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通知

管理通知。

在大家身处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大家经常会看看今日的公告通知。公告的内容都是针对特定环境下的相关要求和政策的知识。我们挑选出这篇优质的“管理通知”希望大家都能收获满满,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的内容请不要错过我们的网站!

管理通知 篇1

项目管理培训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我们非常高兴地通知您,公司将于近期组织一次项目管理培训。此次培训旨在提升我们的项目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工作效率。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将深入探讨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原则、工具和技巧,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项目挑战。

1. 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x月x日(星期x),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培训地点:xxxx会议室

请全体员工务必做好时间安排,准时参加培训,并提前安排好相应的工作。如果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培训,请及时向您的直属上司说明情况。

2. 培训内容

(1)项目管理概述

- 了解项目管理的定义和目标

- 分清项目管理和业务管理的区别

- 掌握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2)项目生命周期管理

- 学习项目启动、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的关键步骤和方法

- 了解与项目生命周期相关的重要工具和技巧

(3)项目范围管理

- 学会制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和范围

- 掌握需求管理和变更控制的技巧

- 理解项目范围管理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提供解决方案

(4)项目时间管理

- 学习制定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

- 掌握进度控制和进度管理工具的使用

- 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常见的时间管理问题

(5)项目成本管理

- 了解项目成本管理的关键要素和目标

- 学会设置预算和进行成本控制

- 掌握成本管理工具和技巧

(6)项目风险管理

- 了解项目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 学会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和执行风险评估

- 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常见的风险管理问题

3. 培训方式和安排

本次培训将以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和实践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师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为我们提供宝贵的实战指导和经验分享。培训期间,我们将组织小组讨论和互动活动,以加强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请参训员工带好纸笔,以方便记录和互动。

4. 培训收益

通过参加本次培训,我们将有机会:

- 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更好地规划和执行项目任务

- 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促进项目团队的沟通和协作

- 控制项目成本和进度,降低项目风险

- 增强自身职业素养,提高个人竞争力

项目管理是我们工作中的关键要素,培训结束后,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项目挑战,增强我们的项目管理能力。

重要提示:请各位员工务必认真对待此次培训,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共同提升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

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公司培训部门

管理通知 篇2

通 知

从即日起,请全体员工上下班按时打指纹,记录作为考勤,若出现指纹未打上等

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录指纹时间:早上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30之后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严禁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上下班签到及签退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若有个人故意损坏将对其进行批评并照价赔偿。

4.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损坏自行负责。

二、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昼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在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指纹;也不要滑动手指。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南京华帅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

管理通知 篇3

上个月我们共同分享了**教授的课程——《好员工》,相信大家都有了不少的收获和启发,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了一定的帮助。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分享《好员工》的下半部分,接下来分享的内容更加精彩,**教授将对“如何成为企业核心价值员工”做进一步的分析和讲解。

此次培训两次内容一致,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来安排具体参加培训的时间,保障每位同事至少能够参加一次。

请大家提前5分钟签到,迟到、缺勤者按照《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20xx-**-**

管理通知 篇4

各宿舍家人:

为切实加强6S管理,落实福田建设,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住宿环境,经研究决定于起,各楼层安排志工作为楼层长统筹管理,各宿舍实施“一对一”的友好结对改善评比,总务后勤组织志工每周一次不定期巡查,并将统计结果公布在6S宣传栏上。请各宿舍长及成员即日起自查整顿,并自觉做到以下六项:

一、安全用电:无私拉电线、无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煤球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地面卫生:地面无纸屑、垃圾、地面、厕所无污垢、宿舍内无卫生死角、不乱堆乱放等;

三、门窗桌面卫生:门窗干净无积尘、无污垢、无尘土、无蜘蛛网,桌面东西放置整齐,无积尘、无污迹等;

四、物品摆放:物品有序整齐摆放、无乱扔乱放;

五、床面状况:床上用品放置整洁有序;

六、墙面卫生:无乱写乱画,无乱挂物品。

附件:宿舍6S结对改善分配名单.

人事行政部

管理通知 篇5

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晃单位、国有企业在晃公司: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三不两必”要求,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怀防控发〔2022〕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日前后人员外出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外出管理

1.广大干部群众非必要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边境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的地市。其中,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出县。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晃的,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或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报备,切实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责任。

2.全县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原则上不出县。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县的,公职人员外出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其中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二、做好宣传引导

对目前尚在上海、吉林、广东、苏州等重点地区的新晃籍人员,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和全县公民要分别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本辖区居民、外地亲属劝导工作,做到“近期非必要不返晃”。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点对点宣传引导“五一”节日前后非必要不返晃。三大通信营运商要对全县在外务工、就学、经商人员发送温馨提醒短信,倡导非必要不返晃。

