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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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一、仲裁工作基本情况

(一)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1、截至到10月29日,仲裁院共接收劳动争议仲裁申请136件,不予受理2件,立案134件,涉及劳动者183人,涉案金额430.02万元。

立案的134件案件,结案119件。其中调撤73件,涉案金额192.99万元;裁决46件,涉案金额237.03万元(其中裁决1件39人集体案件,涉案金额49.78万元)。

2、按照争议类型分,工资支付、工伤赔偿、劳动关系认定和和参保是主要的争议诉求。

按被申请人性质分,发生争议的有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被申请人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争议案件有138件,占争议案件的96%。

按行业分,主要有建筑、制造、房地产、服务等。

(二)加强仲裁队伍建设

1、2018年6月,参加了省人社厅组织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学习培训班。

2、2018年10月,参加全市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培训学习。

(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1.全区22个乡镇街在仲裁院的指导帮助下都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挂牌开展工作。

2.为提高调解效力和促进调解规范化建设,仲裁院向22个乡镇街派发统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识,统一的刊刻印章,统一的调解、送达、记录等调解文书范本,并上墙公示规范统一的调解制度,做到了“五统一”:统一刊刻印章,统一悬挂调解标识,统一调解制度,统一调解程序,统一调解文书范本。

3.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规定,包括星星服装、江淮电机、绿篮子超市、百大金商都、工美服装等企业在内的260多家企业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工作创新

1、随着劳动争议案件量的增加,仲裁院适应社会发展和劳动者维权的切实需要,创新办公制度,逐步实现现场、电话、网络多元化办公;规范立案制度,劳动者递交的立案材料在与原件核对一致后,统一盖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用”字样,并一式两份,仲裁院留存一份,送达给被申请人一份;落实合议制度,案件裁决前由三位参与案件的仲裁员进行合议,并附有合议笔录;建立了仲裁院财务制度,为更好的处理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2、根据公开、透明的要求,截至到10月29日,在仲裁院微信公众号公示仲裁开庭信息25次,公开开庭时间、地点、案由、仲裁员组成等信息。

3、截至到10月29日,按照依法、合规、便民的要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巡回仲裁庭分别在椿树镇、施桥镇、三十铺镇、中市街道开庭4次。

4、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通过乡镇街巡回仲裁庭、召开座谈会、建立劳动关系QQ群和创建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劳动者、用人单位经营者或管理者、劳资负责人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发放劳动保障宣传手册,定期在微信公众号中更新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仲裁院开庭信息。

5、截至到10月29日,仲裁院联合医保、征缴等部门到企业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座谈会2次。

6、探索联合办案机制。探索和推进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联合办案机制,建立“一站式”接待、信息共享、联动处置等,每个劳动关系工作人员既是仲裁员也是监察员。

2018年工作展望

1、充分发挥新仲裁庭的良好条件,提高办案质量,并做好全院工作人员的仲裁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2、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并积极督促、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真正发挥应有作用,为构建和谐**保驾护航。

3、健全和完善在乡镇召开流动仲裁庭程序,切实做到方便于民,服务于民。

4、对仲裁卷宗进行规范化整理,保障档案及时准确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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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劳动仲裁科工作总结


区劳动仲裁科工作总结

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机,以创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优三满意”文明窗口为标准,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一、工作职能:
1.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劳动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5.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6.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7.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便民措施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阳光仲裁”力度。
三、工作做法
1、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加强劳动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仲裁工作的关键。 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将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再次,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继续鼓励和支持专、兼职仲裁员、书记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尽量组织仲裁员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首先端正劳动仲裁员的工作态度。教育和引导他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谐仲裁这面旗帜。通过在仲裁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认真 、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仲裁员务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严格办案程序。我们严格按照《江苏省省劳动仲裁案件庭审程序》执行,从制度上规范仲裁员的行为。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三是初步实行兼职仲裁员办案制度,提高办案数量,缩短办案时间;四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树立为企业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执法机构,必须要以严谨、规范、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贯穿劳动争议仲裁的始终,才能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我们首先完善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并落实到人,规范办案程序,统一告知用语,强化证据质证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在仲裁活动中实行“阳光工程”,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挂上墙,将各项办案程序、收费标准、办案纪律、开庭时间、开庭场所、仲裁庭组成人员,既方便群众,又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督是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我们从仲裁员资格准入,日常办案工作等方面加强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反映不好的,坚决不发给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坚决不予聘任。对于在办案中

