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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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市的政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以维稳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严打”整治斗争为重点,以严格执法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开展各项政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围绕大局抓控防,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取得新成就
一是健全机制抓维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单位部门责任制、重大问题通报制、集体上访认领制、重大问题查究制等一系列制度。市、乡镇维稳领导小组及维稳办组织健全,作用充分发挥。全市成立各级维稳机构278个,专兼职干部1584人。全年各级共发维稳通报78个,通报表扬186个单位,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通报批评59个单位。
二是明确重点抓维稳。第一,全面加强对“FLG”人员的教育转化和控防。对全市184名“FLG”人员落实了“五个一”包保责任制。对其中63名重点对象实行盯死看牢,严格监控。送2名“FLG”骨干人员到黄石市举办的教育班学习,派专人进京开展对在京工作冶籍“FLG”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FLG”案件1件1人,治拘1人,收缴“FLG”宣传品280余件。第二,积极稳妥处理涉法上访积案。组织专人对近几年来27起涉法上访积案进行了清理排查。化解3起,劝其息诉6起。同时今年先后5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干部将赴京涉法上访人员接回。第三,慎重化解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组织专班对全市80名企业军转干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摸排与疏导化解,解决拖欠工资等164.8万余元,落实城低保53人,办理退休4人,安排再就业6人,从而确保无一名企业军转干部进京上访。第四,认真做好解决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和贫困农民生活困难工作。今年民政部门落实城低保对象5888户17419人,发放资金689万余元,发放率达100%,实现了应保尽保。放发各类救灾救济款物折价共计224万元。
三是针对治安敏感时期抓维稳。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国庆节和中央、盛黄石市、大冶市“两会”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等重大节庆、重要会议时期,提前部署,超前防范。以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维稳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专门文件,召开各种形式会议动员,落实领导,专人负责化解矛盾纠纷。我们还组织公安机关认真做好“非典”时期的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出动警力8339人次,配合医防人员检查人数69274人次。确保了我市这一敏感时期的治安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严打”,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夺取新胜利
我市政法机关在总结和巩固前两年“严打”整治斗争的经验成果基础上,不断将“严打”整治斗争引向深入。公安政法机关先后开展“迎春治安战役”“百日创安大会战”等专项斗争,并取得了辉煌成果。市公安机关今年1-11月份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391起,破获1291起,破案率为54%,破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9%。发命案6起,已破4起,破案率为67%。先后成功破获上级公安督办的“7.3”命案、贵州帮系列扩窗入室盗窃案等一批大要案。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538名,其中:逮捕312名,治拘1588名,共抓网上逃犯19名。由于打击有力,全市没有发生涉黑涉恶案件。市检察院全年公诉刑事案件352件491人,不诉12件35人,移送黄石市院10件10人。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69件369人,审结269件369人,判处人犯369人。
全年先后4次组织公、检、法联合开展巡回公捕公判行动,公处对象156人,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宏扬了法制。为了确保公正执法,加大党委执法监督力度,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开展了执法“两制”落实情况和被告人宣判无罪、免于刑事处罚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期间,我们组织公、检、法骨干对12件26人不起诉案进行了集中清理,达到了增进交流,促进提高的目的。我市无宣告无罪案,一起免于刑事处罚案件通过清查定罪准确量刑合理。共纠正过错案7起。我们还先后召开8次党内联合办公会议,对张生明案等10余起案件和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确保重大疑难案件能够得到合法、公正、合理解决。
三、围绕中心抓服务,优化执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市政法机关采取多种形式竭尽全力服务“深化改革,项目建设和优化环境”三件大事,促进全市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及工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对重点骨干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对所有辖区内企业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全天侯服务等承诺服务制度;对外商和工业园区采劝实行案件优先受理,事情优先办理,问题优先解决”三优先服务。二是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开春,市综治委组织96人专班分11个工作组,对金湖地区企业周边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治。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集中搜捕行动9次。共破获刑事案件12起,查处治安案件3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20人。三是积极推行“零”干扰服务,给企业一片宁静。良好的治安环境,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冶