三、来返提前报备

确需来(返)晃的,需在抵晃前准备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外出返晃人员要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报备(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所有外地来晃人员要提前2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居委会)报备,接洽单位或亲属也要督促其履行报备责任、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抵晃后,按要求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须按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压实四方责任

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全面摸排尚在外地的新晃籍人员,建立在外人员台账,严格实行村(社区、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包保负责,确保不漏一人。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人员失管漏管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谎报、瞒报外出行程或拒不配合执行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3日

管理通知 篇6

村级新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更好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土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城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在本村行政区域内进行村庄规划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的规划区,是指村庄建设的发展需要实行控制的区域。村庄规划的`范围,有正式批准的村庄整体规划中划定。

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三、村庄规划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在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先由村民委员会向承包户实行代征,建房申请户向村里交纳代征费用的办法。建房户在本规划区内申请建房,必须服从规划管理,办理规划选址手续和用地报批。

农村村民建房报批程序:

1、村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同时交纳使用土地的代征费用,申请报告费用和其他费用,并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

2、由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申请进行审核,上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3、村民在办理好用地手续后,持农房设计通用施工图纸(由村里统一设计的图纸)和村镇建筑工匠的资格证书,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1、统一户型,占地面积为每户160平方米。

2、统一建筑红线。

3、统一标高,标高由村民委员会确定。

5、统一间距,前幢房屋后立面与后幢房屋前立面的距离。

6、统一立面装饰,各立面的装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布置。

在新村规划区内承接农居民住宅建设,必须按《浙江省个体承建农(居)民住宅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具有个体泥木工匠资格证书,方可承接施工业务,并且由村民委员会督促建房与个体泥木工匠签订好书面施工合同,个体泥木工匠向村民委员会交纳施工保证金(每户5000元)。

个体泥木工匠在新村规划区内负责施工中,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所规定的具体标准要求进行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泥木工匠交纳的施工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

六、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有村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地下排水设施费每户交纳2000元,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统一实施。

七、在新村农户建房原则上以二户为一组,即六间门面,一组与一组之间留弄堂宽度为3米,每户交纳土地代征费20000元,如房屋的结构原因或申请建房户需要单立户,要留小弄堂的,小弄堂为2米,()并每户外加3000元。

八、电力、广播、有线电视、通信电缆等有关设施统一由村民委员会规划、布置、实施,建房户必须服从,不得拒绝。

九、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实行选址、放样、砌基和竣工验收“四到场”管理制度,“四到场”由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会同镇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管理通知 篇7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调整通知

尊敬的公司全体员工:

大家好,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整体发展战略,我们决定对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现将调整方案详细通知如下:

一、调整背景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经济环境的变幻莫测,公司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财务压力。为了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稳定盈利,我们迫切需要优化费用管理制度,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调整内容

1. 统一费用管理规范:公司将建立一套统一的费用管理规范,明确各项费用的申请、审批和报销流程,加强对费用的控制和监督。

2. 划定费用预算:为了实现费用的合理分配和有效控制,公司将制定每个部门和项目的费用预算,明确费用使用的限额和范围,以保证费用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3. 强化费用审核制度: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费用审核制度,加强对各项费用的审查和核实,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浪费和不当支出。

4. 推行费用报销电子化:为了提高报销流程的效率和准确性,公司将引进电子化费用报销系统,实现费用申请、审批和报销的统一管理,减少人力和纸质材料的消耗,降低管理成本。

5. 强调费用节约意识: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费用节约意识培养和宣传,提倡节俭理念,鼓励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用钱、节约用资源,共同为公司节约成本、增加效益。

三、调整目标

1. 降低营业成本:通过优化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控制和使用,实现营业成本的降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费用管理的规范和优化,公司将更加合理和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

3. 增强员工的费用意识:通过加强员工的费用节约意识培养和宣传,提高员工的费用管理水平,使每一个员工都能深刻理解费用的重要性,尽可能减少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

四、调整实施

1. 系统培训: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的费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各级员工理解新制度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2. 制度宣传: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新的费用管理制度进行宣传,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新制度的背景、内容和目标。

3. 制度执行:从即日起,新的费用管理制度将正式施行,各级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按照要求执行,不得私自改变和擅自混淆。

4. 监督检查: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和不合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五、调整后期效应

经过本次费用管理制度的调整和优化,公司相信将获得以下效应:

1. 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通过对费用的合理管理和控制,公司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利润水平,改善财务状况。

2. 公司竞争力的提升:通过优化费用管理制度,公司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经营效益,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 员工绩效的增加:通过培养员工的费用节约意识,使每个员工都参与到费用管理中,公司将以更高的绩效激励员工,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请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调整和优化工作,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和运营给予支持和贡献。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管理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管理通知 篇8

各营业部、分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为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素质,使我们有限的空间得到更为合理的使用,并有效提升企业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自开始在公司内全面推行6S管理,开展6S检查、评定及验收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总部职场整改:学习6S标准,划分个人责任区及公共责任区;1月12日周五下班后全员进行职场整改,检查通过方可下班。

