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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通知集合十一篇

献血通知集合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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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通知 篇1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献血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无偿献血计划的通知》的具体规定,我厅将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参加无偿献血者为我厅在职干部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等疾病。坚持自愿报名原则,参加献血人数不超过在职人员总数的5%。

二、时间地点

拟定于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教育厅一楼大厅验血体检,验血合格后参加献血(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请于3月22日(星期二)前将参加献血同志的名单发至厅机关党委。报名表可在厅机关党建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献血注意事项:①献血前不要服药,一周内没有感冒、过敏、腹泻等症状,前一天不能饮酒,饮食清淡,不要空腹,保证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②献血时避免精神紧张,放松肌肉并与采血者密切配合;③献血后按压针眼5分钟以上,适当休息,合理膳食,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

3.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参加献血的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和休息。

献血通知 篇2

各年级、各团总支:

血液,生命的曙光;爱,生命的源泉。捐献可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再生的生命。

为了弘扬积极无偿献血的奉献精神,增强关爱他人意识,让更多的人更好地了解献血参与献血,加入我们的无偿献血队伍,挽救更多的生命。微尘爱心社将于20xx年5月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一、活动主题:无偿献血,我们共行动!

二、活动目的':缓和社会的用血之急,弘扬红十字会的宗旨,传扬积极无偿献血的奉献精神,使更多的人加入鲜血队伍挽救更多的生命!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6日11:00。

四、活动地点:餐厅门前羽毛球场。

五、活动方式:无偿献血现场献血。

六、志愿人员:微尘爱心社志愿者。

七、活动对象:所有有意愿献血的爱心人士。

备注:本活动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微尘爱心社承办,由微尘爱心社社长顾沛雨总负责,联系电话

第一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

分团委 学生会

献血通知 篇3

各位同仁:

大家好!

献血安排及献血注意事项如下,呈请知晓:

第一:献血安排

日期:20xx年4月26、27、28日三天;

时间:早上08:00-12:00

第二:注意事项

1、献血前:献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当天应吃好早餐,切忌空腹,饮食应清淡,宜吃稀饭、馒头、青菜、素面等食物,忌吃油腻类、油炸类、牛奶、豆浆、鸡(禽)蛋、肉包子等食物,忌喝酒。

2、献血时:精神愉快,情绪平稳,消除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有节奏地握紧放松拳头,使血流顺畅。

3、献血后:用三个手指紧压针眼处10至15分钟,保留创口帖24小时并不进水,保护针眼,防止感染。献血当天多喝些开水,适当增加营养,避免过量饮酒,切勿暴饮暴食。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做高危工作,避免做剧烈运动。

4、有关要求:

①、献血时请随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②、在本地已献过血者,请加带原献血证。

③、每次献血都必须填写献血登记表,填写时请用水笔

(不能用圆珠笔),字迹清楚,填写完整。

④、最终化验和体检结果以采供血机构为准。

⑤、女生在生理期前后三天内不能参加献血。

⑥、上班的人员献血完成后休息半小时需回工作岗位上班。

献血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xx6月14日是第12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的.宣传主题,制订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救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正能量,不断营造无偿献血良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好社会氛围。要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20xx“世界献血者日”全球主会场活动将在XX市举行,各血站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公众场所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时,各单位要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避免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依法建立和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工作深入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和军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血站要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血站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 协调发展,不断巩固与扩大无偿献血者队伍和应急献血者队伍,探索建立预约式献血模式,提升血液保障抗风险能力。

各级红十字会要强化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血站的合作,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助手和社会监督员作用。

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血液中心和血站要结合贯彻落实军队血液管理有关规定,加大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献血后优先优惠用血政策,深入推动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献血通知 篇5

各位村民:

俗话说:施比受更幸福;捐血救人,利己利人。中山市血液中心将于20xx年3月7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海洲文化中心(红庙)举办无偿献血活动,请大家相互知照,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特此通知

注意事项:

1、献血者须带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献过血的请带上献血本;

2、距离上次献血6个月内不能参加本次献血活动,献血前吃好早餐,忌油腻,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天晚上不熬夜,不喝酒,保证充足睡眠。

如有疑问请致电进行咨询。

xx村民委员会

献血通知 篇6

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

活动地点:学院警体馆内

活动介绍

20xx年11月14日、11月15日学院开展无偿献血奉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1、集合时间:教工11月14日上午8:00,20xx级学生11月14日上午7:30, 20xx级学生11月15日上午7:30。

2、人员:参加无偿献血教工及学

3、具体要求:

(1)参加无偿献血人员统一着常服。

(2)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照常发班车。

(3)办公室负责摄像、照相工作。

(4)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

献血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xx6月14日是第12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感谢您挽救我的生命”的宣传主题,制订活动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救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正能量,不断营造无偿献血良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好社会氛围。要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宣传相结合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知识。

20xx“世界献血者日”全球主会场活动将在XX市举行,各血站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与支持。在公众场所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时,各单位要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避免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依法建立和完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了地方人民政府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职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宣传和动员工作深入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和军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

各血站要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血站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 协调发展,不断巩固与扩大无偿献血者队伍和应急献血者队伍,探索建立预约式献血模式,提升血液保障抗风险能力。