投资办厂。全年合同利用外资40.7亿元,实现到位资金约10.5亿元。
市政法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有力打击经济犯罪,服务经济发展。市公安机关今年1-11月份共立案查处涉税、诈骗、制假、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149件40人,涉案标的额144.4万元。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犯罪案件4件4人,贿赂犯罪案件17件17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要案16件16人,查处副处级干部1人,副科级以上干部4人。查处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依法严惩了一批经济蛀虫,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660件,审结2592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1335.93万元,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件,审结20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72件,执行1413件,执行标的金额4248.66万元,较好地调节了社会经济关系。司法行政部门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0家,办理公证976件,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四、强化基础抓根本,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综治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三大制度日趋规范化、日常化。年初签订责任状,全年实行目标管理,年终奖惩兑现。召开专题会议11次,落实综治和维稳经费10.5万元。市综治委先后对58个综治优胜单位,188个先进个人进行了大力表彰奖励,对刘仁八镇等14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金湖街办等28个单位给予了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
二是综治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市、乡(市直责任部门)两级17个综治委、31个综治办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综治办主任全部解决副科级待遇。社区保安巡逻队按照“先办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和“民筹公助”的经费筹备办法,共组建29支,队员236人。因地制宜抓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在金湖辖区23家企业的协助下,该地区组建了一支48人的快速应急机动保安中队。自今年3月20日成立以来,处置群体性事件123起,现场抓获违法人员179名,充分发挥了“辅警”作用。社区民警室和村(居)“两会”第一道防线不断夯实,34个社区民警室和359个村治保民调会实现了责任、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
三是综治活动不断开展。活力凸现,成效显著。对“五边”重点治理得到社会广泛称赞。积极开展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成立了29个领导小组,信息员433个,对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实行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了安全文明创建和社区警务建设活动,按“八有六统一”要求规范警务社区,落实一区一警,推行民警驻所、住村活动,密切联系警民关系。“两会”达标建设向纵深推进,全市85%以上的村已达标。开发区观山村民主法制示范村试点工作得到盛黄石市有关领导和政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全市各派出所登记的88.92万人的常住户口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7656人的暂住人口,1658人的重点人口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构建了严密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了“四·五”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不断加快。市普法办对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轮训,普法骨干2000人,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23期,发放教材万余册。
五、从严治警抓教育,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新提高
一是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市政法队伍中,通过广泛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双整双创”等活动,倡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执法思想,让人民满意,保人民安宁。政法部门共立集体二等功2个,集体三等功4个,三等功个人17个。
二是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年初,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我们对公、检、法三家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市公安局竞争上岗5名副大队长,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23名中层负责人进行轮岗,还建立了后备人才库,公开考评10名“主办警官”和评选10名“优秀警官”活动。市检察院、法院分别有18名和10名干警竞争上中层正副职干部,共有74名干警通过双向选择,进行了易岗交流。这一举措在政法队伍中产生了强烈的震动和反响,创造了宽松的用人环境。我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省检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司法统考过关人员实行“零”的突破。我市遵照上级精神,全面改革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前提下,制订了《大冶市政法机关经费供给方案》,核定了政法各部门的人头费和办案、购置设备等开支标准。
三是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从2月9日开始,以“2.1”柯新建事件为典型,开展了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市公安局通过采取聘请监督员、奖励举报违禁行为、警示日等措施,加大五条禁令的落实力度,查处违规干警11人。市检察院制订了“五条高压线”(五严禁),“五条低压线(五不准)”。还通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巩固整训成果,促进行风警风好转。
四是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政法机构进一步规范。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正式设立并运转。市司法局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市民政局撤消收容谴送站改为救助中心。市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得到调整和充实,建成了团结务实的班子。
今年我市政法工

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抓政法工作措施不够得力。二是盗窃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命案必破目标未实现。三是因企业破产、改制、工农关系、各类治安事故、非正常死亡等问题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四是涉法上访案件尤其是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增多。五是少数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办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时有发生。今后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把我市政法队伍建成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队伍,把我市政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创造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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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嘉兴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嘉兴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2004-2013年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一、发挥法律服务优势,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新成效

