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带法回家”拓宽普法新路

光阴似箭催人老,光阴如骏赶少年。在时间的长河中我们都有过不同的经历,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大家晓得总结范文怎么写好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开展“带法回家”拓宽普法新路》,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大田县地处闽中,为闽南“金三角”腹地,是三明市的南大门。县域总面积2294平方公里,地理结构为九山半水半分田,下辖18个乡(镇),262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占全县人口的85%。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法律成为调整人民利益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然而,由于农村地域广、居住分散、农民文化素质低、接受能力差等共性原因,造成农村的普法工作相对滞后,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遇事不懂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有理无理都依赖于宗族势力的较量,致使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稳定。为此,如何有效地深化农村普法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依法办事能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已成为我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研究探索的新课题。
2001年,大田一中利用假期率先开展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效,近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县综治、教育、司法行政几家联合,将大田一中的经验进行推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假期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通过让成千上万的学生充任“普法宣传员”,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其所在家庭的区域中去,取得了非凡的效果,开拓出农村普法工作的新路子,有力地促进广大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主题,制定方案
学生“带法回家”是一项大规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普法实践活动,必须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合作、协调发展,才能达到预期目的。为此,近两年来,该县每年都召开几次会议,对该项活动进行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以点带面、以小带大的方法,将这项活动从一所学校举行向全县各中学全面铺开。今年4月初,针对这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又由县综治委、司法局、教育局牵头召开全县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工作研讨会,参加的对象主要是全县各完中校长与政教处主任以及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文明办等单位,会上各方广泛交流了去年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情况,并专题研讨《关于进一步深化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讨论、修改、补充、完善,增强了该《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各校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制定出符合各校实际的《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搜集资料,努力找“法”
要让学生带“法”回家,必须有“法”可带,这是整个活动的前提。为此,该县采取两条腿走路,一方面积极发动各校和学生自己找“法”,如大田一中等校针对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收集资料编印了内容涉及禁毒、环保、打击“六合彩”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材料,特别是在6月26日召开全县打击“六合彩”公捕公判大会当天,通过高效的运作,完成了大会材料的收集、编印,27日就发到了即将离校的每位学生手上,使得打击“六合彩”公捕公判大会的宣传教育效果通过学生向更纵深层面扩展。另一方面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各种类型公民的普法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编印出《学生“带法回家”法律宣传手册》分发给各校,使得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具有更加显见的现实意义。
(三)组织,提高素质
各校均举办了多期学生干部培训(轮训)讲座,主要对象为学生会干部及各班班长、团支书、宣传委员和普法宣传组组长。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中央“两办”《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工作的意见》,使广大学生干部明确中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回家实施“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完成这份工作,全县各中学还利用周末和晚上时间,利用校园电视网组织了多次培训活动,并邀请综治委、司法局、公安局、劳动局、公安消防大队、县妇联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赴各校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辅导学生学法,给学生讲释法律条文,剖析典型案例,提高学生自身的法律素质。
(四)誓师动员,明确目的
为使学生齐心协力,步调一致,扎实搞好“带‘法’回家”活动,学校组织召开了以班级为单位的班会,对开展“带‘法’回家”活动的方式、步骤等事项进行了专题讨论,让同学们对“带‘法’回家”有明确的概念和目标。同时,各校还召开了学生“带‘法’回家”活动誓师大会,再次向同学们阐明“带‘法’回家”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同学们参加这项活动的热情,增强信心。
(五)分组编队,确定职责
为使“带‘法’回家”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收到较好效果,各校将学生分成若干个活动小组,以家庭住址邻近的同学自愿组合,每个小组一般为5—7名成员,从中民主推荐出一名责任心和组织能力较强的同学任组长,一名副组长,又按各人的写作、口才、书法、美工等专长做了大致分工,使每个小组都成为一个人尽其才、分工协作的队伍,同时他们还将4或5个小组编成一个队,这样若有小组遇到困难时可以互相帮助,在必要时也可以以队的形式开展活动。
(六)讲求方式,开展宣传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各宣传小组普遍采取了先行调查,摸清情况的办法,对所要宣传的对象进行摸底,从中掌握具体的民情、社情,尔后根据不同的情况精心设计各类不同的宣传题材和宣传形式,其做法主要有:
1、入户宣传,以组为单位深入农村、厂矿、社区,走进家庭解答群众想知道的法律问题,遇有不能立即解答的问题逐个记录。回来后逐条查找法律资料或向有法律知识的当地干部、政法干警、行家讨教,再返回给群众解答。
2、广播、墙报宣传,结合案例在村广播、宣传栏进行以案释法、法律小知识宣传。
3、专题报告,在群众居住密集、容易集中的地方,通过召开专题报告会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做法制报告,并在专题报告后以公开问答的形式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4、分发资料,在车站、闹区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宣传小站,把印有法律问答和法律基本常识的宣传单发放给行人或旅客。
5、游园宣传,利用春节的喜庆气氛,开展春节游园法制小天地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抢答等活动。
(七)认真总结,注重效果
新学期开学时,每位学生都要带着学校布置的“带法回家”作业回校报到:每个小组带回一份由家庭所在地单位或有关部门签署意见的《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鉴定表》,每名学生上交一份参加“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的总结、汇报、感想或稿。在班级汇总交流后,各班再推选一个先进小组、三篇优秀文章参加全校评选,尔后由学校按初中段二篇、高中段每百人一篇的比例向县里推荐参加“与法同行”的征文比赛活动。各校及时召开全校性的“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成果汇报会,并对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以表彰。同时,各校就此还专门出版了各类的墙报、宣传栏,展示了学生在“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县有关部门也适时地对学生“带法回家”进行总结表彰,进一步巩固和提