2、 营业部职场整改:学习6S标准,进行职场整改并拍摄整顿前后对比照片(前台、开户室、公共办公区域),每组对比照不少于三张(远景、近景、桌面细节),1月15日下班前将所拍摄照片发送至总部张丽玲OA。

3、 总部职场专项检查(1月15日-1月19日),成立6S督导小组进行专项检查,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进行当场警告并责令整改。

4、 2018年1月19日以后不再就办公室6S管理规范进行提醒,总部职能部门由6S督导小组(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每周进行稽查,每次检查完毕后在公司OA发布6S稽查通报;营业部由总部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抽查。

5、 6S管理要求及奖惩处理均根据附件相关内容严格执行。

总部人事部

管理通知 篇9

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集团公司6S管理相关文件的精神,实现集团公司“两融、三新、五化、万亿”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养,塑造现代化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牌价值,我公司于2011年5月全面开展6S管理工作,拟于2012年向集团公司申请达标验收。

根据6S管理推行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组织机构变动后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成立公司6S管理领导小组,6S管理领导小组架构及成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6S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为:

1、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的6S管理发展规划;

2、确定公司及分、子公司的6S管理中长期目标;

3、审议批准公司6S管理规章制度;

4、审议批准公司各部门年度6S管理工作考核结果;

5、审议批准6S管理日常工作中的重大决策等。

二、成立6S管理办公室,常设生产管理部

主任:

副主任:

协调员: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制定公司6S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编制公司6S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公司6S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和组织推进工作;

4、指导、协调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6S管理推进工作;

5、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各6S推进小组开展工作。

6、组织对各部门及子公司的6S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等。

三、成立6S推进专业小组

6S推进专业小组在公司6S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6S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6S推进小组分工及组成如下:

现场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中航工业6S管理评价标准的第3、4、5、6、7、8条的计划、实施、推广、指导、检查、内部评价。

办公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第1、2、9、17条的计划、实施、推广、指导、检查、内部评价。

安全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第11、18、22、23、24、25条的计划、实施、推广、指导、检查、内部评价。

素养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负责第10、12、13、14、15、16、19、20、21条的计划、实施、推广、指导、检查、内部评价。

希望公司各单位认真开展6S推进工作,积极配合6S管理领导小组、6S管理办公室及各专业组开展各项工作,使其分管各项符合中航工业6S管理评价标准,确保顺利完成6S管理工作目标。

6S管理办公室

管理通知 篇10

饭堂管理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们:

我们的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了更好地做好饭堂管理工作,保证各位员工在用餐时的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突出食品安全

1. 对供应商的要求:要求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明确生产操作流程和标准,保证原材料的安全性和质量。采购的食品必须具备相关的检验报告,确保无病毒、无毒素、无重金属等问题。

2. 对食品加工的要求:加工食品的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加工的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培训和资质证明。食品加工过程中,必须对器具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3. 对食品贮存的要求:保持食品在冷藏状态,禁止使用过期食品,定期清理食品库房和冰箱,防止变质和污染。

4.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巡检和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二、提高用餐品质

1. 丰富每天的菜品,保证菜肴的口味和健康安全的基础。

2. 每个菜品提供不同的食材组合,让员工有更多的选择。

3. 每日提供新鲜的时令蔬菜和水果,让员工摄入更多的营养。

4. 建立食品回收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回收处理,保证员工用餐品质。

三、加强餐桌卫生

1. 加强厨房收拾和卫生消毒。

2. 提供锅碗瓢盆等器具的消毒。

3. 建立员工用餐时间巡检机制,对用餐区的餐具、餐桌和椅子进行清洁和消毒。

4. 建设擦手纸巾和拖鞋等卫生物品。

以上是公司饭堂的管理通知,希望各位员工能够认真遵守,相互合作,共同打造一个健康、安全、舒心的饭堂环境!

感谢大家对公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谢谢!

管理通知 篇11

为规范上班期间的员工着装,保障安全文明生产,对着装要求重申如下(20xx-年7月已发布):

1.须穿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如需更换工作服必须在更-衣室进行;

2.不得穿超短裤、超短裙(指站立时短于膝盖以上2寸的),违者每次罚款20元;

3.不得赤膊,赤脚,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生产场所(包括各车间、车间办公室、仓库等)不得穿拖鞋、凉鞋,办公大楼区域不得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50元;

请广大员工自觉遵照要求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对所辖员工进行教育、落实,如所辖员工违反以上规定当月累计达3次及以上,对其直接主管连带处罚每次50元。

管理通知 篇12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颁布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的仓库管理水平,确保我公司物资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现将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做如下规定,并于即日起实施,以求取更好的工作效果和发展。

