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范文:电价调整通知模板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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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通知(篇一)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105 号)、《xx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xx〕1号)和《xx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xx〕344号)精神,为合理疏导电价矛盾,决定适当调整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仍按现行政策不执行两部制电价。现就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电价通知如下:
一、物业小区用电价格
(一)居民生活、经营场所等用电价格
物业小区中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小区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商业部分的经营场所、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二)抽水用电价格
物业小区的抽水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
二、商业写字楼用电价格
规划报建、用电报装且实际用途为商业写字楼的,其照明、电梯、消防、抽水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三、党政军机关、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照明、公共路灯、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827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027元/千瓦时(1KV以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抽水用电价格为:0.8317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417元/千瓦时(1KV以下);附属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本通知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xxxx
20xx年x月x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二)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瓦时0.62分钱(见附件1)。
二、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将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全省各燃煤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1: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9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篇三)
广东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xxx〕664号),结合我省情况,从xxx年5月1日起,我省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5分/千瓦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二、其余各类用户的用电价格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86分。
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1.43分。
四、鉴于部分趸售县购省网电量的比例较重,趸售电价调整后,扣除电价不调整的电量,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户电价提高幅度较大的实际,决定控制各地实际电价调整幅度,同时适当调整省电网公司对部分县的趸售电价。
考虑到仍属趸售体制的揭阳市农电公司、潮州枫溪和意溪镇、汕尾市海丰、陆丰、陆河县和华侨管理区与直供地区已实现同价,此部分趸售地区购网电电量较多,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电电量较少,如其趸售电价调整2.86分/千瓦时,供电部门将收支失衡,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为此,同时适当调整省电网公司对此部分地区的趸售电价。
调整后我省各地的`电价价目表和峰谷电价表见附件1。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的趸售电价调整为58.44分/千瓦时(含税)。深圳市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价目表见附件1。
六、我省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氯碱生产用电的用电价格仍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实行峰谷电价。
七、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实行的差别电价政策仍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我局将在近期另行文规范。
八、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5月1日起执行。
九、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电价调整通知(篇四)
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20xx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xx〕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价调整通知(篇五)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在后续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农业用户(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
二、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向家坝水电到沪落地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涉及工商业、农业用户电费返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返还用户。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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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价调整通知合集
在学校学习或者单位工作,我们都会比较关注公告通知。凡是需要让更多人知晓的事情就需要用到公告通知。如何让你的公告通知脱颖而出呢?小编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电价调整通知,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电价调整通知(篇1)
据悉,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我区电价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中称,自20xx年7月1日起,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等8地(州、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统一降低4厘/千瓦时;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巴州、喀什地区、克州等8地(州、市)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统一降至0.312元/千瓦时。
电价调整通知(篇2)
尊敬的电力客户:
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xx】954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的收取。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15元,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07元。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到电能表预置电价规则的改变,如果您是持卡购电客户,建议您在看到通知后,自20xx年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辖营业网点通过购电写卡的方式更改购电卡的电价参数为您节省电费。
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锡林浩特供电分局的信任与支持,我局全体职工也将继续同心协力,积极进取,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而不懈努力!
关于此次电价调整,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对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锡林浩特供电分局
20xx年8月11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3)
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20xx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xx〕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价调整通知(篇4)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决定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化肥优惠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xxx]748号)相关要求,取消化肥优惠电价。
二、降低部分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59元降低至0.60元;部分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降至我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水平。详见附件一。
三、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并入高峰时段,电价系数按高峰系数1.57执行,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表详见附件三。
四、化肥优惠电价全部取消自xxx年4月20日起执行,其余价格自xxx年6月1日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依法查处电价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1、河南省统调电厂上网电价表
2、河南省地方电厂上网电价表
3、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4、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xxx年6月7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5)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xxx]261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销售电价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65分钱。为进一步促进“双转移”战略的实施,适当拉大粤东西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工商业电价的差价,粤东西北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珠三角地区的'工商业电价提高2.93分/千瓦时。各地各用户调价后的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具体方案待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北山区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发[xxx]5号)精神,云浮市属于粤北山区市,为改善云浮市发展环境,促进云浮市进一步发展,同意云浮市执行北部山区销售电价标准。
三、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63.32分/千瓦时,广州、江门和茂名市的小氮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50.81分/千瓦时,化肥(含小氮肥)和氯碱电价政策的其余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各市电价中已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中山市小榄镇等地区的关口(趸售)电价另行制定。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12月1日的实际用电量起执行。
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电价调整通知(篇6)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在后续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农业用户(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
二、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向家坝水电到沪落地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涉及工商业、农业用户电费返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返还用户。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7月21日
调整通知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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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通知【篇1】
各位家长朋友:
随着秋冬季的来临,天气逐渐变冷,为全面关心幼儿的.健康成长,合理安排好幼儿生活。根据上级通知,经幼儿园研究决定11月4日(下周一)开始调整作息时间,具体调整时间为:
早晨送:7:30----8:30
为不影响幼儿参与正常教学活动。请各位家长在9:00之前把幼儿送到幼儿园。
下午接:xx:00
学习提高班:17:00
请各位家长按时接回宝宝,谢谢您的配合!