各级红十字会要强化与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血站的合作,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助手和社会监督员作用。

军队各级卫生部门、血液中心和血站要结合贯彻落实军队血液管理有关规定,加大献血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献血后优先优惠用血政策,深入推动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献血通知 篇8

2018年10月1日是《献血法》实施20周年。根据XX省卫计委、省红十字会、省军区保障局《关于开展实施20周年总结宣传活动的通知》(XX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献血法》实施20周年总结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18年8月-9月。

活动主题:众志成城二十载,热血汇聚中华情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

各相关单位要以《献血法》实施20周年为契机,针对《献血法》《XX省实施办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办法》《XX省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策划、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借势《中共XX省委宣传部、省卫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8〕22号),主动联系当地宣传主管部门和主流媒体,发挥、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在宣传季期间,集中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采编、录制和刊播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纪实活动和相关政策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浓厚的公益氛围。

2.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寻求当地交通运输和城管、住建、园林等部门支持,落实《省卫计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冀卫医函〔2018〕20号)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城乡户外广告屏、公共场所广告屏和公交车车体、车载电视,LED屏等有效载体作用,张贴和播发无偿献血宣传海报、视频广告;要积极争取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帮助,在各区、县主要路段、广场、公园、商业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

3. 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省卫计委、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冀卫医函〔2018〕21号)工作要求,积极研究落实措施,利用好属地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利时机,配合各级各类学校与省血液中心对接,开展暑期血站开放日、学生无偿献血社会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开学季组织高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鼓励适龄健康学生参加无偿献血奠定基础。

4.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以无偿献血政策法规普及为主题,依托当地采血点,会同省血液中心面向社会公众组织开展《献血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和知识竞答活动。利用当地报纸、网络等载体平台,重点宣传普及《献血法》《XX省实施办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办法》《XX省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公众的无偿献血知晓率。

(二)组织开展以“无偿献血 你就是英雄”为主题的献血者和志愿者表扬活动

1.市级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无偿献血发展历程,在历年国家和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献血者”中,挖掘突出感人事迹,并力争兼顾各行业、各年龄段献血者特点,会同所在单位、行业及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组织具有影响力和覆盖面的表扬活动,推动各行业以榜样为目标开展对标学习,弘扬社会正能量。

2.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拓展活动思路,突出地域人文特色,采取诸如“X县献血好人”“感动X区献血人物”“为热血英雄点赞”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载体,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体进行宣传表扬。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把握并利用好《献血法》实施20周年宣传季的有利契机,将宣传动员无偿献血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中国”、“经济强省.美丽XX”相结合,与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相结合。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各县(市、区)要围绕宣传季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策划,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和相关知识的普及,提高人民群众的无偿献血意识。要深入发掘、梳理先进典型,积极回应社会对无偿献血工作的关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宣传季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人民武装部保障科于10月11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形式分别报石家庄市卫生委医政医管处、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和石家庄警备区保障处。

献血通知 篇9

各村(居、场、机关)支部、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镇无偿献血工作,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修办字〔20xx〕36号)精神,现就全镇20xx年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镇集中献血时间为20xx年7月7日,县献血办派采血车到我镇采血。

㈠深入宣传动员。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一件利国利民、利人利己的好事。各村(居)、机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献血宣传活动,号召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无偿献血,特别是动员村(居)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及应征入伍青年率先献血,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xx中心医院要结合临床用血工作,向患者及其家属介绍献血的科学知识,宣传献血的'意义及无偿献血后享有的权益。

㈡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机关单位要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无偿献血工作。

㈢落实人文关怀。献血者所在的单位要关心其工作和生活,对参加无偿献血个人要适当发放营养补助和安排调休。

献血通知 篇10

表扬无偿献血是一种奉献,也是一种责任。当你想到自己的血液可以救回一个生命时,这种感觉是多么温暖。无偿献血,无限光荣!20xx年*月30日,我校共有60名师生进行了无偿献血,共计献血量11950ML。他们勇敢地承担起了社会责任和使命,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是我们学校的骄傲。我们相信,全校师生都将以他们为榜样,用行动诠释爱心,以热血点燃生命,心系社会,关爱他人。让生命之火永远燃烧,让世界永远充满爱。在此,学校德育处、校团委代表全社会向这些学生致以诚挚的谢意,并进行全校通报表扬。表扬名单如下(共60人):名单略

另有部分同学报名献血但因年龄或身体不适等未能成功参与,他们的精神同样值得学习。在此一并提出表扬!

**学校德育处、团委

20xx年1月7日

献血通知 篇11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救死扶伤的爱心善举,是公民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我社区现定于10月26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地点:步行街血站(孙文西路与步行街交叉口北100米)

时间:10月26日(星期三)10:30-17:30

联系电话:88829243

注意事项:

1、请携带身份证,有献血记录的居民请同时携带《无偿献血者证》;(节日祝福网 m.zR120.com)

2、发动单位请注明石岐区民族社区。3、需18-55周岁,体重: 男≥50kg,女≥45kg;4、参加无偿献血者前一天请勿饮酒,献血当日多饮水;5、两次献血间隔需半年以上; 6、患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其它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