未办结线索定期上报阶段性核查报告,对在核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镇扫黑办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二是核查村委在核查线索工作中发现超出管辖范围的内容及时上报,由镇扫黑办研判分析,将“新问题”上报至上级,三是加强各单位联合办案,对一事涉及多单位的线索,加强协调联动。

③强化核查报告审核,重点审核是否有明确核查结论、是否有主要负责人签字、是否向举报人反馈核査结论,确保线索核查质效。一是核查村委加强核查结论自核自纠,对核查结论不明确的核查报告重新梳理,重新上报;二是积极走访实名举报人,当面反馈核查结论,对联名举报的线索开展线索反馈座谈,推选举报人代表对核查结论告知书进行签字;三是镇扫黑办对没有明确线索核查结论的核查报告进行督办,开展深入核查。

④加强重点线索核查督办,对同一对象持续举报、多层举报多头举报和已经查否但仍举报不断的线索,及时组织开展核査“回头看”复核。核查村委加强对线索实名举报人的走访解释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对未办结线索,尤其是举报人提出建议的线索,进行深挖细查。

⑤及时、规范上报。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镇纪委、派出所、各村委]

(二)伞网清除

1、工作目标:确保案件办结率100%

2、工作措施

①逐案成立工作组,配强工作力量。深入落实纪委督促、机关领导包案制度,镇纪委成员分别对我镇涉黑涉恶组织案进行包案,清查“保护伞”惩处情况,逐案深挖彻查“保护伞”。

②加大上级督办案件办理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县纪委汇报情况。强化与派出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相互通报情况。

③强化包案、阅卷评查等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挖彻查一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严格时间节点完成“伞网清除”工作任务。

④落实纪委与镇扫黑办办案会商机制,强化政策指引,进一步提升“打伞”精准度,防止漏人漏案漏罪。

[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相关村委、单位]

(三)行业清源

1、工作目标:九月底前,全镇“四书一函”现有存量办结率、整改率达到100%;新收到的“四书一函”,在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办结、整改,月办结率确保100%。

2、工作措施:

①镇扫黑办每日调度、每周通报,确保已收到的“四书一函”在9月底前全部办结。

②镇扫黑办对在既定期限内未办结“四书一函”的村委,及时予以通报,必要时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③加大对收到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法院建议书等村委、单位跟踪问效力度,杜绝一发了之,切实推动单位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扫黑办,各“四书一函”接收村委]

(四)提升知晓率和满意率

1、工作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满意度保持上半年良好成绩,高于全省、全市、全县平均值。

2、工作措施:

①各村委、各单位从9月21日起至12月底,每月发放不少于100份扫黑除恶宣传公益宣传单。

②各村委利用大喇叭播放不少于2篇扫黑除恶新闻宣传报道。

③政府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每个行政村确保有3-5条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反非法集资等内容的固定宣传标语;镇区通过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加强宣传。宣传标语要贴近群众、通俗易懂。

④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扫黑办胜利案例,充分展示我镇专项斗争成效。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五)长效常治机制建设

1、工作目标:10月底,各村委、镇直各单位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全部建立完成,并抓好贯彻落实。

2、工作措施:

①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打击防范黑恶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文件任务分工,跟进落实配套具体文件,做好后续跟踪问效。

②督促各村委、镇直各单位在把各项工作做实的同时,要注重探索、总结、提炼,力争打造更多行得通、有力度、有实效的经验品牌。

③加强向镇扫黑办汇报,把本村委本单位工作力度、有效做法、亮点成效及时汇报上去,积极赢得肯定和支持,努力为全镇专项斗争“加分”。

[牵头单位:镇扫黑办,责任单位: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四、行动要求

1、落实行动责任。“百日攻坚”行动是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重要抓手,各村委、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聚集目标任务,调集精干力量,尽锐出战、集成作战,确保“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即时调度。镇扫黑办要牵头抓总,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真正形成可核查、可量化的行动成果。

3、把握时间节点。镇扫黑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行动方案,并及时报送县扫黑办。各项任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一事一报,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4、严格考评问责。要将“百日攻坚”行动成效作为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的重要依据。镇扫黑办要加强督办,传导压力、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全镇进位争先的,要追责问责。