1.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有实效。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保障“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两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并在全省建立了法制副河(道)长机制,挑选有经验的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河(道)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制宣传资料55.5万册, 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324(条、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25场次,调解相关矛盾纠纷1093件,办理相关安置房分配的现场监督公证事项1773件,相关拆违公证事项11件,涉及安置家庭1115户,共为46家涉水涉污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7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45个。法律服务“五水共治”工作先后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市长肖培生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系统作经验交流。

2.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有实效。制定出台《嘉兴市司法行政服务企业若干举措》文件,开展“百场法律宣讲、百家企业体检、百家民企结对”主题活动,组建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禾商企业、防范金融风险、股改挂牌上市、外贸发展、浙商回归等八个法律服务团,对接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浙商回归、精英引领计划、金融风险防范等经济领域发展问题,为企业提供组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证的前置预防作用,积极为企业民间借贷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及非诉讼代理17042 件,办理涉及企业的民间借贷公证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等声明书公证25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91515.26万元;为1546家企业化解法律风险7423个,参与调处劳动纠纷1062件,预计避免经济损失7.52亿元。法律企业帮扶工作得到市委书记鲁俊、常务副市长梁群的批示肯定。

3.法律保障民生有实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区域(行业)的2283个法律援助站(点),并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低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调整至2倍,扩大受援范围。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嘉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大幅提升了办案补贴。同时,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 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新进展。主动下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请市委建设法治嘉兴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在全省率先推进以“八个一”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即一中心、一站、一室(窗口)、一网、一线、一册、一队、一顾问。目前,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成65个,建成率达到87.8%,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035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县镇村三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设计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在网站上设置“我要问”、“我要学”、“我要入”等核心栏目,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这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的批示肯定。

2.便民法律服务体系有新发展。在立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律师坐阵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并在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中心设立司法鉴定窗口,在南湖、秀洲两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点,并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为方便群众就近寻找法律服务资源,还制作2万余册《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指南》,系统介绍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途径和服务平台,发送到群众手中。同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全市实现了法律顾问体系“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241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为助推经济发展,全市还有1522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为企业发展“把脉”。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04件,解决纠纷18718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帮助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1000余个,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

3.法律服务管理有新举措。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今年,与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交流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完善律师投诉查处机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指导,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首次将律师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培养体系,举办首届青年律师技能比武大赛,海宁、桐乡等地建立律师“上挂下派”制度,不断提升律师队伍业务素养。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树新行业形象。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公证案件检查制度,邀请省外专家对全市公证案卷进行蹲点细查,提升办证质量。同时,加强公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公证业务和管理系统,该系统软件被选定为向全省公证系统推广的软件之一。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实现考生零违纪、试卷零差错。

三、服务“平安嘉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

1.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有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保险、物业等行业协作机制,全市共建有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保险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3个,其中医调、交调、劳调等三大专业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102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总量的三分之一。加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中期督查,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出台《关于深入开展 “五水共治”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优势,及时收集、分析、评估涉及“五水共治”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协助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调处了33375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9.1 %以上。其中,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的主阵地司法所,强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43个司法所被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58%,居全省第一位。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2.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为抓手,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两办”出台《关于落实好加强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在市一级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成立了直属执法大队,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全覆盖。目前,嘉兴市、县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工作者32名(平均4名),司法所共配备138名(平均近2名),基本形成了符合嘉兴实际的“4+X”执法队伍配置模式。同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建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今年8月,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全面推广嘉兴做法。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大检查,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目前在册2832名,脱漏管、再犯罪率分别为0和0.06%,远低于省控指标,为近年来水平。同时,积极构建与各监狱(所)的协作机制,切实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水平。全市刑释人员目前在册9497名,安置率99%,帮教率99%,重新犯罪率0.46%,远低省控指标。

3.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全省首家达标。戒毒所突出“职能转型平稳有序,队伍思想健康稳定”两大重点,积极谋划精心准备,于去年8月29日通过省局检查验收,并于9月9日和12月11日分两批从省良渚戒毒所调遣收治100名戒毒人员。同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对收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管理,初步形成嘉兴“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自收治以来,戒毒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有序,开局良好”工作目标。年底,顺利通过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成为全省首家达标验收的地市级戒毒所。