一、基本概况

本公司仓库位于公司办公楼后方,总面积2000平方米,分为原材料仓、成品仓、备品备件仓、辅助物资仓等四个区域,各仓库均有专人负责,相关的管理人员也要配备相应的工作工具。

二、入库管理

1. 所有物资、产品进入本公司仓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入库单和验收记录,相关负责人要对入库物资进行签名确认。

2. 入库物资要按照规定的摆放位置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防火、防潮、防尘等安全要求。

3. 进入仓库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并进行身份登记,同时要对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

三、出库管理

1. 出库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经过仓库管理员审核后,方可进行出库操作。

2. 出库物资要进行清点,与申请表进行核对,记录入库单号、申请人姓名、出库数量等相关信息。

3. 所有取货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仓库管理员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物资的安全。

四、库存盘点

1. 对仓库内的物资要定期进行盘点,盘点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日期由仓库管理员确定。

2. 盘点过程中发现物资损毁、丢失及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仓库管理员报告,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同时必须填写相关报损申请。

3. 盘点后,仓库管理员要按照盘点结果进行清点,核对数据准确性,并进行签字确认。

五、仓库安全

1. 仓库管理员要对仓库进行24小时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 仓库内禁止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仓库门禁必须控制,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六、仓库借用

1. 若有其他部门需要借用仓库内的物资,必须提前向仓库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借用单,申请借用人需进行身份验证。

2. 借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归还,如有损坏、丢失,需负责赔偿。

本公司仓库管理制度自即日起正式实施,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全体员工要积极配合,共同落实管理制度,确保我们的物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最后,希望我们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提高我公司的物资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公司仓库管理员部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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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通知汇总


本文介绍的是“管理通知”,它是在单位或部门工作中大家经常接触的公告通知。作为协调工作和行动的核心工具,公告通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希望您能仔细阅读本文!

管理通知(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泥行业准入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据《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工原〔2010〕第12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水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 申请准入公告的水泥生产线所属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生产线,以及污染物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四)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要求;

第六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条件,明确建设布局、建设条件、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以及淘汰落后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开展复核。

符合准入条件的水泥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生产线所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

(六)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

被撤销公告资格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十四条 对公告企业在投融资、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优先选择公告企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水泥生产企业。

第十六条 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墨行业准入管理,监督执行《石墨行业准入条件》,规范石墨行业准入公告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石墨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查验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第二章 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 申请准入公告的石墨生产线所属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石墨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第四条 具备以上条件的石墨生产线所属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条件,明确生产线在建设条件、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资源消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完成复核。

符合准入条件的石墨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

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审核过程中,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实地查验活动。实地查验结果,由查验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生产线所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准

(二)报送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告知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被撤销公告资格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石墨生产企业。

第十五条 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石墨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篇3)

为全面打赢"百日攻坚战",根据市委、市政府环境整治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市城建检察大队将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现特作如下通告:

一、市区五一九路、八一路、华光路、李纲路、熙春路为城市管理一级严管路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路段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

二、市区主次干道不得随意设置(摆放)店招,广告牌,不得随意晾晒物品等。

三、早、夜市经营者必须进场进店或按指定地点,规定时间文明经营,不得随意占道,污染城市环境卫生。

四、建筑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遗撒。

五、遵守社会公德,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市城建检察大队将以拍照、摄影等方式对市民不文明行为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予以曝光,严禁将宠物进行放养,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六、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市城建检察大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管理通知(篇4)

发布日期:2017-10-14 浏览次数:400 工信部发布《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才能具有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这是本月中市场传出萤石资源明年将整合的前奏。

本月中旬,一位氟化工产业政策制定高层人士曾表示,国家级的萤石资源整合在2012年将有实质性突破,同时预测在“十二五”末,中国整个氟化工产业将达到1500亿元产值,约为2009年的5倍。时隔不过半月,工信部就发布了相应管理办法,体现出国家对萤石资源整合和加强管理的紧迫性。

据上海有色网(SMM)调研,8月初以来,包括天业通联、永太科技和多氟多在内的三家上市公司,竞相收购萤石矿资源。同时,五矿集团、湖南郴州氟业等萤石相关企业,正把收购萤石资源作为企业今后发展的重点。

上海有色网(SMM)认为,萤石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是一种可用尽不可再生的资源。我国虽是萤石资源大国,但由于盲目开采、乱采乱挖等现象屡禁不止,致使高品位萤石资源已经出现短缺的局面。而萤石资源整合将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市场配置秩序,随着加工技术不断提高,萤石矿产的可持续应用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的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各界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监督,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及时将本地区(单位)符合《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和《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各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报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010-68205567 010-68205569 邮箱:wangww@miit. 附件: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管理,推进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结构调整,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标准》和《萤石行业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公告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准入公告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三)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的生产装置;(四)具有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五)符合准入标准的规定;(六)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七)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八)按生产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九)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符合上条规定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可向生产装置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以下简称准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准入公告申请书;(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效证明文件;(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五)企业生产经营及生产指令性计划执行情况;(六)项目建设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七)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八)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九)采矿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采矿权证复印件;(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企业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受理机关验证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后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企业。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审核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标准,在企业设立、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等方面明确是否符合规定。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三个月内,组织开展复审、核实。