高了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的效果。
二、活动效果
(一)推动了普法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
该县的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被许多干群称为“大田县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放假期间,无论是乡村、厂矿还是城镇社区,处处都有中学生宣传法律的身影,全县所有单位的宣传栏、板报栏几乎都留下学生们宣传法律知识的字迹,一位政法干警感慨地说:“学生带‘法’回家,教育面大,影响深远,很有意义。”同时,由于学生要宣传法律,自身必须先学法律;要求

别人守法,自己更要带头守法,所以这次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正如一位村干部所说:“往年放假学生闲着没事干,赌牌、酗酒、打架等事时有发生,现在中学生带了个好头,学生们忙着走家串户,上街宣传,假期闹事的少了很多。”大大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稳定了社会治安。
(二)拓宽了教育渠道,构筑了“共育”工程
“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引导了许多学生为普法宣传向自己的父母、向当地的政法干警、行家乃至普遍百姓讨教,无形地调动社会各方来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使教育进一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育”工程,为“共育”活动拓宽了渠道。学生们的普法宣传也给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和家长们带来了思考和启迪,大田一中高三年段的一位学生家长说:“这次活动内容很好,我们全家人成了孩子的第一批听众,也深受教育。从这件事,我们第一次感受到孩子长大了,有了社会责任感,我们更应该关心孩子。”
(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发展
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发现了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弊病,更加明确青少年肩负的使命。赴文江乡小组在宣传《劳动法》后,原先拿不到工资的民工们在学生的指点下,以法律为武器,向老板索回了工钱;赴汉口村小组宣传了《婚姻法》后,一位屡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农妇勇敢地诉求离婚,施暴的丈夫听了《婚姻法》宣传后,也在乡干部面前忏悔,表示要痛改前非,请求妻子原谅……许多学生在汇报中写道:当我们用自己有限的法律知识为群众带来“实惠”、讨回“公道”而深受村民感激时,自己也就更明确了“治穷”要“治愚”、想“致富”要“懂法”的道理,改变了自己“两耳不闻窗外事,闭门只读圣贤书”的做法,树立了“人民让我学知识,我学知识为人民”的志向,懂得了怎样去创造人生的价值,怎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名中学生在感想中写道:为了印发材料,我们几乎花光了自己本来就不多的压岁钱,但却给群众带来了“法”的阳光,并借助法律化解了一次又一次的矛盾纠纷,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听到他们的赞许话语,我们觉得很有价值。
(四)提高了学生素质,培育了新型人才
下乡宣传锻炼了学生,培养了他们创新的能力,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各项专长都得到充分的展现,增强了他们的生活自立、自理能力。无人监督的工作环境,严明的工作纪律,使学生们更懂得如何自律、自重。从各方反馈的信息我们了解到:几万名学生三次下乡前后两个月,没有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事件,学校没有听到不良的反映。普法宣传活动使学生亲身体会到:要做高素质的新世纪人才,不光要有文化知识,还要有法律知识,同时还要会写、会说、会画。在活动中,许多学生学会了社交、调查、采访、摄影、编辑板报、录制广播节目、宣传演讲和用电脑编制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当他们的宣传工作受到群众欢迎时,许多学生由衷地说:我们不仅要有一腔热忱、满腹诗书,还要有一张“铁嘴”、一手好字,并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这样将来才能立足社会……学生返校后,校园电视台新辟的“本周说法”、“道德建设”栏目就是学生们综合素质、尤其是法制意识增强的最好写照。
原先有一些对学生“带‘法’回家”普法活动不置可否的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在看见学生们的社会实践成果汇报时感慨地说:“我们原来认为学生只是走走形式,应付了事,没想到他们的热情是那样高,工作是那样认真,效果又是那样好,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家长也激动地说:“感谢学校组织开展这样的活动,让我们重新认识了孩子,找到教育的契机。”社会各界更是盛赞:中学生“带‘法’回家”,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小组带动一个片区,普及了法律知识,稳定了社会治安,深受群众欢迎,真正做到了“满意在普法,宣传做到家。”

作者单位: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大田县委政法委 福建省大田县司法局 大田县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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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法律知识学习会议
11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人大办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副主任任金娥、王仲义、杨文华、杨林官出席会议。
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处长袁薇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专题辅导,袁薇从《代表法》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人大代表的性质、法律地位、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代表履职的基本素质、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代表工作的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讲解。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法律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能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举办这次讲座,对于更好地开展人大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
(县人大办)