四、服务“法治嘉兴”建设,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不断深化规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市近5000名市本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考试。全年(包括各县(市、区)),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3次。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戏下乡等形式,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编写、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万余册,张贴挂图、悬挂横幅8千余条,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5千余场/次,播放(制作)公益宣传片51个。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五批嘉兴市级“诚信守法企业”评选活动,新建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 、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制作投放宣传广告。

2.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加强。与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申报时间、条件和范围,并部署了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村(社区)的自查工作。对各地申报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检查整改情况上报了2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同时,修订出台《嘉兴市诚信守法企业管理办法》,出台激励措施,完善否决情况,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目前,共有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五、着眼打造“过硬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教育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倾听群众呼声、凝聚群众共识、反映群众意愿的过程。突出整风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建立动态整改清单,使问题在整改中得到解决。突出制度建设,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初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的制度体系。通过此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廉政勤政意识。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廉政教育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扎实开展党建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3.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部聘请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分别确定59个和25个项目,摸清了“家底”。推行减政放权,出台《嘉兴市司法局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局,并抓好下放后的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新建、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嘉兴市司法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31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内规范执行。完善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执法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全市系统经各级编委批准的法制机构设置率已达100%。市局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切实提高综合保障水平。深化“法治阳光”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市局“法治阳光”被命名为嘉兴市首批机关服务品牌。抓好每月一次的《道德讲堂》,积极开展文明指数测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切实履行“河长制”市级责任部门职责,竹桥港多项水质指标呈现趋好的趋势。同时,认真抓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大力加强“三公”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2013年11月全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市水利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传达贯彻全省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市水利局在各项水利建设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高规格的专题执法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我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系统学习水利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明确工作职责,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水平,为实现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全市水利系统以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为重点,大力实施依法治水方略,积极组织水法规宣传,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效开展水资源管理,严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稳步推进水利规费征收,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水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精心组织,水法规宣传活动取得新起色
我市高度重视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全年宣教不断线,集中宣教掀高潮”的原则,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今年第xx届“世界水日”及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期间,市局对水法规宣传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3月22日当天,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就“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一题接受了三门峡电视台,内容在三门峡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在市区湖滨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并举行了大型图片展览,市四大班子领导应邀莅临现场检查指导,图片展从民生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政水资源、节约用水五个部分,展示了近年来我市依法治水取得的成就,介绍了节约用水的方法,教育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水资源的有限性和节水的必要性。宣传活动形式之多、声势之大、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各县(市)区的宣传活动也卓有成效,卢氏县将水法规宣传活动与山洪灾害防御结合起来,旨在增强广大干群的水患意识和躲灾避灾能力;灵宝市以《金城灵宝》为阵地,对宣传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渑池县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组织宣传车深入基层,送法到户,效果十分明显。
(二)严格执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得到新规范
按照水土保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保护水土资源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目的,以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两费”征收为突破,水保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县两级共出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配套文件33个,大大增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按照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市“黄(金)、白(铝)、黑(煤)”三大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摸清我市矿产开采项目360多个。认真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启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监测合同8项,促进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良性发展。从200*年以来,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0多起,水土保持工作成绩突出,三门峡市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第三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义马市城市水保经验得到水利部的肯定。
(三)强化措施,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我们以贯彻《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为重点,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即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用水定额制度。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针对全市水资源短缺的现状,我市采取了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取水许可从严审批等原则,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以此来缓解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现状。截止今年年底,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420份,审批取水量27829.24万立方米。二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在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中,严格按照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征收,倡导热情服务,克服重重困难,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到了实处。XX年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基金)1480余万元,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凡是直接取用水资源的,一律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未经水资源论证的一律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不予审批用水计划,水资源论证工作逐步规范化,保证了取水许可科学审批。四是严格节约用水管理。以创建节水型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完善的节水统计制度,随时掌握用水单位用水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节水技改措施,提高了用水效率和效益。

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

xxxx年度,xx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四个xx”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把握“稳中求进、克难奋进、和谐共进”的工作基调,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牢牢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结合今年开展的“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各直属司法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xxxx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510件,调处成功3454件,成功率为98.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5件1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数6件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2件。