调整通知【篇2】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满足广大客户购物需求,从2017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
万客汇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171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三里街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县人民医院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19:30
天禧店:
营业时间:早上10:00-晚上22:00
马回岭店:
营业时间:早上7:30-晚上18:30
以上营业时间调整敬请所有新老客户知悉。淘宝贝陈国栋总经理携全体同事在此诚祝大家5.1劳动节快乐!
淘宝贝母婴连锁店
2017.5.1
调整通知【篇3】
国办函〔xxx〕1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xx年夏时制于四月十五日(星期日)凌晨二时(北京时间)开始,九月十六日(星期日)凌晨二时(北京夏令时)结束。在此期间,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四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六日,国务院各部门的作息时间为: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九月十七日后实行冬季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xx年四月六日
调整通知【篇4】
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驻区各职能局、总公司、专业公司及金融机构:
根据工委、管委会领导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的服务于区内企业、居民及社会各界,根据市政府20xx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实行夏季作息时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从20xx年5月1日起,工委、管委会机关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仍为早上9:00,下班时间从下午17:30调整至18:00。
2. 驻区各职能局、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专业公司、及其它事业单位要根据《通告》及《通知》要求,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3. 管委会班车晚上发车时间从下午17:30调整至18:00。
4. 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并按照调整后作息时间安排好相关工作。
5. 对外服务部门要通过服务窗口、公示栏、网站等平台向区内企业、居民及社会各界告知作息时间调整事宜,并做好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20xx年4月15日
(注:本站此信息仅供参考,详情请以国务院发放或自己公司、单位放假通知为准。)
调整通知【篇5】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组织纪律,并促进公司提高工作效率,特颁发此通知。
一、工作时间方面
1、24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采用周7天24小时标准工作周制度,因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暂实行7天24小时周制度。
2、公司的作息时间为:夏季:全天:0:00—23:59;
冬季:全天0:00—23:59。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A、不定时工作时间。适用于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B、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4、法定节假日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节假日,放假时间及天数采用法定节的实际天数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来确定。
二、考勤方面
1、公司全体员工除总经理以外,其他员工都要有考勤,因特殊原因不参加考勤者,需有由所在部门/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批准;
2、考勤实行及时打卡/签到标记,不允许提前打卡/签到或日后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办公室人员打卡/签到时间为:8:25—8:35;11:55—12:05;14:25—14:35;17:25—17:35,保安、保洁人员可以根据工作情况由向各项目进行合理的安排;
4、员工因工作原因外出未及时打卡/签到的,事后由做考勤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标记,并注明原因。
5、工作时间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如有特殊原因没能提前填写请假单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各部门在月底上交考勤时,一并上交请假单至人力资源部存档。
6、考勤办法
1)公司员工凡忘记打卡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者,扣发其当月工资50元。
2)作业层员工考勤由其所在班班长负责;管理层员工考勤,基层以公司为单位,由指定人员负责。
3)考勤设置种类
a、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开始后1—15分钟到岗者为一般迟到,终了前1—15分钟下班者为一般早退;工作时间开始后16—30分钟到岗者为严重迟到,终了前16—30分钟下班者为严重早退。超过一小时没有到岗且没有请假的,按旷工计算。
每月一般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0元;严重迟到、早退每次即扣发当月工资50元。
b、旷工。旷工一天及以上的,扣发当天的全部工资、奖金,并加扣两天全部工资、奖金给予处罚,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一个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天,只发出勤日基本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天或连续旷工超过2天,降级使用,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4)考勤表上要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出勤或缺勤情况,缺勤应当注明原因,并附上有效证明材料和请假批准手续,无有效证明材料和请假批准手续的,一律视同旷工。
5)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要实行部门登记制度,并按实情填报,人力资源部将随机抽查,公司领导外出要告知行政部。
7、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必须由员工本人打卡。
2)公司本部员工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各项目考勤由部门责责人审核。
3)财务部依据经审核的考勤表计算、支付员工工资和奖金,不能以日历工作日推算。
8、特殊情况处理
1)因公司组织重大活动或考勤钟发生故障致使不能正常考勤,由人力资源部出具证明通知财务部。项目由考勤负责人据实填写考勤表。
2)员工遇所有非正常打卡、考勤的情况(含忘记打卡、休年假、事假、病假等假期,公事出差或其他公务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未按时刷卡、考勤的),务必在返回的第1个工作日内将未刷卡和考勤的时间、具体事由告知考勤负责人,考勤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核实后填写考勤记录(公司本部由行政部根据考勤异常登记表填写,不再由员工个人填写),否则按旷工处理。
3)公司本部考勤异常处理程序
物业管理公司
20xx年X月X日
调整通知【篇6】
校历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全体师生:
大家好!我们在此特别通知,校方决定对校历进行调整,以适应学校发展和师生的实际需求。经过慎重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从明年起正式实施新的校历安排。以下是新校历的详细调整内容。