区劳动仲裁科工作总结第2页

有徇私枉法行为的仲裁员坚决予以淘汰。同时,为保证案件质量,维护仲裁公正执法形象,办公室还强化案件审理监督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个申诉案件,细心听取当事人对裁决的意见,对发现原裁决确有错误的,及时报请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彻底改变申诉难的现象;通过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及时移送办公室审查,杜绝或减少错案的发生,以维护仲裁委员会公正执法形象。20xx年以来,我委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9件。其中调解案件25件,占案件总数的42%。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无一起本级或上级纠错的案件。
2、改进服务,强化细节,以多种措施实践“仲裁为民”的理念。仲裁为民是劳动仲裁机构的根本理念,我区劳动仲裁机构从小事、从细节做起,采取多种措施方便当事人,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首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以维护劳动双方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同情弱者,对缴纳仲裁预付费有困难的,我们实行先立案,后收费或减收、免收仲裁费用的做法,决不使一个受害者因为拿不起钱得不到仲裁,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劳动仲裁形象,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好评;其次,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透明度,我们还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编印了《劳动争议仲裁、合同鉴证、信访工作服务指南》,使来访者对我们的工作程序一目了然。二是对当事人实施仲裁告知制度,减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常识而造成无谓失误;第三,审慎实施部分裁决制度,解决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特别之需,使危重工伤等亟需救助的职工能够及时得到救助;第四,实施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建立健全处理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机制。近年来,我们以处理欠薪事件为重点,以建筑装修行业为突破口,研究有针对性的办案规律,解决了一批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第五,探索建立了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帮助其加强劳动用工规范建设,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3、注重宣传,强化预防,努力营造劳动关系双方的和谐氛围。营造劳动关系双方和谐氛围是劳动仲裁的根本目的。 我们在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的同时,针对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抓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首先, 抓住劳动合同这一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认真排查劳动争议隐患。我们将不规范劳动合同和不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产生劳动争议的主要症结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省厅开展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调查的要求,我们科室参与了调查,通过此次活动,我们重点了解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并征求了他们在劳动合同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搞好合同鉴证储备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二是做好劳动合同鉴证的服务工作。我区劳动仲裁机构遵循“依法鉴证、保证质量、体现服务”的原则,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虚假合同、人情合同及不完备合同及时纠正,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企业、职工对劳动法规和劳动仲裁工作的认识。 劳动仲裁工作虽然开展了多年,但是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对劳动仲裁缺乏了解,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和一些私营企业职工还不知道有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不知道劳动仲裁是干什么的。我们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让职工们知道劳动争议处理途径、程序,扩大劳动仲裁工作影响,正确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第四,进一步加强劳动信访工作。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观念,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来访的职工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解释,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时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解决,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对集体来访,实行仲裁建议制度,使企业依法办事,对劳动争议易发生的私营、个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第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大力贯彻“调解为主”的办案思想,加强了庭审前后和案外案内的调解力度,以已经出现的争议为重点,以点带面,注重从调解现实的争议入手解决潜在的争议,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还规范调解程序,避免“一边倒”的强制调解和调而无果等现象发生,保证调解质量和调解效率。
区劳动仲裁科科长:
二0xx年十一月十七日

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凝聚全局力量紧紧围绕市、县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积极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新就业,深入开展就业脱贫工作,稳步实施就业扶持工程,推动全区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

(一)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和就业扶持工程:

我区城镇新增就业1816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000人的363.34%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7 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2 人;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320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106.67%,到岗率为61%,累计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共67.14万元;7家见习基地累计开发见习岗位24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7.37%,本年度吸纳107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到岗率为56.3%,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0.8万元。

(二)就业脱贫工程:

