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总结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我们偶尔会需要写总结。总结写多了,我们就会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每次写下的总结,会在我们心中形成声音:有时候,为他人创造价值,也是在为自己创造价值。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宿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总结”,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全面贯彻执行卫生部《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卫监督发45号),市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于5月-9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商务酒店宾馆、普通旅店、招待所和其他住宿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卫生监督检测,落实工作责任,市卫生局制定了《//市2008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卫发130号),将住宿场所卫生作为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市直住宿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各县区住宿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的督查。各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在住宿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执法监督过程中,卫生监督员主动深入到各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帮助各单位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指导各单位以顾客饮具、用具清洗消毒为重点、开展住宿场所消毒效果自查;并结合《住宿业卫生规范》的卫生要求,编制住宿场所经营卫生宣传资料下发到各经营单位。今年4月,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还在2008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市直管的住宿场所经营业主培训了住宿场所卫生和操作卫生要求,并组织学习了《住宿业卫生规范》。
5月-9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商务酒店宾馆、普通旅店、招待所和其他营业性住宿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卫生许可证及许可项目、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公共用品用具卫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方式、消毒卫生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从业人员卫生、空气调节方式及清洗消毒等情况。
专项监督检查中共检查住宿场所481户(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8户,商务酒店宾馆194户,普通旅店、招待所1361户),持卫生许可证1470户,持证率97.7%。从业人员共有1213人,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165人,持证率96%。对1182户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监测,合格1107户,合格率58.8%。共监测床上用品507件,合格390件;监测毛巾400件,合格218件;监测茶具420件,合格266件;监测拖鞋169件,合格88件;监测浴盆脸(脚盆)盆377件,合格75件。在监督检查中,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117户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15户,罚款12户,罚款人民币41000元。
通过检查发现:各住宿场所卫生许可证均在许可期限内;从业人员均持健康证明上岗;公共用品用具清洗设施基本符合要求;住宿场所使用的洗发类产品外包装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保质期限基本齐全,产品采购索取了相关批件,并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无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二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设施不规范;三是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彻底,清洗消毒无记录;住宿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和从业人员的持证率有待提高,公共用品用具监测合格率较低,须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今后将督促各住宿场所加强卫生管理,落实各项措施,强化对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管理,提高消毒质量,重点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建设,强化卫生设施配备,依法进行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抽检和查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彻底状况,确保住宿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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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决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下发了通知),于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次整治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等监督所的领导小组由所长挂帅,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过转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国家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周时间间隔较近,各地将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市还制作专题节目,比如临沂市与电台健康连线节目组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临沂电台连续滚动播放。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增强素质

各地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下旬起,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监管力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有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有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为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有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


(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特别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到基层,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整治活动,规范了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增强了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同时,通过对中小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我省的职业卫生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特别是岗前和离岗时的查体率更低,劳动者的职业病发病的潜在危险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落实情况和职业病患者治疗经费保障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二)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

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农民工,多数没有用工记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无名称、无工商登记。很多企业从未为接害工人查过体,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三)某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

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以支持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为由,强调所谓优化发展环境,对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没有重大、特急、特殊情况,每月1-25日不准进企业检查;确需检查也必须经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进行,直接或间接地阻碍了卫生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制约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监督执法队伍较薄弱,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目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多数存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的矛盾,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面,与企业数量和所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量相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明显不足,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不能与技术服务工作量相匹配,影响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开发领导层,争取政府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真正将发展经济与职业病防治同步纳入议事日程。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前段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要重视并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县、区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督导、检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适应我省职业卫生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某县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某县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饮水卫生安全,根据省、市卫生相关文件精神9月25日至30日,我所对辖区内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全部学校自备供水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水厂一户,有化验室,基本能按要求对水质进行检测,王庄水库今年三月份开始供水,供水前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了采样并送西安水质监测站进行检测,检测项目101项,所测项目均合格。有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2户,其中1户为高位水箱,1户为低位水箱,无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寄宿制学校。

二、我所成立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王XX副所长任组长,XXX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对辖区内县城及12各乡镇,协管员积极参与,对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本次检查在全面检查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检验室和检验人员的检验记录进行了详细检查。县水厂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有1户无卫生许可证,为居民小区,对其进行了限期整改。

三、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为XXXXXXXXXX,加大监督检查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和饮用水供水的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

1、二次供水单位对饮用水消毒认识不够,无检测设备,水箱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2、王庄水库水源防护有标识,有专人看护,但当地居民保护水源意识差,夏天经常于夜间在水库旁进行垂钓。

卫生监督检查小结


加强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决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下发了通知),于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次整治活动情况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等监督所的领导小组由所长挂帅,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过转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国家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周时间间隔较近,各地将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市还制作专题节目,比如临沂市与电台健康连线节目组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临沂电台连续滚动播放。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增强素质

各地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下旬起,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监管力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有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有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为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有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

(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特别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到基层,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