1、以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主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不断完善规范“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加强法院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新版调解文书格式要求登记管理案卷,今年市人院调解工作室累计调处各类案件324件,成功率为100%,赔付金额累计6465.34万元,作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5例。完善公调对接机制,不断规范百官、曹娥、崧厦110联动工作,有效提高调解结案率,共受理联动调解案件1063起,全部达成书面协议。深化检调对接机制,加强市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室建设,共受理各类案件55件,成功率为100%。大力推广“老娘舅”、“和事佬”工作室的调解新模式,全市共建立“老娘舅”、“和事佬”工作室203家,有效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极大延伸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层触角。

二是不断创新拓展人民调解功效新方法。积极探索推广人民调解员“评星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员“评星晋级”活动的通知》,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队伍业务水平不够高、调解文书制作不规范、统计上报不及时等现实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完善“三色预警”机制,学习推广“盖北经验”,把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情况和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全市社会稳定“三色预警”中,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摸排化解的工作责任,有效提升村(居)、社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扎实做好信访化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工作制度,注重办查效果,认真、耐心、及时地化解信访案件。在平常的工作中我们坚持有访必接,接而必办,办而必果的工作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该说明的说明,注重合理合法,尽最大努力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4件,提供网上咨询解答33件,办理网上投诉2件,办结率为100%,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2、以稳步推进专业调委会建设为抓手,拓展调解工作领域。

一是加强医调委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合调解、专家会诊等工作机制,健全受理调解、调解流程、协议签订和履行、回访、结案总结、归档管理等具体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市医调会共受理万元以上标的额的医疗纠纷39起,成功调结39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涉及赔补资金228.5万元,受理咨询155批460余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建立健全受理、调处、统计、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交警大队、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机构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交调会运行一年以来,交调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817件,已调解结案517起,调解成功506起,调解成功率98%,赔偿金额达606.40万元。

三是完善新居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在新居民中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市各级新居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积极开展“乡音调解、三情调解、就近调解”,引导新居民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语言障碍和排斥心理,确保调解效果最大化。

3、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为契机,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做好司法所长的审批任命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所日益增强的职能工作需要,在征求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和报送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任命何杰等17位同志为司法所长的通知》的文件,进一步落实规范了基层司法体制,有力地促进了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司法所的软硬件规范化建设。从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和所务管理制度化五大方面入手,以(浙司〔xxxx〕182号)《浙江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标准》和(市委办〔xxxx〕36号)《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实施意见》两文件为依据,全力指导、帮助丰惠、小越两个司法所认真开展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并于5月份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同时东关、梁湖等司法所也在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建设,努力改善司法所的软硬件条件,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

三是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以统一着装、制作配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胸牌为契机,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统一制作配发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胸牌的通知》要求,采集好司法所工作人员信息,理清全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68名,共制作并下发司法工作人员制服116套。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xxxx年底,全市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56名,全年新增385人,期满解除社区矫正283人,手机监控定位矫正人员384名,占矫正人员总数的69%;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331例;共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共1941名,新增442人。

1、规范推进社区矫正依法有序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在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同时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队伍和网络三项建设,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认真组织开展半年度、年度和重大节会期间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点验及社区矫正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日常管理、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排查走访、部门衔接、平台的使用等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以切实增强基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责任。

二是继续实施社区矫正“三色预警”。制定下发《关于修订完善社区矫正“三色预警”相关指标的通知》,充实、完善相关控制指标,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工作“三色预警”对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的促进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基层法律监督配合机制,出台了《乡镇检察室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监督配合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三是严格严肃社区矫正工作秩序。严格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准确评估拟矫正人员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实现审、矫工作的无缝对接,同时也为下步实行社区矫正奠定工作基础。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威慑力和保障力,充分体现刑事执法的严肃性,今年以来,市矫正办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社区矫正收监行动,对二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加强矫正归正重点人群信息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矫正、归正重点人群的有效管控,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档案信息、活动轨迹、人员交往等多个管理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提升管理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重点矫正人员24小时的GpS定位管理,努力掌控第一手信息。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活动,开通运行“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实现了在网格内“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的良好效果。

三、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努力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xxxx年,全市律师共代理案件2586件,担任法律顾问522家,业务收费461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案件1002件,担任法律顾问283家,业务收费376万元。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登记事项25656件,注销抵押登记8265件,业务收费859万元。