2018年我区认定就业扶贫基地19家,扶贫基地开发岗位754个;新建就业扶贫驿站6所,内含扶贫车间21间,开发岗位299个,吸纳182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各乡镇街(行政村)以及驻村企业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发居家就业岗位369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1056人,开发辅助性岗位330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00人;已举办贫困劳动力就业专场招聘会5场,发布岗位信息5079个;针对3562人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本年度帮扶就业人数2195人。

(三)创业担保贷款:

1一10 月份我区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 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4亿元的100%。

(四)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免费为30 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一期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免费为28 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一期创业意识培训,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五)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征缴收入568.7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90.02万元,2018年度67家企业稳岗补贴共127.61万元正在审核中;新增申报领取失业金人员186人,领取失业金减少人员155人,现有231人享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5%。

(六)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截止目前,已发放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8人,共16万元。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就业脱贫,助力贫困劳动者群体

1、扎实做好就业脱贫数据维护。为提供详实、准确的贫困劳动者就业基本信息,不定期同扶贫办对接,及时做好新增贫困劳动者就业信息摸底调查和“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吻合,实现就业信息准确。目前我区“就业创业脱贫管理系统”中贫困劳动者成员总数45742人,其中已实现就业24568人,有就业意愿未就业2922人,帮扶后就业的2462人。

2、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已经有14个乡镇报送29份扶贫驿站建设申请材料。遵循成熟一家建设一家的原则,借鉴舒城、金寨、山东、潜山等驿站建设经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已确定木厂姜圩、横塘岗九里冲、马头龙辉、翁墩明全、孙岗何大楼、施桥跃进6家作为今年扶贫驿站建设点。目前6家扶贫驿站四大服务功能全部建设完成,已投入使用,并对6家扶贫驿站进行评估验收,拨付就业扶贫驿站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

3、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贫困户提升工程建设,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公益性就业岗位,按照以工代赈的方式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截止目前我区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发的公益性岗位401个,吸纳310名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4、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功能,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本年度在三十铺、木厂镇、孙岗镇、翁墩乡、清水河街道共开展五场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搭建贫困劳动者与企业用工平台,实现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

(二)推进就业扶持民生工程

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网络进行公告、公示及印发宣传单等进行政策宣传,并在东河口镇、椿树镇、木厂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召开了企业代表座谈会,开展就业创业暨就业扶持工程政策宣传与解读。二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联系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从事后勤服务、社会化服务的企业,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深入我区22个乡镇街以及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残联、公安、住建、城管、司法等部门,得到了各乡镇街以及多部门的配合。三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工作,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实现就业,经单位申报、资料审核、条件评估,**市毛坦厂中学等7家单位被认定为2018年**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开展系列就业专项活动,积极搭建劳动用工平台

我局依托 “春风行动”、 “就业援助月” 等就业专项行动,先后在三十铺镇、木厂镇等开展了大型招聘会,积极安置城乡各类未就业人员,发布企业招聘信息2000 多条,近5000 人与企业签订了用工意向协议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对最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深入各乡镇(街道)、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发放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材料2 万余份,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作用

目前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目标任务较重,鉴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补充新的担保基金还十分乏力,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在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在安徽百盛集团有限公司积极要求下,我区引入安徽百盛集团有限公司为百盛园区内商户全额担保的新模式,开创了我区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新局面。

(五)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截止十月底,己组织30 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一次创办企业培训,所有培训补贴全部发放到位,完成全年目标工作任务;对28 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一次创业意识培训,全部合格通过;全年共使用扶贫资金和就业资金合计4 .78 万元。

(六)扎实推进失业保险工作

加大对失业人员扶持力度,开展失业人员培训,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继续加强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要求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和维护,严把审核失业人员待遇关,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七)做好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吸引大学生来我区创业创新,提请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吸引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方案和**区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区引进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人才引进目标、责任单位,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措施。目前已建立了人才专项资金200万元,发放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8人,共16万元。

三、2018年工作谋划:

1、加强就业脱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劳动者对就业脱贫政策的知晓度;大力开发居家就业岗位、辅助性就业岗位,让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强技能脱贫,组织实施针对性强的就业技能培训,让贫困劳动者通过掌握的技术实现自主创业、素质就业;进一步加强村级就业扶贫驿站建设,为贫困劳动者以及边远农村提供就业服务、电商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岗位等综合性服务。

2、进一步提升就业扶持工程上岗率。积极开发、核查公益性岗位,做好宣传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工作,做好有就业见习意向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工作,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3、严格审核失业人员待遇享受,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2018 年失业人员求职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及稳岗补贴申报、发放工作;认真完善金保系统操作,确保与上报信息一致。

4、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市场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加强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组织企业在岗职工进行理论、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岗位提升培训,通过培训,使在岗职工取得初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实现持证上岗,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推进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对新型产业扶持,加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工作力度,保持部门间良好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6、继续落实吸纳大学生创业创新政策,加强对大学生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请审核,做好补贴的发放工作。

街道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街道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街道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法治精神,紧紧围绕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工作,以推进“东进战略”“法治**”等措施为突破口,常抓不懈依法治街工作,形成制度化与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体制,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凝聚基层合力

(一)统一思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街道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并根据岗位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计划。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印发了《**街道法治街道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街道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2018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实行领导负责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双重负责制,将依法治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思维,主动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职责体系,打造“无缝隙”政府

1.全面理清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制。根据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清理街属各部门职责,对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空档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形成层级清晰、量化具体、流程科学的责任体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主体,将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岗位及具体承办人,根据法定化的岗位责任制配备工作人员,形成部门内设机构、岗位之间的无缝隙责任链接,确保每项工作职责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加强制度建设,清理规范性文件。拟定《**街道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备案、清理、效果评估等各程序予以规范,从“立法”上保障依法行政。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补充、完善或废止;组织印发《**市**区**街道规章制度汇编》,为街道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3.建立议事规则,保障科学民主决策。制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议事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形成纪要的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切实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制订《**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对涉及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改革举措和一级市政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等重大事项,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在决策前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我街道从未发生因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不按规定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策违法或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等相关事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建立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办理、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整合行政资源,设立诉求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信访诉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仲裁立案等6个窗口,实现了“四个一”运作模式;建立“大调解大综治”体系,加强以部门主办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为重点的协调、沟通、合作机制建设,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社区工作站之间的联系协调,减少行政资源内耗,降低行政成本。2018年以来,累计办理业务为5000余项。

2.规范行政服务行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行政事项对职责内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行政处罚的流程和规范进行梳理并提交街道党工委办(督查室),将行政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实现行政服务的法定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完善网上审批、在线服务、网上监督等系统,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增强各单位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执行,按法定要求完成处罚幅度的基准化设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原则上实行定额、定量处罚。

2.制定执法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明确案件处理的流程、查封和扣押物品的管理以及执法文书的管理等有关事项;制订行政执法指引,明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执法依据,并分别制定了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的行政执法流程图,确保各行政执法单位职责分明、流程清楚、时限明确、责任到人。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制定《**街道机关作风和行政效率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出台街道基层执法(服务)评议实施意见,建立基层执法(服务)评估体系,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测评,对不规范的执法(服务)行为进行整改;从有关社区和单位聘请2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以及54名行政监督联络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投诉和举报受理登记台帐,加强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4.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效率。开展机关作风明查暗访活动,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评风纠风活动,组织街道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政风行风进行自查自纠,及时作出整改,同时,邀请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计生、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评议,评议对象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梳理,积极整改,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四)推进法治社区创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选取新生、**墟、龙西、五联作为法治社区试点单位,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制定社区法治创建活动方案,积极开展社区“法治体检”活动。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审查梳理村规民约、社区管理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完善。我街道四个创建社区顺利通过民主法治社区初检验收,新生社区被推荐为“**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三、强化机制创新,“四制一体”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一手抓依法治理,双管齐下,不断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结合街道实际,探索出符合街道特色的依法治理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即:持续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保障机制;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链条健全、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机制;快捷便利、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从而形成了**街道依法治理新体系。