首先,放假时间调整。鉴于学校过去校历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根据学生和家长的反馈及教职员工的建议,细心设计了新的放假安排。首先,寒假将被合理延长为三周,并与春节假期错开。这样,学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回家陪伴家人,同时也减少了长途旅行的交通压力。暑假将缩短一周,以充分利用时间进行校内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其次,课程调整。经长时间开展的教学改革,我们意识到传统的课程设置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代教育的需求。因此,在新的校历安排下,我们将增设更多的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的兴趣和个人发展需求。这些选修课程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各个领域,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并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学科知识的有针对性培训,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三,学期绩效评估调整。过去的学期绩效评估,主要以考试成绩为依据,未完全充分考虑学生在学期中的综合素质表现。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校方将在新的校历安排下,进行更为全面的学期绩效评估。在评估中,学生的平时表现、课堂参与度、学习态度等因素都将被纳入考虑范围;同时,校方也将加强对学生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的培养和考察。我们相信,这一调整将更加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表现,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应有的认可和激励。
最后,新的校历调整将在明年正式实施,教职员工将参与到新校历的实施过程中,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相关的学生手册和时间表将及时发布,供大家参考和遵循。
总之,校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实际需求,让学生能够得到更为全面的教育和培养。我们相信,通过这次校历调整,学校将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学生的未来做出更多贡献和努力。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新校历的调整能够为大家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遇。
祝愿各位师生在新的校历安排下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就!
特此通知。
学校校务办公室
调整通知【篇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光的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光
从20xx年12月2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光,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光,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调整通知【篇8】
公司各单位:
按照公司惯例,夏季作息时间调整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现予公告如下:
1、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用餐时间:
早餐:7:20-8:00
中餐:12:00-12:40
晚餐:17:30-18:10
3、生产一线车间员工倒班时间,按照工厂生产统一安排,暂不调整。
4、子公司(工厂)于5月1日前,参照此通知下发各子公司(工厂)夏季作息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由于作息时间调整,请总裁办做好公司公交车发车时间的调整,及时通知乘车员工。
请各工厂人事行政部将此通知张贴公告,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调整通知【篇9】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3日起执行)。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如遇到突发事故和异常状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调整通知【篇10】
一、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五一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 5月3日。
5、4日(周二)照常上课
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为:
每天早上接:7:00—8:50
每天下午送:5:00—6:30 (家长注意:接孩子时,现比以前晚30分钟。)
育才幼儿园
调整通知【篇11】
一、教学作息时间调整
(一)上课作息时间
1.教学周调整
每学年上下学期均为20周,下学期增加的2周顺延为理论教学时间。
2.上课作息时间调整
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每节课上课时间恢复为45分钟。小课间休息10分钟,大课间休息30分钟。每学期上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8:20,下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4:00(具体上课作息时间见附件1)。
(二)期末考试时间
1.学校期末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在第20周,各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期末考查科目等要求在考试周前全部完成。其中考查科目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
2.凡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即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周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亦同样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
3.凡期末考试科目,命题工作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在16周前完成并按规定提交A、B、C三套试卷;考试结束后要求三天内必须提交成绩。
4.每学期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均要求严格按不同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不得因期末考试时间调整随意更改。允许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计划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与全校统一开设的公共课(公共必修及选修)发生冲突,以避免影响学生应修公共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
二、行政作息时间调整
行政人员上班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 8:20~12:20
下午 14:00~18:00
三、交通车调整安排
交通车线路增加为4条,每条线路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执行时间
(一)调整后作息时间自20xx年2月13日(20xx~20xx下学期)开始执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本调整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另行通知。
电价调整通知集锦6篇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总会有碰到公告通知。公告通知包括了不只是重大事件也包括了一些日常公告的信息,我们在撰写公告通知时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呢?我们为您特别为您精选的“电价调整通知”一定能够带给您惊喜,谢谢你的关注和收藏我会不断推陈出新为你带来更好的作品!