符合准入标准的企业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后,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查过程中对申请材料存有质疑的,可以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查验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企业应当配合查验活动。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准入标准开展自查。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情况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三)法人代表、股权或资本金、资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查企业自查报告,对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年12月31日前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公告企业实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和公告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告企业或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准入公告资格。

(一)不能保持准入标准;(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的行为;(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四)填报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五)不按生产指令性计划组织生产;(六)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被撤销准入公告资格的企业,整改合格后满1年方可重新提出准入公告申请。第十四条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公告企业若被撤销准入公告资格,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应立即收回其未完成的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所有类型的耐火粘土(高铝粘土)及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萤石生产经营企业。

第十六条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得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2.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管理通知(篇5)

各科室: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是三甲评审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规范,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

1、 科室内部必须如实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培训(制度和课件在OA上)、抗菌药物(内、外科)应知应会、全院合理用药应知应会等,药品管理办公室定期抽查。

3、根据近期专家指导意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必须经2位(抗感染专家、临床药师)或3位(抗感染专家、临床药师、微生物检验)会诊专家会诊后方可使用,治疗用使用前标本送检率要达到80%以上。医院专家组专家也不能独立使用,必须经过会诊,且在病历中体现。

4、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存在以下不合理应用情形的,将考虑是否暂停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

(1)发现3次(及以上)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超出13个品种范围的;

(2)发现3次(及以上)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时程不符合《(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

(3)发现3次(及以上)不经会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

(4)发现3次(及以上)应用抗菌药物在病程中无记录分析的。

5、根据三级评审要求,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要做好医疗记录,通过医院HIS系统上报临床药学科,并如实记入病历中。(月底质控加分项)

6、请各位门诊专家注意控制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近期组织对门诊处方点评结果进行询证,对超指标进行公示。

管理通知(篇6)

1、礼貌聊天、团结友爱;

2、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职责;参与本群即证明您已经阅读并理解本规定条款;

3、服从并监督管理员的管理,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群主或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4、聊天敏感资料尽量避免直接使用关键词,用通假字,符号代替;

5、聊天资料包含私密信息或别人不便加入讨论的,能够在群外私聊;不想参与群内讨论时能够暂时屏蔽群消息;

管理通知(篇7)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规范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定

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卫生陶瓷企

业准入公告申请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监督检查准入条件保持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

准入公告申请进行复核、公示和公告,并实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

第三条申请准入公告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所属企业

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第四条具备条件的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准入公告申请,并提交《建筑卫生

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所需材料。申请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四)项目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五)节能评估和审查文件(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提供);

(六)质量抽检报告;

(七)强制性认证证书(生产瓷质砖的提供);

(八)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排放达标证明材料;

(九)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年耗标准煤5000 吨及以上

的企业提供);

(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二)上社保金缴费凭证及纳税凭证;

(十三)职业健康保障体系有效证明文件;

(十四)生产线运行情况说明。

上述

(二)至

(十三)项材料,请提供经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核实的复印件。

第六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部门意见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意见应当对照准入标准,明确建设条件、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节能降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收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专家完成复核。必要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委托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复核。实地复核专家应在两名以上。实地复核结果由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八条符合准入标准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一个月),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告。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进入公告名单的生产线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已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准入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定期对照准入标准开展自查。每年1 月31 日前将上企业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企业自查报告是检查已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的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相关生产经营情况;

(二)企业内部质量、环保、节能、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社会责任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法人代表、相关资质、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一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自查报告。每年3月31 日前将审核后的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委托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已公告企业进行临时现场检查(通知后2 日内完

成)。临时现场检查,不应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由专家对照企业自查报告,检查已公告企业保持准入标准的情

况。临时现场检查记录由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企业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工业

主管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已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

(一)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事故;

(三)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现场检查发现不能保持准入标准;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的,提前告知相关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已公告企业,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组织专家对企业陈述和申辩进行论证,决定是否撤销公告。被撤销公告的已公告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公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类型的建筑卫生陶瓷生产企业。

第十六条受理准入公告申请、现场复核和临时现场检查均不得收授申请企业费用。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 年月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管理通知(篇8)

一、“xx群”、“xx群”是员工对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传递业务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的公众交流平台,主要用于公司员工进行工作事务的联系或信息分享;

二、群成员应时常主动关注群公告,便于互相联系,获取信息。

三、严禁在“xx群”、“xx群”上发布未经查实的信息或个人情绪化言论,如有个人意见,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严禁在“xx群”、“xx群”上发布破坏员工团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信息及言论;

五、严禁恶意刷屏,影响他人交流,严禁在群内及经过xx邮件向群员散播非法商业广告和不健康的信息;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严格遵守如下规定,否则清理出群,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管理餐通知范例


在工作日常中,经常会遇到公告通知的情况。公告通知可以有效协调行动和推进工作进程。下面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将为大家介绍一下管理餐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记得收藏哦!