5、营造行动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百日攻坚”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激发行动中的主动担当作为,鼓舞斗志,提振精气神,全力以赴投入到行动当中。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以决战决胜的信心与决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据《XX县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议部署要求,紧盯当前专项斗争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举全镇之力,奋力攻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镇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使全镇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改观,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更加健全,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得到有效铲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进一步遏制,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

三、组织领导

按照“镇党委书记、镇长挂帅,驻村班子成员包片,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包线”总体要求,成立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扫黑办,负责百日攻坚日常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办公室主任。镇各相关领域部门均要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高位推进,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全镇一盘棋打整体仗,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大力提升全镇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

1、召开全镇扫黑除恶百日攻坚动员部署会。(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完成时限:7月中下旬)

2、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专题学习,开展责任剖析,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专项斗争摆在重要位置。(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成时限:7月底前)

3、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每月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短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4、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制,切实运用好“7+x”清单管理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党委、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纸媒、LED屏、广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增强舆论宣传热度。(责任单位:镇扫黑办、宣传办)

6、实行班子成员包片包线挂点督导制,对百日攻坚开展强力督导。(责任单位:镇扫黑办)

7、深化常态化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工作机制,配合县政法委开展“百场政法集市”暨“平安XX”建设(扫黑除恶)政法主题宣传送戏下乡和“百场政法大宣讲”暨送电影下乡活动(简称“双百”活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满意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宣传办;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做好举报人保密工作,力争发现一批新的涉黑涉恶线索。(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击防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业清源”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四)各行业整治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重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各重点行业部门长效常治配套机制全面建成并完善;行业整治涌现更多特色亮点。

1、切实跟进上级单位下发的“四书一函”,及时做好回复,督促镇相关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执法办案过程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行业突出问题,抓紧整改。(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2、对重点行业部门“行业清源”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告、每周一调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掌握到位,实行精准调度。(责任单位: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室;完成时限:9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靠前指挥,带头攻坚克难,带动形成镇村“两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

(二)强化跟踪问效。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要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做好台账管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对工作聚焦不准、进度滞后、措施不力的,通过督办、约谈、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履职尽责。对工作中不严不细不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5)

(一)开展XX公司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根据消防、防汛、电气设备使用点多面广、安全风险较大的实际,以防火、防汛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按照公司新发布的《安全管理规定》为检查大纲,采取农场自查、重点督查等多种形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全面覆盖所有生产过程,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办公场所及职工食堂安全专项检查。根据食堂安全生产特点,以防火、防触电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以公司安全大检查提纲为依据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火灾事故。深刻吸取近期电力设施设备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电力电气消防管理责任,全面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器材检查配备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火灾处置能力,完善消防预案,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加强与地方消防部门的联动,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启动预案,实施有效扑救。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安全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6)

2012年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34号)精神,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切实做好我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保障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部门“打非治违”决心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心,在全区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强化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细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督促企业按期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物资,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通过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追踪,督促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建立环境污染隐患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为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区环保局成立以局长况红同志为组长,副局长秦小林同志、赵黎明同志、金吉中同志、廖华昌同志,纪检组长郑荣峰同志、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赵云同志为副组长,以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科、考核督查科、总量减排科、污染防治科、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此次检查工作,研究全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支队,赵云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相结合,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根据本辖区内从2009年以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尤其是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以及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的计划。

(二)工业园区及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工业园区 一是检查园区各类风险防范档案是否齐全,包括园区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规划(附园区工业布局平面图、各类防控设施及各类管网平面图)、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应急预案、园区内企业的风险源管理档案、园区应急物资储存的数量和种类明细表,每年园区内风险防范工作总结报告。

二是检查园区四级防控体系(装置级、厂区级、园区级、流域级)中应急设施建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包括应急设施建设是否按规划合理分布、防范措施是否与环评或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致。