(一)持续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治街保障。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街道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维稳综治办,具体负责全街道依法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时总结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开展工作。

2.成立法治机构,夯实依法治街基础。维稳综治办加挂依法治理办牌子,由专人负责,并公开招聘了1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通过调研与实践相结合、审查与参与相结合、服务与监督相结合“三个结合”

为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撑。

3.注重实体建设,构建依法治街网络。建设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逐步扩大服务网络。目前,已建成以司法所为中心,联合巡回法庭、劳动仲裁庭、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律师事务所、信访诉求,覆盖7个社区,涵盖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特殊群体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二)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

1.推行“111”“333”工程,构建大调解格局。即秉承一个理念,依靠三支队伍,延伸三级网络,创新三大机制,构建一个多元体系,形成一个大调解格局。一是构建调解网络。构建起“街道-社区-企业(行业、物业)”三级调解网络,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调解工作室5个,调解小组92个。二是组建调解队伍。打造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和社区法律顾问为主导力量,街道妇联、劳动管理办、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兼职调解员为重要力量,各社区、企业、物业、行业专、兼职调解员为中坚力量组成的三支高效专业的调解队伍,通过对241名调解员的专业、心理、技能培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三是形成大调解格局。目前,我街道已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多元调解体系,在内涵建设上,融民间力量、行政、司法机关于一体,涵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的大调解格局。今年,利用“大调解”格局共排查各类隐患4684宗,成功调处各类纠纷3325宗,受助群众六千余人,制作人民调解协议3124份,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探索诉调对接模式,及时终结矛盾纠纷。在科学研判矛盾新形势、新走向的基础上,提前预警应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司法、诉求、信访、大综管四大平台作用,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受案范围、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要求、统一结案归档。形成平台受理—部门联调—制作协议—司法确认(仲裁置换)系列流程规范,实现矛盾调解执行无缝衔接。

3.创造信访评理制度,有效解决历史积案。成立“信访评理团”,制定操作规程,由街道信访办和司法所主持,组织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在当事人双方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对诉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其是非曲直进行公开评判,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实践证明,评理团制度是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延伸,是信访工作的有益探索。自“信访评理团”成立以来,通过说事评理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赖某伤害案、刘某木瓜案、李某拆迁补偿案等12宗信访积案。

4.完善联调联防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以协商、调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解决在社区。探索出了“三四五联防联动联调”模式,依托社区人民调委会、企业调解委员会,建立以社区、园区、厂区为主体的“三区”调委会联防机制,完善“小事预防,大事上报、联动解决”的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联动处置机制,搭建企业、工会、社区、区(街道)部门、社工“五方”联调平台,有效预防、控制、化解社区劳资矛盾,维护社区劳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和谐。

(三)链条健全、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机制

1.点对点布阵,依法行政坚持不懈。为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行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指派司法所律师在执法队、劳动管理办、信访办、安监办及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等部门挂点,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街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

2.面对面服务,保驾护航中心工作。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推动解决街道历史遗留问题。参与街属企业改制,化解涉及土地重复买卖、地价款补缴、街属企业股权转让、龙城公司破产等历史遗留纠纷。二是穷尽法律手段,全方位服务街道中心工作。合同审核、降低法律风险;专题调研,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谈判,推动工作进展;代理案件,维护街道权利。2018年以来,共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0份,参与重大事项谈判87次,代理街道诉讼案件14宗,审核各类合同1492份,出具法律修改意见2083条。三是善于梳理总结,探索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如:全程代理街道诉讼案件,形成仲裁援助—财产保全—工资垫付—诉讼追偿—执行到位的应急垫付案件处理模式。

3.线对线联动,廉政教育常态化。与**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检察联络室,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到街道开展法治及廉政教育讲座,充分发挥检察院的廉政监督、案前指导、警示宣传功能,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大责任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力度。

(四)快捷便利、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

1.法律援助实现“四个零”。为确保更多的弱势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司法所倡导法律援助“四个零”工作机制。