管理餐通知【篇1】

为切实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进一步提升城河水质、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形象、倡导城市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主城区河道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河道和河岸工程设施、绿地是城区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保安、净化环境、美化市容的综合功能。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区河道管理用地,不得损害河岸工程设施和绿地,不得擅自在河道内搭建河埠头、瓜棚等违章建筑和设施,不得恶意阻扰对河岸及河道配套设施的修缮、改造和建设施工。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河道内抛洒垃圾、污水及其他脏物,不得实施污染城区河道水质的行为,不得在河里实施电捕鱼、放置地笼等违法捕鱼行为。凡实施前述行为的,政府相关部门将视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自觉爱护河水、爱护河道、爱护水环境,不在城区河道内洗涤衣物、拖把等,不在城区河道随意停放船舶,并积极参与沿河洗涤和抛洒陋习的现场劝导,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社会风尚。

管理餐通知【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和堤防管理,确保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防洪堤坝的抗洪能力,在坝面泥泞期,除公安、救护、消防、防汛车辆可以行驶外,其它车辆禁止通行。

二、为保证行洪需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修建工程或堵截、开挖河道,改变原有流势;不得在河道行洪断面内植造阻水林木、倾倒灰渣、垃圾,滥采乱挖砂石或取土。如需要在江河河道内修筑工程挖河改道,必须经河道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河道内已有的阻水工程,不得继续扩建,并由设障单位作出清障方案,市、县防汛指挥部监督限期清除。

三、主要江河堤防迎水面一百米内、背水面五十米内范围为护堤地,由江堤管理部门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在护堤地内从事开荒种地、放牧、采砂取土、开顺堤渠、修建房屋等。

四、保护堤防、涵闸、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禁止在堤身挖掘草皮,滥扒道口,堆放货物,取土挖洞和从事其它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除防汛抢险船只外,任何船只不得在非指定港口、码头停泊或装卸货物。对破坏堤防工程和危害堤防安全的行为,堤防管理部门和护堤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五、严禁滥砍盗伐护堤林木和护岸林木。违者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

水利、城建、交警、公安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加管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认真遵照执行。

xxxx

20xx年x月x日

管理餐通知【篇3】

学校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有序舒适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将对所有校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停车场统一规划为一教学楼南侧马路、后勤管理处楼下、培训中心门前、二实训楼下、体育馆南门马路,新的停车场都已经规划好车位及停车指示方向,请全校教职工的私家车辆在就近停车场停车,坚决杜绝随意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严格禁止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

2、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鸣笛,时速不能超过二十公里,学生上下课高峰时要礼让行人。

3、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4、车辆停放要遵循整齐有序方便别人的原则,统一朝向不挤占别的车位,做到线内停车。

5、非机动车要统一停在校园的公共车棚里(电动车和自行车)对随意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进行清理,在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后归还。

6、对超速行驶、随意乱停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发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批评,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机动车辆由保卫处收回车辆通行证。

7、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拥有私家车的职工进行校园文明行车有序停车的教育,对不服从校园车辆管理的个人,要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建议学校取消其年度评先的资格。

8、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 、临时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说明情况登记后经允许可进入校园,到指定位置停车。

10、校内基建、超市、工厂、餐饮中心等外单位车辆因工作需要,部门统一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没有办理校内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许进入校园。

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谢谢合作。

管理餐通知【篇4】

为切实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在校安全,根据公安、教育等管理部门的要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学校衽封闭式管理产。来访人员须由xxx被访教职工从门卫接入,或由被访教职工电话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并通知门卫可以进入。来访人员须填写来访登记。强行闯入者安保人员应立即动用警械予以阻止并报警。

二、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混入校园者由安保人员予以留置并联系李郢孜派出所处理。

三、学生进入校园后未到放学时间不得随意出校,中途离校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并由家长在门卫处接走。学生离校后没到下一个上学时间段不得再次进校。

特此通知。

xxx区第二中学

年11月10日

管理餐通知【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仅限小型客车按照交通标志牌指示的区域和时间,沿道路顺行方向按停车泊位停放,违反上述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下列道路(路段)为交通繁忙路段(具体见附件),除在施划有临时停车泊位位置外,不允许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后直接作出处罚决定,不适用手机短信提示。

三、除上述路段外,在支路、小区道路临时停车或停放机动车,且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交警部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当事人在10分钟内自行驶离的,不予处罚。但同一路段同一违停车辆已提示3次的,将不再提示,直接予以处罚。

四、交警部门将适时对交通繁忙路段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调整,敬请留意。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停放机动车,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五、本通告自xx年11月10日至xx年5月9日有效。

