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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作文(锦集七篇)

写人作文(锦集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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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作文 篇1

瞧,前面的那个小女孩是谁?

她黑黑的头发,眉毛浓浓的,眼睛大大的,小小的鼻,红红的嘴唇,手里还拿着一个她喜欢的毛茸茸玩具。

她喜欢看书,而且是个小书迷。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冷饮给她,她刚吃了两口,就开始看书了。看着看着,她就走了神,冷饮一点一点的溶化了,只剩下一根小棒了,她还不知道。她把小棒放入嘴里一咬,疼得她直叫,我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

她还喜欢画画、舞蹈。她呀!有时文静有时也淘气捣蛋。有一次,我正在写功课,她把我家的所有玩具都放在椅子上,然后推到我眼前说:“好多病人呀!快闪开,快闪开。”吵得我无法写功课,我只好叫妈妈,她吓得赶快躲了起来。

你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吧,她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我的姐姐,她叫刘心语——一个活泼可爱,有时文静有时又淘气捣蛋的小女孩。

写人作文 篇2

我的同桌是一个特别“奇葩”的人,他常常让我“哭笑不得”。

他的个头较高,平时老是一幅吊儿郎当的梳妆。他留着一头黑亮的短发,略带些婴儿肥的面庞,还有白皙细腻的皮肤,看上去十分可爱。他的眉心有一粒黑痣,这也是他的“招牌标志”。浓浓的眉毛下,是一双漆黑灵动的眼眸,仿佛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雾,如同宝石般锦绣。他有着挺翘的鼻头,红润的嘴唇,光看他的外貌,谁也不会联想到他是一个超级“二货”。

他的思维可以说是天马行空,和他聊天时,我经常要提心吊胆,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要仔细斟酌,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中了他的圈套。有一回,我正在写功课,他阴险地笑着问我:“我们来玩个游戏,怎么样?”“好。”我头也不抬,他这点“奸计”能骗到我?“游戏的规则是,”他整理了整理,接着说,“我说一个单词,你就按字母表的顺序说一个字母。我先说——pig!”“A!”我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话音刚落,我立马就后悔了——这不是变相承认我是猪嘛!刚想骂他,就听到他高亢的大笑声:“哇哈哈!终于整到你了!”我无奈地摇头,打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敢“说话不经由大脑了”。

他固然总不正经,但成绩却出奇地好,在班上担任了班长一职,仍是我的竞争对手。但我也要谢谢他,假如没有他,我就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假如没有他,我的小学生活生计也不会有这么多的欢乐!

写人作文 篇3

我的同桌是一个叫金春梅的女生。她个子不高,皮肤较黑,而且还有一头飘逸的长发。

别看她是一个女生,她却是“侠骨铮铮”。有一次,班里一个特别淘、气的男生正在欺负女同学,正巧被金春梅撞上了。只见她上前大喝一声,道:“哪里来的小贼,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真是胆大包天,也不睁开眼看看站在你眼前的是谁?”说罢,抓起那个男生就“叮咣叮咣”一整理胖揍。只见那个男生被打的嚎嚎直叫,一劲儿地求饶。这时,金春梅大步流星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说道:“全班男生都给我听着:今后你们再敢在班级里期负女生,哼哼,可别怪我的拳头不客气!”只闻声全班女同学一片欢呼。

这位女侠仍是个“乐迷”,不管走到哪儿,“随身听”就跟到哪儿。一次生物课上,老师还没来,金春梅就带上耳机听起歌儿来。听着听着,还闭上眼随着唱了起来:“你是电,你殊,你是独一的神话……”这时老师来了,班里整理时鸦雀无声,而金春梅却绝不察觉,继承唱道:“火,你是火,是我飞蛾的尽头……”同学们都笑得前俯后仰,而老师却哭笑不得。

这就是女侠的伟大事迹。至于她的其它长处就不必逐一细说了:当你心情不好时,她一句话就会让你转悲为喜;当你为一些棘手的事束手无策时,她一、出场问题就会迎心而解……连我这个不等闲夸别人的人也不由得在心里佩服起她来——率直洒脱的女大侠!