1、发挥优势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

组织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体检”,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全市优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走访中小企业,进一步搭建法律服务“惠企”平台,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依法办理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服务“一村一顾问”制度,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为农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覆盖面达90%。不断完善公证质量“四查”监管制度,开展“公证服务发展”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我市城市化进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专门人员,主动联系跟踪项目,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企业服务年”的工作要求,从4月16日起,公证处推出了银行借贷公证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工作前移的创新服务新举措,派遣工作人员定期上门受理业务工作,规范办证行为和执业秩序,全力提供高效公证服务。

2、加强监管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以检促建,认真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年度注册检查工作。完成下属法律服务机构的年检注册和财务审计工作,做好13家律师事务所、78名执业律师,8家法律服务所、4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会同师事务所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xxxx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配合市局和市律协对在xxxx年度绍兴律师执业评查中xx律师涉嫌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和广度。

针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力度不足的实际,积极规范我市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刑事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及程序。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现场法律援助与咨询服务活动4场次,发放各类资料900余份。认真贯彻浙高法〔xxxx〕133号《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争取增加援助经费20万元,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今年以来“148”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0件,提供来电、来访咨询1546次。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法治进程

为更好地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积极推进“法治xx”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为打造浙东新商都、创建省级生态市、创业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典型示范带动“六五”普法宣传。

全面启动“六五”普法,xxxx年4月代表XX市参加了全省“法律六进”工作推进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扎实开展社区法治建设》的典型发言,并以法律进社区为示范,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宣传力度,下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法制宣传资料》等学习资料;认真参加“三下乡”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结合省级“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要求,走访阿克希龙等重点企业开展创建工作;会同市关工委召开了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座谈会,关注青少年,倡导学生安全出行等。

2、创新载体丰富法制宣传内涵。

把普法宣传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和大众媒体的优势,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法律讲座10余次,累计9000余人次。广泛开展“法治浙江宣传月”活动,围绕“十二五”规划、颁布30周年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张贴各类宣传挂图800余份。挑选历年经典调解案例,编印“六五”普法读本《以案说法100例》,首批印制5000册,分发至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以百姓身边发生的真人真事给群众在法律上的教育和启示。

3、法治创建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命名表彰了xxxx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个,主动作为,多策并举,积极开展省级、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百官街道高丰社区、崧厦镇联塘村、梁湖镇大厍居委已通过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验收,崧厦镇祝温村已通过验收,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

五、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奋力提升整体形象

当前,面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切实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奋力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确保干警素质过硬、确保司法行政正确执法,对于不断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树形象深化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多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结对村和企业,落实帮扶资金1万元,解决实际困难5个。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扣职能重点,结合理论学习,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5月20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联合平阳山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星期六党员义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群众好评。深化“结贫思廉”工作,组织局机关干部到结对帮扶学校开展活动,获得了市领导充分肯定。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活动,参与“绍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平台建设,搭建了服务中小企业的桥梁。

2、强监督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

组织开展“一把手查执行、查作风、查效能”专项检查活动,走访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通过看现场、查问题、定措施,切实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3月成立了浙江左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有3人以上党员的单位组建党组织全覆盖,积极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身份公示制,党员“一句话承诺”公示等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

3、讲诚信加强三支队伍教育引导。

将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公证、法律援助、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的行业要求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廉洁、诚信、公正教育,坚决杜绝律师与法官在交往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等部门,深化便民利民举措,服务民生,促进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营造清廉、文明、高效的司法氛围。

4、健机制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为适应新形势,迎接新任务,适时开展了全市司法行政统一着装规范工作。将此次统一规范着装工作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工作机制。制订各类制度规范手册,将考勤、着装、管理、学习、交流等各项规定编印成册,加强学习、交流和自律,切实加强着装的监督管理,在日常工作和执行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着装规定和要求,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对《工作日志》开展月度抽查、季度轮看、半年汇总、年度考评,作为干部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培训计划,加强队伍内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的司法行政队伍。

虽然,今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专业调委会建设仍需加强,司法行政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社区矫正专职队伍还未建立等等。xxxx年,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