特此通告

附件:交通繁忙路段(不适用手机短信提示)范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十月二十九日

管理餐通知【篇6】

各一线物业公司:

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多发。据统计**年各一线公司共发生的消防类突发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节发生42起,约占此类突发事件总数的60%。俗话说"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为更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让员工熟悉消防法规,掌握责任区消防设备(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种灭火器具摆放点位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器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龙带连接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建议近期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预案。

二、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需要在辖区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做好登记。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如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裙楼办公室等)动火,建议要经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标识,实行严格管理。

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建立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消防供水系、火灾事故广播设施等处于正常状态。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业主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管理餐通知【篇7】

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努力维护正常的教学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公物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门卫工作效率,现就加强门卫管理工作如下规定:望有关人员参照执行

1、凡来校探望学生或因其它事务来校人员,必须经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按照规定时间进入校内,(探望学生时间:①上午第一节课之前②中午时间③晚餐时间)办理相关事务人员经登记同意后进入校园,不得随意进入教学楼。严格凭证出入制度,所有进出校园人员一律凭证出入,无证或证件国旗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2、任何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出校园,如有事需要进出的必须与校内领导取得联系,同意后,由该领导老师带入校园,并且办好门卫手续。3、机动车辆上课期间不得进入校园,特殊事务须经相关部门通知方可进入。

4、门卫要按规定作息时间开关校门,在关闭校门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相关人员要自觉支持门卫工作,特殊情况要向值日领导、值班人员说明清楚。

5、门卫工作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值班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要认真参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6、其它未提事项,参照原定门卫制度和门卫工作职责执行。为了学校的门卫工作,请各部门及全体师生积极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灌南县五队中学

年9月1日

管理餐通知【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公安部等八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按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规定执行。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符合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并按核准的类别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包括到铁路货运站场、机场、码头转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本市籍车辆全天禁止在市区东至大观路、东环高速公路(不含东环高速公路、华南快速路),南至南环高速公路(不含南环高速公路),西至西环高速公路(不含西环高速公路和佛山市行政区域),北至广汕公路(大观路路口以西)、大源路(龙口路以南)、同和路、同嘉路、白云大道(同嘉路路口以南)、黄石路、机场路(黄石路路口以南)、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不含北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行驶;确需进入上述范围者,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严禁一切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内环路、东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过江隧道行驶。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外市籍车辆全天禁止在我市东至东环高速公路、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广深高速公路(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广花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茅山互通立交以南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广清收费站出口处南边匝道口以北路段和匝道)、北环高速公路、西环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的范围通行。

以上路段(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六、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超载,行驶速度应控制在40公里/小时以内,在划分大、小型车道的道路上通行时应在大型车道行驶。

七、运输危险化学品在我市行政区域道路行驶,必须随车携带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危害性、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路线、驾驶员姓名、押运员姓名及运输、经营、购买单位名称等内容的资料,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和制定应急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目的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目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剧毒化学品在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和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八、危险化学品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遇到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停车住宿时,应当立即向我市110报警服务台报告,110报警服务台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通知安监、公安、环保、质检等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报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予以处理。

九、违反本通告之规定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十、本通告自xx年8月15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管理的通告》(穗府[2000]46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七月五日

2023管理通知合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对公告通知格外关注。公告通知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协调相关人员工作和行动的问题,并通过发布信息来实现。这篇文章是我在网络上搜索到的一篇名为“管理通知”的文章,希望您可以从中获取到一些参考!

管理通知 篇1

随着经济的发展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也容易造成堵塞,那么,实行交通管理了,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范文1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xx年4月13日至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xx市交通委员会、xx市环境保护局、xx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体执行时间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2日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范文2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特别是拥有机动车的市民大力支持下,自20xx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良好效果。xx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好于往年同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下降、车速提高。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市区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果,大力推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人文、科技、绿色”,市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xx年4月11日起,xx市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封存30%公务用车。xx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xx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xx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xx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xx市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xx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交通管理措施,停驶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分别为:

(一)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 和8、4和9(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 和7、3和8;

(三)自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 和6、2和7;

(四)自20xx年1月9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驶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 和0、1和6。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打通断头路,完善过街设施,优化平交路口,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努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方便市民出行;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加快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大力推进现代交通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告。

二○xx年四月三日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范文3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

(二)沪闵高架路(全线);

(三)中环路(全线);

(四)华夏高架路(全线);

(五)卢浦大桥;

(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20xx年3月31日

管理通知 篇2

第一条 为规范稀土行业管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设立的稀土矿山开发和冶炼分离企业(含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企业的冶炼分离项目,以下简称稀土企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稀土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符合《稀土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的稀土企业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准入管理。有关行业协会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稀土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公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稀土企业按照自愿原则提出《规范条件》公告申请。