德清县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视频开展普法宣传
为了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拓展“五五”普法渠道,德清县普法办加大普法经费投入,针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难于落实的情况,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视频短片。充分利用流动人员活动频繁的50多辆公交车、100多个商场、候车室、旅店餐馆、广场、公共娱乐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所在楼宇等公益广告视频,采用滚动播放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利用公益广告视频进行普法宣传,是我县普法宣传工作新形式的有效尝试,这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将起到很好的效果,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了全民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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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参加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举办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竞赛的内容包括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中有关知识、法规及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
为做好我县竞赛组织发动工作,确定了三个层次的参赛对象:一是发动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竞赛;二是由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税务分局负责组织发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财会人员参加竞赛;三是通过报刊《今日德清》及德清县财税信息网等媒体积极发动社会其他人员参与竞赛,做好公民财政法制知识宣传工作。通过活动,力争达到“专业人员全覆盖,社会公众共参与”的目标。
(县财政局)
新安镇对新当选的调解主任进行“一对一”指导
今年3月份,新安镇进行了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共有4名同志新当选村调解主任,新安司法所及时对他们开展了新一轮的业务指导工作。具

体采用两种办法进行:一是请上来培训,即请4名新调解主任到司法所,由司法所人员一对一,面对面进行辅导。二是建立师徒关系,由四名新同志各认一名师傅,由师傅专门指导。目前,这四名新同志均已进入角色,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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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红丰村举办法律知识学习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配合创建“四”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提高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律意识,近日,红丰村邀请新安镇法律服务志愿小分队在红丰村举办了法律知识学习会,红丰村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共50人参加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5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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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处长袁薇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专题辅导,袁薇从《代表法》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人大代表的性质、法律地位、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代表履职的基本素质、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代表工作的创新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讲解。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学习辅导,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素质、法律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能够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举办这次讲座,对于更好地开展人大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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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益广告视频进行普法宣传,是我县普法宣传工作新形式的有效尝试,这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将起到很好的效果,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了全民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
 (县普法办)
县财政局参加全国财政“xx”普法法规知识竞赛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举办全国财政“xx”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竞赛的内容包括全国财政“xx”普法教材中有关知识、法规及近期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竞赛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
为做好我县竞赛组织发动工作,确定了三个层次的参赛对象:一是发动本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竞赛;二是由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税务分局负责组织发动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的财会人员参加竞赛;三是通过报刊《今日德清》及德清县财税信息网等媒体积极发动社会其他人员参与竞赛,做好公民财政法制知识宣传工作。通过活动,力争达到“专业人员全覆盖,社会公众共参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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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新安镇进行了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共有4名同志新当选村调解主任,新安司法所及时对他们开展了新一轮的业务指导工作。具体采用两种办法进行:一是请上来培训,即请4名新调解主任到司法所,由司法所人员一对一,面对面进行辅导。二是建立师徒关系,由四名新同志各认一名师傅,由师傅专门指导。目前,这四名新同志均已进入角色,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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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xx”普法规划,配合创建“四”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提高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律意识,近日,红丰村邀请新安镇法律服务志愿小分队在红丰村举办了法律知识学习会,红丰村村三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共50人参加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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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管镇举办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班
XX年11月8日到9日,镇政府邀请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汪根财及徐建明二位同志,在镇政府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班。参加本次培训班有各企业担任劳资管理人员和调解干部共283人。培训内容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德清县乡镇劳动争议调委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包括调解工作业务。此次培训的举办有助于各用人单位劳资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劳动法律制度,提高调处劳动纠纷能力和水平,顺利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从而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本镇和谐稳定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钟管镇司法所)

莫干山镇举办残疾人法律知识培训会
11月11日,莫干山镇残联、司法所联合举办了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你我有责”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培训会。来自本地区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属、社会志愿者与残联干部参加了此次的培训。
培训会上,全国优秀司法调解员施安成同志用丰富生动的语言、鲜活的实例分别从残疾人亲属的角度讲述如何履行扶养、赡养义务,从社会志愿者的角度讲述如何开展帮扶工作,从残联的角度讲如何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要求,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使讲课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残疾人反响热烈,认为讲的很生动、很实用、很有针对性,听了通俗易懂的讲解,很多残疾人都表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会通过法律加以解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干山镇残联工作者马洪根、顾国敏表示受益匪浅,对于今后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很有帮助。
 (莫干山镇司法所)
乾元镇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根据镇党委的统一部署,乾元镇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消防中队,在乾元镇成校率先成立了“青少年普法宣传班”,并于XX年11月12日举行了开班仪式。乾元镇党委副书记俞新明,镇司法所所长王宝荣、乾元派出所朱国荣所长、消防中队刘排长等到场出席本次活动。首先,通过乾元成校倪校长对全体学生的动员讲话,使学生明确了学法、懂法、守法对于个人成长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随后,由乾元消防中队、乾元派出所、乾元司法所分别对同学们进行了有关消防安全法、治安处罚法及日常法律法规的培训;最后,通过试卷测试的方式来进一步巩固同学们在本次普法教育活动的中学习效果。

医院开展“四五”普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XX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