写人作文 篇4

颜鹏辉是我的同学,我们又是好朋友。他个子比我高一点,鼻子像一座小山,一双黝黑发亮的眼睛,樱桃般的嘴巴,一张圆圆的脸蛋。

有一次,他看见一位老奶奶生病了,女儿、儿子又没在家,他就来到老奶奶家为她洗脸、买药、收拾家里……后来又为老奶奶煎药,然后喂奶奶喝药。晚上了,老奶奶的女儿和儿子都回来了,老奶奶的儿子说:“小朋友你先回去吧。”颜鹏辉说:“好吧,不外我天天放学回来,都会看看奶奶的。”老奶奶的儿子说:“好。”事情到了最后颜鹏辉说到做到,果然天天放学了都去看老奶奶。

去年,汶川512大地震,老师说:“明天下战书第一节课班课,我们举行为汶川大地震的受灾人民捐款的流动。”礼拜五下战书第一节课,我带了30元。颜鹏辉把他的储存罐拿来了,把所有的硬币倒在奖台上,像一座小山,令我们打动极了!

还有一次,班上的一个同学生病请假了,作业落下了,他主动来到他家当真的帮他补作业。

这就是乐于助人的颜鹏辉。

写人作文 篇5

我的同桌名字叫赵卓函,她长着小小的眼睛,尖尖的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大的嘴巴,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

赵卓函最喜欢看的书是《冒险小王子》,她看这本书时如痴如醉。

记得有一天早晨,她来到学校,手里拿着一本书,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本《冒险小王子》。她立即向我宣扬道:看,这本书可好看了,学校门口买的,十二元。说完,她放下书包,拆开封皮,小心翼翼地翻开第一页,全神贯注地读起来。我悄悄地坐在椅子上,预备好了学习器具,爬在课桌上闭目养神,生怕打乱她那多姿多彩的书的海洋。

同学们基本上都来了,教室里吵吵闹闹地乱成了一锅粥。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同学们依然跟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只是都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说话声音虽少了些,但依然在教室里曼延。

赵卓函还陷溺在她那书的海洋里,一页一页细细地读着。我不想现在把她拉出书的海洋,由于她现在正读得入迷,我做好了时刻预备着把她拍醒的动作,只等老师迈进教室一步,就立即推她一下。

老师进来了,进教室了!我急出一身冷汗,赶快推了一下赵卓函的胳膊,她终于从书的海洋中清醒过来,猛然看见了正要把书放到讲桌上的任老师,吓了一大跳,赶快把两只手一弯,将《冒险小王子》放进了抽屉里。然而刚下课,她又如痴如醉地读起来。

这就是我的同桌,爱读书的赵卓函。

写人作文 篇6

我的姐姐,她长得十分漂亮,她那明亮的眼神,是那么楚楚动人,那黝黑的头发,在太阳下闪闪发光,锦绣极了。

姐姐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她的羊毫字粗大挺直,有大作家的风范;她的歌声如百灵鸟一样悦耳,让人听了就陶醉……好比有一次,我邀请她们一家吃整理钣,吃完饭后,闲着无聊,所以,我和姐姐来比赛画画。我心想,画画我可不在话下。说完我便主动画了起来。画好了,姐姐当然也画好了,我们护着自已的画,不想先展示。

姐姐争不外我,她只好亮出自已的画,看了她的画,我惊呆了!她只不外13岁,比我大2岁而已,竟能画出如斯锦绣的画,我对姐姐佩服得五体投地。真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

姐姐之所以画得栩栩如生,不是由于她的脑子特别好使,也不是由于她有画画的天赋,而是姐姐比我努力得多。我休息,她在练,我玩,她也在练,恰是由于姐姐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才画得栩栩如生,美伦美奂。

我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超过这位姐姐,做一个优秀的好学生!

写人作文 篇7

“班草,当然是我啦!”“滚!不可能!”一大清早,我便和我的同桌吵起来,啊?你问我的同桌是谁?那当然是——冯博睿!