三是检查园区级和流域级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数据信息是否齐全,包括厂区级事故应急池和废水处理设施接入园区级事故应急池支线管网及阀门,园区级事故应急池、园区级污水处理厂、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仓库、码头、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供应管网,流域上的事故废水拦截闸坝等位置标注和说明。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园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园区要按照《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4中内容填写“重点化工园区基本信息调查表”,并及时更新和填报。

2.重点风险企业

主要针对2010年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拟定的较大以上的环境风险单位、《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1中涉及沿江沿河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一是要核实企业所属类别、进入工业园区的情况、废水受纳水体等情况;二是要检查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改完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情况和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修改完善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及完善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三是检查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以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以上检查情况要按“一企一报”形式形成检查报告,各企业按《重点化工园区及环境风险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渝环〔2011〕343号)附件5 “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管理信息调查表”进行更新和填报。

(三)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内尾矿库实际情况(尾矿库包括垃圾填埋场、渣场、固体废物处置等),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情况、尾矿库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尾矿库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尾矿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四)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阶段(6月8日至6月20日)6月8日,我局派人参加市局组织的大检查行动联络员和业务骨干专题培训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全面组织完成大检查行动的动员部署。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的工作方案以及联络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至7月5日)各相关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相关企业应在7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并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全面检查阶段(7月6日至8月24日)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按照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检查对象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治台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要跟踪治理,确保整改到位。市环保局将对全市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督促检查,8月下旬,对我区各工业园区、企业大检查行动开展巡查。

(四)总结阶段(8月25至8月31日)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8月24日前完成大检查行动总结报告,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8月26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大检查行动数据审定、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

(五)迎检阶段(9月上旬)

9月上旬,环保部督查组将对我区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质询、实地检查、现场监测等方式,深入企业进行检查。在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将向市政府及区政府反馈意见,对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提出整改、完善的指导建议。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充分认识大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环保部的部署上来,把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纳入近期工作重点,并结合本方案,制定本单位、部门、企业的具体工作方案。本次检查要突出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企业要切实负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要切实开展好本辖区内企业的全面排查及自查自纠工作,本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工作将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

(二)强化督办、务求实效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按照工作整体部署,扎实推进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大检查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确保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我局相关科室要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录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隐患,要进行挂拍督办、依法查处。

(三)细化预案,规范档案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档案,核查重点风险源企业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相关数据,扎实开展预案管理工作。园区及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要纳入区政府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按照“一源一事一案”进行细化。

(四)加强统计、及时报送

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要加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的宣传力度,企业要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相关企业于6月20日前报送百日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相关企业于7月5日前,向我局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总结报告。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于8月24日前报送此次大检查行动总结报告。各相关企业请于6月20日、7月5日报送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隐患台帐(附件1);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于7月20日、8月10日、8月24日报送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隐患台帐(附件1)、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附件2)、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表尾矿库(附件3)、涪陵区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汇总表(附件4)。以上报告需同时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梁 勇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整治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重点管控和治理行业领域易导致较大以上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工艺、作业和设备、设施等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强化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底线措施,通过严格的安全专项整治与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杜绝各类重特大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重点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实施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和环节部位为:

1.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危险作业。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抓好电动自行车、城市客货运车辆、重点市政交通设施和公路防护设施、水路运输等问题,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4.消防领域。重点检查居住超过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和合用场所,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民宿、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城乡危旧房、农民自建房等。

6.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

7.瓶装燃气领域。重点检查瓶装燃气充装经营企业以及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场所。

8.校舍安全领域。重点检查校舍等基础设施设备安全。

9.食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各类餐饮场所食品、餐饮具消毒生产加工场所等。

10.森林消防安全领域。开展夏季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对老人、儿童、驴友、牧牛羊等特殊重点人群的监管。加强护林巡逻,严格控制野外火源(松材疫木处置管理)。维护保养扑火机具,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启动《预案》,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职责分工

1.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2.道路交通领域由派出所牵头,镇综合执法中队配合。

3.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消防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经济发展办、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4.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以及城乡危旧房、乡镇农民自建房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5.镇市场监管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食药品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社会事务办等配合。

6.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废弃矿山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7.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牵头校舍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等配合。