(1)零距离申请援助:延伸法律援助申请点,建立起街道-社区-工业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使援助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充分体现 “离得近、喊得应”的便民效应。

(2)零等待受理案件:建立148法律咨询平台,全力打造接待来访-法律咨询-预约调解-制作文书-法律援助-申请仲裁(诉讼、确认)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

(3)零收费提供服务:对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内的案件,实行免费服务,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大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

(4)零障碍帮弱济困:推行电话预约援助、上门援助及异地协作援助机制,合理利用法律援助资源,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

2018年以来,共为59宗案件、502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涉及金额近637.7万元。

2.群体性案件处置实现“六个快”。群体性纠纷具有较强的群体性、突发性、对抗性,波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维稳事件。如果当事人不懂法律程序,不仅权利得不到保护,而且容易造成诉讼成本的浪费,更有甚者会影响社会稳定。针对该类案件特点,司法所逐步摸索,借力法律援助处理突发性群体案件,开辟“快理、快派、快立、快保、快调、快结”的“绿色通道”。

快理:快速受理法援申请,保障权利救济途径。

快派:快速指派代理律师,保障权利依法行使。

快立:快速代理仲裁立案,保障诉权得以实现。

快保:快速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财产可供执行。

快调:快速介入案件调解,保障快速平稳处置。

快结:各种程序终结案件,实体权利得以享有。

2018年以来,通过法律援助“六快”机制,共处理群体性纠纷9宗,为415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等费用共计366.5万元。实践证明,运用该机制能够快速处理重大突发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彰显公平、正义。

3.推行社区矫正“5个1”监管、五层次帮教。“5个1”即做到一人一档、一周一家访、一月一教育、一季一劳动、一年一考核;“5层次”帮教,即从“测、分、疏、教、评”五层次开展帮教。我街道现有社矫对象38名、帮教对象42名,就业78人,就业率达97.5%;2018年以来开展集中思想教育12次、累计家访168人次、心理辅导160人次、谈话1574人次,矫正对象累计参加公益劳动3232余小时。

四、强化普法宣传,精心组织营造街道法治氛围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手段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

(一)新思路,新目标,重点普法。一是组建专业普法队伍。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吸纳街道法律专业人员、社区法律顾问等普法志愿者,组成专业普法队伍,牢牢把握“法治惠民”主题,坚持走群众路线,为民宣传,务实宣传,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实效凸显。2018年,编撰《以案说法——社区常见法律问题分析》法律图书,编印《以案说法——“家事法律关系”篇》《新法速递》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开展社区“法治大讲堂”12场,增强了群众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二是践行“七五”普法新理念。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社区居民、企业职工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营造机关、社区、企业、校园法治文化,确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二)抓时机,重实践,善用媒体。一是打好普法宣传时机战。以宪法日为龙头,结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周、5.1劳动节等重大节日,在热烈的氛围中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2018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派发各类宣传材料8000余份。二是打好普法宣传媒体战。充分发挥媒体效应,切实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收看率高、辐射范围大的优势,采取报道法治新闻、报道普法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普法效果等形式,为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搭建平台,扩大宣传范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受到教育与警示,扩大法治宣传效果。2018年,在《**特区报》《**法治》《信息快报》《南方都市报》、《**商报》《**侨报》等媒体发表普法信息数十条。

(三)新形式,多渠道,彰显实效。一是宣传载体充实。坚持传统宣传教育手段与新智能模式相结合,开展现场咨询、法制讲座、普法辩论赛,运用微信平台、微电影、宣传栏等手段,利用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渠道,广泛进行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对全街道的有效全覆盖。2018年,普法队伍通过举办各类普法活动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二是普法形式新颖。以互联网+”思维为指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微电影释法、电子显示屏、普法U站等新颖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寓宣传娱乐为一体。通过街道微信公众平台,为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供了有效的交流平台。

五、突出实效,巩固提升法治街道创建工作成效

开展法治街道创建工作以来,我街道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逐步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机制和氛围逐步形成,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基层稳定和谐,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大大提升。