他,有一头黝黑整洁的短发,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和一张樱桃小嘴。像一只小毛猴。他的长处良多,像天上的星星;当然,缺点也良多,像沙漠的沙粒。他的性格像只高傲的猫,时而开兴,时而冷漠,时而当真,时而搞笑。有时像热情的夏天,有时像无情的冬天,有时像暖和的春天,有时像开心的秋天。性格像彩虹一样。

自恋。自恋这个词仿佛是为他造的。许若希给我来信了,但是,一把被冯博睿抢走了,当他看到班草这个词时,自恋模式开始启动,“班草,当然是我啦!”冯博睿沾沾自喜,我嫌弃地看他一眼,说:”你?不可能!“”怎么不可能,堂堂天地盟主,怎么不是?“”你是天地盟主,那我就是王母娘娘哼!“”是!“”不是“”是!“”不是“

坚强。冯博睿是个不爱哭的孩子。有次,他和朋友们打篮球,当打得正起劲时,忽然扭到脚了,看得出,肯定很疼。但是,他没有哭,而是慢慢走回教室,要是我,早就疼得哇哇大哭了吧,那坚强的样子,恐怕很难健忘吧!

写人作文 篇8

易水之上,寒波渐起,朦胧之间仿佛看到了荆轲渐行渐远,终已不顾的背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歌声萦绕耳边,变徵之声中唱出了一个刺客一个伟大而失败的刺客赴死时的决绝和悲壮。

前期的准备工作都是好的,樊於期在荆轲的劝导下自杀了,直到死时也认为自己是为了报仇而死,为了报收留自己的太子之恩而死的。可是最后他的死只是帮助荆轲有一个名垂千古的机会而已。抛开这一点不看,可怜的樊於期真是白死了。徐夫人的匕首想必也是物有所值的,毕竟是要刺杀秦王吗,再淬上点毒,只需要荆轲随便在毫无准备的秦王身上随便划出来一道口子,就不怕他不死了。可是刺客荆轲欲生劫之,于是,天下之利匕首也白求了。不管怎么样,认识荆轲的人是总要为着伟大的刺客送行的,穿一身白衣,带一个白帽子,在易水之上奠定了荆轲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刺客地位。寒风穿过白衣打在宾客的身上,真冷啊,没关系,荆轲高歌变徵之声,一个个有热血沸腾了起来,恨不得谁都想提着匕首去杀了秦王。不过,又一阵寒风吹醒了他们,谁都知道这是趟无论成功与否,都有去无回的刺杀呀,不然穿什么白衣白帽,祭什么祖宗天地,让荆轲自己去,自己回来不就得了。到底是荆轲有胆量,可叹胆量有余,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蒙嘉那儿就更下功夫了,蒙嘉喜欢钱,巴巴儿把钱送过去,打听打听喜不喜欢美女,再送点儿美女过去,蒙嘉和燕国的美女睡在燕国的金山银山上,见秦王这事就有谱了。

见到了秦王,看这秦王挺高兴,也是,能不高兴吗?想杀樊於期,樊於期的头就送来了;想要燕督亢之地图,这不也送上门来了。龙心大悦,什么带刀侍卫,御前护卫的,都到殿下等着去。这架势就是刺客的天堂啊,荆轲不卑不亢,不紧不慢地走向秦王,又重温了一遍梦里都在想的刺杀过程,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振其胸,可现实总是残酷的,下了大功夫准备的荆轲被秦王刺了八剑,而毫无准备得秦王却毫发无伤。荆轲保留着最后一点点的尊严,倚柱而笑,说:本欲以生劫之。笑话,所有的准备,所有人的目的,都是让荆轲杀了秦王,可他却说:生劫之,听着多荒唐呀。也许是想生劫了秦王,也没准儿是保留另外一点点的尊严才这么说的,谁都不知道了,可能这样才会留给后世之人无尽遐想。

这段历史里,没有谁对谁错,一百个人看,有一百种想法。我眼里的荆轲是个伟大却又失败的刺客。他做了别人想做却不敢做的事,刺了别人想刺却不敢刺的人,却始终辜负了他的使命,辜负了樊於期的命、太子丹的信任和燕国上下的努力。

当有一天说起刺客,我一定先想到荆轲,这便是他留给后世的功名。

萧萧哀风逝,淡淡寒波生,散开的水雾中荆轲的身影又远了,可能当他决定不回头时就已不在乎俗世的看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