管理通知 篇3

由于各地注意加强对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一些生产企业设备简陋,消毒不严,冷藏、化验和卫生防护设备不健全;某些企业不按标准配方制作,偷工减料,滥用色素、糖精,使用不干净的水等等,使产品质量低劣,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冷饮是广大消费者直接入口的食品,与身体健康关系很大。现在冷饮制品逐渐上市,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冷饮制品的监督管理。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和经常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标准、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抓好冷饮制品的卫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二、各地要根据冷饮制品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有关要求,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卫生条件、生产设备等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改进;对不具备冷饮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凡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准使用,使用添加剂和色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对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的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对冷饮制品的销售管理。冷饮制品的销售部门要切实搞好个人卫生、工具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有卫生防护设备,严防污染,保证冷饮制品的卫生质量。冷饮制品代销员和个体冷饮户要有体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四、各地有关部门从今年五月份起,在夏令季节每月联合检查一次,对一贯保证质量和质量低劣的企业,在当地报纸上进行表扬和批评。在此基础上,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月选报一、二个好、坏典型,由我们统一进行全国通报表扬和批评。

以上通知,各地要认真研究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管理通知 篇4

各经营户:

为继续推进“铁腕治霾”行动,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食品摊点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洋县城区临时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20露天烧烤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县城区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的经营户,应先在洋县城管执法局申请办理《临时摊位证》,持《临时摊位证》等其他资料到街道办事处(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证明》后方可经营。

二、凡在县城区从事早、夜市经营占用人行道的,必须严守经营时间,即:早市休市时间为早上9:00;夜市为下午18:30--次日凌晨2:00。

三、严禁在县城市容管理严管示范街范围内(唐塔路、文明路、武康路),占用城市道路或公共用地从事食品加工经营。露天烧烤必须在划定区域内集中经营。县城区划定三个露天烧烤集中经营区,即傥滨片区(含鹮飞桥西侧);城东临时市场片区(含城东停车场外侧人行道);望江路西段及东城夜市片区(须限制总量)。有固定门店的经营户占道经营的,必须经洋县城管执法局现场查勘,划定占道范围,在规定时段内有序经营。经营摊点及顾客停车,严禁随意占用道沿下机动车道及停车位,必须确保交通畅通及交通安全。

四、所有经营摊点必须符合“八统一”的要求。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严禁使用煤炭。占道经营场所必须铺设地毯或地毡,谨防油污污染道路。必须设置垃圾桶、泔水桶,自行收集餐饮垃圾和泔水,不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五、所有经营摊点必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进行整改,办理证照。对拒不整改、继续违反本“通知”规定者一律取缔,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管理通知 篇5

在这次修订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摘录了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相关规定,作为附件印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5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财事字第426号 工发总字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1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4、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19号):

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的复函》(财企字第98号):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6、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工厅生字21号):

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7、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函》:

“凡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装备劳动保护教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第四项的规定为: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8、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费用由谁担负的通知》: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开支费用应由企业负担。

9、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 100号):

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路费、伙食补助费和床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列支;活动费、公杂费由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10、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疗养费用开支的复函》(财企字100号):

职工经批准到疗养所疗养的往返路费,属于因工负伤的,全部由企业报销;属于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五十公里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则上由企业补助二分之一。职工在疗养所疗养期间的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给予补助,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二分之一,如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的,可酌量提高其补助费,但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三分之二。

管理通知 篇6

第九条 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条件定期开展自查。每年1 月31 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自查报告是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重要依据,应说明以下情况: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质量管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法人代表、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

第十条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核企业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赴现场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情况。3 月31 日前将上年度监督检查结果和企业自查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 实地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时,应当记录检查情况,由监督检查人员和企业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正在申请公告的企业或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不执行规范条件的,可向各级工业主管部门举报或投诉。

第十三条 已经公告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执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公告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拒不接受监督检查;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五)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整改不合格的,或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污染环境事故的,由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30 天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管理通知 篇7

第五条 申请《规范条件》公告的稀土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规范条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符合《规范条件》的稀土企业填报《稀土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情况(附后),对本企业符合《规范条件》中规定的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等方面要求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稀土企业营业执照。

(二)建设项目立项申请、项目核准文件、采矿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

(三)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稀土企业完成上年度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确认文件,完成上年度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情况的确认文件。上年度由环境监测站或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局的监测报告及含辐射环境监测报告,近三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情况(台账记录、转移联单齐全)。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四)清洁生产评估验收报告。项目建设通过节能审查的文件。

(五)安全评价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品和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等。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消防验收或备案文件。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文件。

(七)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第七条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组建的稀土集团企业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稀土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自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稀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其他企业的规范条件公告申请,会同省级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依照《规范条件》要求,组织对本地区申请规范条件公告的稀土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稀土企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的复核。自收到各地报送的申请材料3个月内,组织有关方面完成对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的复核及现场核实,并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予以公布。