8.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牵头城镇燃气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为止,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既要加强当前隐患整治,又要兼顾长远机制建设。

(一)备战阶段(20xx年x月x日之前):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层层动员部署,分别制订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登记造册,摸清底数,为后续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各村支部、村委会、有关部门整治方案和排查情况请于x月x日前报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二)临战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分析成因,研究对策,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治工作推进计划,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应予以处罚的、应停业整顿的、应关闭取缔的,要毫不手软予以处置。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行业领域工作的督导,确保各类问题整治到位,切实消除各类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隐患问题。

(三)实战阶段(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各村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按照各自方案,查找问题、完善方案、堵塞漏洞,同时增加督导检查频次,实现安全巡查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要坚持“安全第一”和“从严从紧”原则,全面落实各项严管、严控、严防措施;要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违法案件要每案速查;对安全隐患严重的行业企业,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级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xx担任组长,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分解责任,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逐级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事故前追刑责、行政处罚、约谈、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确保整治到位;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群死群伤事件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督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一律通报,限期整政到位。对于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中,政令不畅、推诿扯皮,推进不力,进展不快,群众意见强烈,隐患问题严重的乡镇、部门,将启动行政约谈机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年度政府考绩工作中酌情降低一个档次。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篇8)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对重点领域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领域

重点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高空防坠落等领域进行重点攻坚。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

三、主要目标

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医疗纠纷事故、火灾事故为零,其它安全事故为零。通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实现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常识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院干部职工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医疗行业虽然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他人谋求健康的,但一时的疏忽,则会给他人、社会、单位带来多方面的不和谐因素。所以,在这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中,院长负总责,全院干部职工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还要加强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逐一排查整改,使本单位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目前的中心工作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着重在落实上下功夫。

(三)做好重点环节的管理,提高对应急救援的能力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能力。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安排

(一)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活动日常工作。

(二)xxx同志负责全面安全工作;xxx同志负责药品的安全;xxx同志负责护理、供应室工作的安全;xxx同志负责医疗的安全;xxx同志负责用电安全、用水安全和防火防盗安全;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全面大排查阶段

1、制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全院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2、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自查,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重点是:

(1)以单位公务车辆、急救车辆为重点的交通工具和安全运行排查;

(2)以在建项目或装修期间的工地安全管理和防坠落、防跨塌措施落实为重点的工程安全隐患治理;

(3)以电梯、空调等特种设备运行及使用及用电设施为重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医疗废弃物处臵流程环节的安全隐患;

(5)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血液及生物制品的管理;

(6)以单位监控设施设备为重点的安保运作情况;

(7)以防火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五大专项活动落实情况;

(8)以防汛、防雨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9)医疗、护理、特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实施重点攻坚(x月x日至x月x日)

1、全面整治阶段

扎实推进“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全体职工天天抓,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1)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

(2)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臵,并及时向当地乡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要把提高医护质量作为工作的中心内容,预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倡导文明行医,优质服务。

2、重点攻坚阶段

(1)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排查火灾隐患,重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消防设施配臵等问题,保证消防设施、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臵灵敏可靠,消火栓及水带齐全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提高扑救初步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按照全省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 你我他”行动要求,单位与所属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全体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教育,教育驾驶员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绝超员、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强超硬会、驾驶车辆不系安全带等违法现象,文明行车,遵章守法,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3)加强设施设备安全整治。要集中对供电、供水、供热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零故障”运行。特别对配电室、配电柜、配电盘、供电线路、电源插座、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加强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违章乱拉乱接电器电线,严禁用电设备带故障运行。

(4)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安全整治。要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各项制度,加大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防范措施。要管好本单位的毒、麻药品,严格按照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进行保管、发放和使用。要对存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量大的科室,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对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5)加强高空防坠落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高层建筑各重点部位,特别是楼房各楼层窗户和楼顶天窗等部位的防坠落设施安装工作。做好本单位防坠落设施的日常监控维护,杜绝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6)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现场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的培训,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不掌握应急技能的职工坚决不能上岗。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完善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臵程序,严禁盲目施救,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百日行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百日行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