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读后感 共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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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读后感 篇1《论人的尊严》读后感1000字!
体小而丰富,读之有所悟。
皮科的这本小册子真的算的上是体小意远,可以说他解答了相当关键的一些问题。
开头的一篇相当重要,他阐明了人在世界上的位置,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在《俄狄浦斯王》中,人仿佛就是听命于神,是神的附属物。无论人怎么逃脱,都逃脱不了神对人的诅咒。在古罗马奥维德的《变形计》中更是如此,人与神相较量或者僭越后都会被变成万物。一来是神永远在强势地位,人处于顺从。二来是好像万物与人不存在什么根本上的不同。
而皮科在这本书中重新定义了人的位置,为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把人定义为上帝建造万物的见证者。这就给了人一个见证者的位置,这个身份让人可以既不僭越,也不等于万物。突出了人身份的特殊。他紧接着说,人身上被上帝放入了时间万物的种子,可以成为万物。这是很不平常的。这将人与万物区别开来,人体内蕴含万物,是万物的孩子。同时又能成为万物,暗示着人拥有了无限的可能性,这将人类地位提高,人类高于万物。这个观念使人类可以改造世界,因为人成为万物意味者就是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但是不超越神)。
所以,这在一定意义上塑造了我们今天认识到的所谓的健康的人:他是有活力的,他是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观念,组成了人类本位的观念。人类本位这个观念并不只是个贬义词,我认为正是发现了自己,人类才可以开始富有创造力的生活。从世界七大奇迹到人类科学飞快发展,上可以脱离地球前往太阳系,下可以到马里亚纳海沟深入世界沟壑。从而足迹遍布我们生存的世界,并强有力的改变了世界。
皮科关于人的论述在我看来在今日仍然是生机勃勃,但是却有一丝过了头。人类本位固然可以使人的地位提升,然而人若不知道界限,那么紧跟来的就是僭越。人类在编辑基因、人类在创造新的生物。在皮科的角度看来这就是一种僭越,因为他们在做神的事情。所以,值得肯定的是皮科的人是有限度的人而不是完全无限,无所拘束的人。
皮科接下来的辩护让我觉得最为精彩,首先是为了哲学辩护,他肯定了哲学不是用来证明谁对谁错,而是为了谈论真理。这说明了哲学不是一种无意义的争吵,而
查看更多>>书籍是阳光,让我们能沐浴在七彩的世界里,许多人读过作品后被其内容所触动,我们可以将读完书后所获得的收获写成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真的可以戳到人们的内心吗?你可以读一下栏目小编整理的尊严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尊严读后感(篇1)当我的目光刚刚划过最后一段的最后一个字时,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真的被女主人的所作所为震惊了。
我对这篇文章印象非常深刻,主要写了一个乞丐去了一座庭院里去讨钱,而女主人并没有直接给这个乞丐钱,而是让这个只有一只手的人将一些砖从屋前搬到了屋后才给了他钱。最后,这个乞丐变成了一个气度不凡的成功人士。
我欣赏的这篇文章就是《为了他的尊严》。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告诉了每一个乞丐三点:1。 要自食其力。2。 要有尊严的活着。3。 要觉得自己有用。我觉得第一个乞丐能成为成功人士是因为他知道了并不是只有两只手才能劳动。而第二个乞丐则有两只手,他却不屑那二十元钱,他鄙夷劳动。所以到后来,他要么还在乞讨,要么就已经饿死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乞丐,但我对待他们的态度却跟文章里的女主人稍有差异。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四肢都健全的乞丐,我不会可怜他们,谁让他们有能力却不去劳动呢?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出门旅游没带够钱,在路边要钱的那些人,我只会鄙视他们,难道只有乞讨才能让他们得到路费?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年轻人在路边乞讨,我也只能可怜他们。难道他们就不能像第一个乞丐那样用自己的努力去挣钱?
如果是我,对待那些残疾的老年人在路边乞讨,我会弯下腰来给他们施舍一点钱,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去挣钱了。
这篇文章我很喜欢,我喜欢女主人那乐于助人的精神,我也很喜欢那些用自己劳动来得到收获的人。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热爱劳动。因为孙老师还说过:“劳动能使人变得更智慧。”
尊严读后感(篇2)对于一个人来说,我觉得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尊严了。有的人说:人的尊严靠奖励!有的人说:人的尊严靠知识!有的人说:人的尊严靠拼搏!今天,我读了《为了他的尊严》这一篇课文,读了之后,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为了他的尊严》这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独臂乞丐来到一座庭院,可怜巴巴地向女主人乞讨,女主人却要乞丐搬砖才给他钱,乞丐很生气地认为女主人是在捉弄他,女主人则用一只手搬起砖向乞丐证明一只手也能搬砖。乞丐也只好用他唯一的一只手搬砖来换取女主人给予的金钱二十元钱。若干
查看更多>>有所坚持,有所放弃,即为尊严。
——题记
我始终念念不忘的`是那位宁死不肯过江东的英雄。每每读到项羽二字,眼前浮现的便是青刀跃白,血染沙场;唯余江水,奔入苍茫的景象。那个男人就这样立在江边,用不屈的灵魂昭示着尊严,那是我第一次明白“尊严”二字。
人们对于项羽之死的高度评价,多半在于结果。他死了。他没有过江。所以他有尊严。对于其他以死来抗巨羞辱的人们,理由也大致相同。似乎活着即是屈服,死了才是正道。
真是如此吗?若真如以上方式理解尊严,理解项羽,那么古代的智者贤人们,定万万不会将“尊严”作为人类美好品质的一部分传承给后人。项羽要的是什么?是江山吗?我看未必。他起义于秦王朝的严苛暴政。他是为颠覆暴秦而来。秦灭后,项羽与刘邦划河而治,在刘邦筹划怎么一统天下时,项羽在虞姬的莺歌中把酒盈樽。有人评论说,这便是刘邦终能成就大业的原因。但从历史的角度看,这天下必然是刘氏的,项羽颠覆暴秦的目标早已达到,这是他的有所坚持,久在沙场,生命早已置之度外,这是他的有所放弃,他用他的一生践行了有所坚持和有所放弃,在我看来,这才是其配得上尊严二字的原因。
文行此处,看官未免要问:那汉奸岂不是又尊严的了?《叶问》里面的头号大汉奸,天天追随这个大君那个上校,漠视着同胞的死亡,但他亦是有尊严的,他要的是活着,比一般民众更好地活着,因此他放弃了名声,他承受着同胞的白眼辱骂,忍受着日本人的歧视,只为活下去,这样看来,他的确是维护者作为人——一种求生的生物的尊严,至于为什么汉奸这么让国人憎恶的原因是他在守护生物尊严的同时,也丢弃了民族的尊严。
我们谈一个优秀的民族,往往会谈到其历史,其文化,其精神内涵,一个存活了上千年的民族之所以能够免遭吞并或毁灭,很大程度上与其民族的尊严有关;有所坚持,有所放弃。拿汉民族而言,当女真族和蒙古族的马骑踏平了中原大地时,汉民族果断南迁,向他们喻为蛮夷之地的东南沿海开始新的生活。作为一个民族,其最重要的并不是拥有多大的土地和人口,而是要坚守民族特有的文化内涵,使民族的薪火代代相传。元朝时期汉族暂时的压抑,与汉文化依旧活跃地出现历史舞台之上形成鲜明对比,将能证明这一点。放弃一朝一国的统治,在巨大的民族传承面前,也不过是星火。而对于一个个体而言,其所能拥有的民族的尊严既是坚持其民族精神,以保有并传承其文化民族一员的身份,丢开了民族的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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