电价调整通知 篇1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836号),现将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可依此标准向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二、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输配电价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按年度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开展不同用电种类之间交叉补贴的摸底测算工作,20xx年底前将测算情况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20xx-20xx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17
电价调整通知 篇2
根据国家发改委[20xx]12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和北京市发改委[20xx]1013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批准,并根据学校的用电管理相关办法,对我校校内用电电价调整如下:
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8元。即由原来的0.48元/度,调整到0.488元/度。
按发改委文件精神,学生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学生超标用电0.488元/度。
由原价0.78元/度调整为0.86元/度。
驻本校校外单位用户用电费,由原来的1.12元/度调整为1.28元/度。此电费是由北京市供电公司向学校收取的基本电费,以及校内电网供电设备和线路损耗、配电运行和维护等因素核算出的校内加价电费两部分组成。
5、本次电费调整经学校批准从20xx年8月10日执行。为了准确地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动力中心将从9月15日开始,入户核定表底,核实用电量情况,结清以往电量。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此后交费一律按新价格执行。请各用户予以协助。咨询电话:68912940(查表) 68913436(收费)
电价调整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xx-20xx)》关于风电、光伏电价20xx年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xx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xx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价格见附件1和附件2。
20xx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二、明确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鼓励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电价
国家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实行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上述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 篇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668号),京津唐电网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4分(含税,下同),本市地方电厂上网电价按此标准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含税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394元。
北京市京工热电厂含税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北京昊煜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含税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本次调价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 篇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瓦时0.62分钱(见附件1)。
二、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将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全省各燃煤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1: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9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 篇6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价管[2009]84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6号)精神,现将海南电价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的变化,适当调整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水平。海南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0.0032元,即由0.4368元/千瓦时调整为0.44元/千瓦时。
(二)为解决水电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适当提高水电上网电价。大广坝、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1元、0.02元,即大广坝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38元调整为0.39元,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26元调整为0.28元。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6元及以下的提高到0.27元,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8元的提高到0.29元。
二、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每千瓦时0.2分钱提高到0.4分钱。
三、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表一户”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四、适当调整海南电网销售电价。
为解决2008年8月火电上网电价上调2.5分及上述一至三项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的影响,海南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水平每千瓦时提高3.45分钱,并适当调整销售电价结构,我省销售电价调整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二)“工商业及其他”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6元。
(三)适当提高基本电价,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容量电价由23元/千伏安?月提高到26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由33元/千瓦?月提高到38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的实行单一制电价,不收基本电费。
(四)适当调整销售电价结构。
1.各类学校仍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2.原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的党政军机关以及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用电调整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并相应提高其电价标准,即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6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64元。居民生活和办公场所用电合表的单位应分表安装,将居民生活用电与办公用电分开计量。
3.将水产养殖、果蔬冷藏等行业调整实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单一制电价,不收基本电费,并相应调整其电价标准,即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1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68元。
(五)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我省大型化肥企业用电基本电价执行目录电价,即容量电价为26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为38元/千瓦?月;电度电价在现行标准上按工商业提价水平同步上调,即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517元提高到0.553元。
(六)销售电价调整后,同步相应调整峰谷电价水平,我省的峰谷电价基本政策不变。调整后的海南电网具体销售电价见附件。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六、电力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