特别是2018年以来,**街道结合实际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推行“四互一共”基层依法治理新模式,畅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行互融,建立持续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保障机制,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了专业化、规范化;推行互动,建立链条健全、无缝衔接的法律援助机制,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了亲民、利民;推行互联,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了网络化、高效化;推行互帮,建立形式多样、惠及全民的法治宣传机制,基层法律服务凸显了新理念、新载体。“四互一共”的良性运作,使我街道化解矛盾能力进一步加强,辖区社会局面平稳可控;法律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得以保障。辖区居民尊法意识稳步转变,学法守法氛围日益浓厚;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援助,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弘扬。街道法治环境的极大改善,推动了街道经济社会协调、科学、持续发展。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谋划

2018年,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乡镇街的大力支持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工作,奋发进取,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1、劳动保障监察巡查、专项检查用人单位(在建项目)172家,涉及职工28760人。

2、接待群众投诉举报结案114件,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2件。

3、为6100多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6300多万元。其中依法立案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案件3件。

4、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数26件。

5、书面审查企业216家。

6、审查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家,涉及金额 万。

(二)主要做法

1、是加强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上半年,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会,加强对乡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份又积极与市局协调,组织26名监察员参加市局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监察员证,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持证上岗的劳动监察员,大部分乡镇两名持证上岗监察员,同时加强对乡镇监察员的日常工作指导。实现了简单标的额不大的案件一般均能在乡镇街处理,较大的案件乡镇街做好先期证据采集再及时上报我队处理。

2、加强日常监管和行业归口管理,积极推动遗留案件处置。一是日常巡查。今年共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172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违规26件,二是案件处理。截止目前,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114件,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2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6300多万元,涉及劳动者6100多人,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有力的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今年以来,大队多次主动出击,分别开展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情况专项督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清欠倒计时”百日行动和“双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各乡镇街和重点项目开展拉网式集中排查,重点对有无办理施工许可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情况进行摸排。目前全区在建建设项目57家(其中2018年新开工项目23家,续建34家),存在隐患的项目24家(历史遗留占多数)。同时,针对存在隐患,已与属地乡镇街和相关部门共同分析原因,商讨应对措施,制定具体解决方案,约谈重点隐患企业负责人,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限期盘点销号,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3、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力度,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大队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力度,审查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共书面审查216家用人单位,比去年书审数量(168家)大幅度提高。通过书审,有36家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被评为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A级),并有2家获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1家获省级劳动保障诚信师范企业。大力宣传诚信企业,激励诚信,严惩失信,构建诚信社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以书面审查为抓手,基本掌握了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能针对性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也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奠定了基础。

4、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中介机构16家和用人单位74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二是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积极联合征缴中心对我区企业,就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进行专项稽查,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

5、与劳动仲裁加强联系,推进合署办公。对于劳动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由劳动监察先行介入进行协调处理,对于争议较大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由区仲裁院进行裁决,同时,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参与劳动仲裁案件审理工作。此项工作创新大大增强了我区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的能力,提高了办案效能。

二、2018年工作谋划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建立长效化管理体制为主线,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办案和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为手段,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为重点,加强过程监管责任,积极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一是力争检查用人单位(项目)不少于150家。二是力争基本完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内容,全面检查、补充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及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全覆盖。三是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98%,不发生群体性讨薪恶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防控机制。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行业归口、部门监管”原则,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清欠合力。

2、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妥善化解。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施策处置,明确责任单位,加快资产盘活进度,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加强源头防控,提升巡查力度。一是与住建部门在办理质量安全报建手续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两个源头环节共同把关,确保新开工项目全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从源头进行监管。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排查、督查力度,确保“一卡通”办理并按规定使用。三是全面摸清全区在建项目具体情况。

4、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讨薪者合法讨薪。一是充分利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联合办案机制,对有存在争议的引导讨薪者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二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的协调沟通机制,引导讨薪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薪纠纷。三是帮助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注重收集相关证据,合法理性维权。

5、加大惩戒力度,惩罚失信行为。联合住建部门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拉入黑名单,计入信用档案,限制或者禁止其参与项目申报和招投标,让失信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和行为等方面付出更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